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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小伙评定贫困户时发现名下有公司:身份证丢后没挂失
要不是村里评定贫困户,陕西商洛市山阳县板岩镇香沟口村的小程还不知自己成了“大老板”。一查才知是“丢失”身份证惹的祸。为撤销登记,小程颇费周折。
名下多了家注册资本300万的公司
小程称,“2017年年终,村干部给我父母发了张‘工商数据核实统计表’,我才知道我竟成了西安拓增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小程说,2016年年初,他不慎将身份证丢失。“丢失后只是补办了一张新身份证,没有挂失旧的,没想到真惹出了事儿。”小程称,“肯定是有人冒用这张遗失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
华商报记者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16年4月,登记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碑林分局。
“1月2日,我先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咨询,工作人员告知这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要报案。但我在辖区派出所报案后,警方称未产生经济损失,达不到立案标准。”小程说。
小程又根据该公司的注册信息,查询到其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北路中联颐华苑2幢1单元10701室,但小程却发现这是假地址,根本没有公司。在税务部门查询记录显示,该公司仅有4个月报税记录,后因地址异常已被税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当时的经办人答应作证撤销
1月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和小程再次前往工商部门咨询此事。工作人员再次表示该行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7条的相关法规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小程告知公安部门不予立案后,工商人员也很为难。一工作人员说,国家没有规定公司设立必须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我们已收到你的举报材料,了解到你名下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实,并启动了虚假注册的调查流程。但工商部门没有执法权,调查虚假注册需要注册地址的物业或房东的配合,我们也无法保证最终的调查结果。”该工作人员称,“建议走司法诉讼程序。”但小程称,由于评定贫困户的时间较紧,担心司法诉讼耗时太久。
在小程调取的材料中,华商报记者看到一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就有小程,经办人为高女士。
工商局工作人员与经办人高女士取得联系,高女士却称自己当时是实习期,已经记不清此事。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小程再次联系高女士,多次沟通后,高女士终于答应为小程作证,她哭着说在那家公司打工时刚毕业不久,几个月后就辞职,真不清楚自己签字的那些文件有什么用途。
华商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只要高女士和小程一起前往工商部门,并出具一份注册公司时不是小程委托的情况说明,即可撤销登记。
辗转几日后事情终于有了着落,小程长舒口气说:“提醒大家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丢了要及时挂失,不然真要生出一堆烦心事儿来。”
(原标题:丢了身份证莫名成“大老板”,评定贫困户受影响,小伙说“肯定是有人冒用这张遗失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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