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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新刊︱张均:感念万物的写作——论刘第红的文学世界
刘第红的写作兼涉多种文体,以万物自然为尺度,心怀悲悯地记录尘世苍生、人世变迁。在较早时期的散文写作中,他以童心叙写故乡与“大地上的事物”,创造出一个生气淋漓的神、鬼、人浑然一体的艺术世界,长篇小说《漂泊》以对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新伤痕故事”的忠实记述,呈现出与“底层写作”不大相同的辩证而通透的历史观,《单位人》则以对迷失于体制丛林中的众生的观照与反思,映照出作家内心深彻的悲悯。自始至终,刘第红都如时代的“持灯者”,在照亮无数凡世众生的同时,也为现实世界提供着爱与生命的微光。
在长篇小说《单位人》“后记”中,刘第红曾这样谈及自己的写作与万物及时光之关系:“既然死亡是每个人必然的终点,在路上的幸存者就应该学会感谢——感谢万物苍生,感谢生活;应该懂得珍惜——珍惜时光,珍惜生命”,“藉由写作,确立生命的意义,消解生存的焦虑,无愧于生命,无愧于时光。”由此可见,感念万物,以万物自然为尺度,悲悯记录尘世苍生、人世变迁,从中觅寻爱与生命的微光,是刘第红21世纪以来写作的主要指向。作为一名跨文体写作的作家,刘第红兼擅散文、童话、诗歌、小说,但无论是散文集《穿裙子的云》(2009年版)、《白蝴蝶黄蝴蝶》(2012年版),还是接近“底层写作”的长篇小说《漂泊》(2010年版),抑或是最近的记述都市生存景观的《单位人》,刘第红都能贴近大地上原初的声音,并以之为底线与立场,记述那些辗转于异乡的灵魂,引渡更多的迷失于体制丛林中的众生。这种内在的连续性与统一性,赋予刘第红的文学世界丰富与多义,以及难以复制的价值。
一、大地上的事物
刘第红来自湖南新化,在他的创作中,比例最大的,可能也是他倾注心力与情感最多的,无疑是有关故乡、大地与童年的记述。在《穿裙子的云》中,他如是说道:
每次在西去县城的列车上,我都要向窗外连绵的群山投去深情的一瞥。我对生长在那片土地上的树,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怀有深深的敬意。一股不可遏制的暖流在我的身上、在我的心中欢畅地奔流。
这当然可说是普遍性的乡愁,“在当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乡愁’具体是指对于工业化之后消失和被迫丢弃的自然景观和文化生活的追怀。单独地看,这种追怀似乎是个人行为,但实际上,随着现代文明生活的普及和国人整体文化情操的养成,这种‘乡愁’已经具有社会集体性和普遍性,越来越成为对传统人文与自然亲密和谐的文化生活的一种追怀式的文化思潮”。然而这只是就一般而言,其实在当代文学中出身乡村而又对乡村怀有原始性的憎厌与恐惧者,未必是少数。其中,或因“黑五类”身份而被人歧视,或由于曾挣扎在生存线上而早早经受世态炎凉,但刘第红相对幸运。他出生晚,待他进入少年时代,以政治身份区分人群甚至决定个体命运的年代已成过去。而他的父亲,一度是乡文化站站长,虽然庄稼种得不算太好,但无疑是乡村世界广受尊重的人物,“父亲是一位乡村艺术工作者,他会写诗、写对联、写剧本,会作词、作曲,会演唱,会乐器,会绘画,会书法”。这样的时代与家世,可谓是上天给予刘第红的赏赐,他得以不被怨恨、自卑、恐惧等情绪所纠缠,而能以自在、宽和的姿态发现并面对他所置身的山川万物,以及大地无言之美:“到达山顶之后,好长时间,谁也不肯说一句话。我们被天地之间无言的大美震慑了,似乎觉得一句多余的话都是对美的破坏。我们仿佛来到了一个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童话世界。”这种自由地与万物相亲近的姿态,构成了刘第红故乡叙述乃至他的文学世界的逻辑起点。
不过,从文学写作的角度看,“过去不是被保留下来的,而是在现在的基础上被重新建构的”,故乡也不例外。文学史上的故乡书写从来不是“自然”之物,而是与各种叙事体系、表意系统紧密“纠缠”的结果。譬如,启蒙主义者会将故乡目为“老中国”的愚昧之所或荒凉之地,革命写作者多凸显乡村中的罪恶与不义并从中召唤现有制度的反抗力量,反现代性(或曰“抒情传统”)则可能以故乡、大地构筑诗和远方。在刘第红进入写作的21世纪时,革命及其意识形态业已淡化,将乡村再度建构为愚昧之地的“新启蒙”(如《桑树坪纪事》)也与乡村子弟的实有经验扞格不入。比较起来,由废名、沈从文以至何立伟、张炜的反现代一脉,可能更接近刘第红之于故乡的深情。然而,这也仍然只是表面的相似。其实,在刘第红创作中,并未出现沈从文或张炜小说中那种明显的乡村/城市之间的紧张,即便在《漂泊》这样的书写打工生涯的小说中,城市也仍然是乡村子弟努力融入的对象。故准确地说,刘第红并不以都市中的“乡下人”自居,他笔下的乡村子弟也未显现出拒绝都市的姿态,相反,如同《漂泊》中的江海鹏一样,他们从乡村来到都市,“有凌云之志”,“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不过,无论他们“飞”得多高、多远,故乡、大地都构成了他们的来路和依据。实际上,在刘第红创作中,大地未被处理为漂泊者现实的归宿,但明显是所有人价值的源泉和灵魂可以得到安妥的凭借。因此,情系乡土、沉湎于大地上的事物,造就了他的创作明显的辨识度。
刘第红的故乡湖南新化,群山连绵,是所谓“王化之新地”,在宋代以前属于未归化区域,为苗瑶诸族聚居地,故刘第红幼年时即对巫觋之风相当熟悉。他的散文,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生气淋漓的神、鬼、人浑然一体的世界。借用郑万隆在小说《我的光》中的描述是:“山里的一切,树、草、鸟、兽、风、雨、雷电包括石头都和人一样,都是有灵性的。‘他们’都认得你,你们一定得把‘他们’当亲人一样看待。”比如,此地有“公地母田”之说,认为(旱)地是公的,耕地的牛应该是母牛,于是二银家那头健壮的公牛就不肯下地耕种,又如人们认为瓜还有“瓜魂”:
人有灵魂,瓜也有瓜魂。瓜魂特别胆小、害羞,生性怕人。长在路边的苦瓜,禁不住路人的反复赞美,瓜魂竟然给羞死了。瓜魂死了,瓜藤也就活不长了。路上行人那么多,嘴巴长在人家身上,我们也管不着。挂上一只破鞋,是为了掌那些议论苦瓜的行人的嘴,以保护瓜魂。
显然,此地万物皆有魂灵,地分公母,人物交通,人、鬼、神之间,还形成了奇特的相处方式:“有一个人,走夜路经过田家水库时,感觉背后猛然有人拍他的肩膀,也没有听到任何脚步声。他似乎有某种不祥的预感,没有回头,只是掏出一串锃亮的钥匙,响当当的扔在地上。后面那人转眼就不见了。据说拍人肩膀的是鬼,要是夜行者回过头来,他就会立刻咬住他的喉咙”,“鬼怕铜器,所以当钥匙显现时,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还有类似“鬼打墙”一类传说,对于有着乡村经验的读者而言,无疑能勾起蛮荒而亲切的记忆。
如此种种,呈现了新化乡间鲜活的原生态的民间世界。不过,如此乡村并未因巫觋之风的存在而真的成为“荒蛮之地”。与韩少功书写“马桥弓”的民间世界不同,刘第红对故乡的叙写,多是以童心予以观照的结果。儿童思维与成人思维的最大差异,在于儿童视万物皆为灵性之物,以为自然界的动物、树木都和人一样,具有人的喜悦、悲伤等情绪。维柯认为:“儿童的特征在于他们把无生命的事物拿到手里,和它们戏谈,好像它们和活的人一样”,“儿童们记忆力最强,所以想象也格外生动,因为想象不过是展开的或复合的记忆”,在他看来,“在世界的儿童期,人们按照本性就都是崇高的诗人。”由于以童心为观察故乡的基本视角,刘第红笔下的新化群山、大地上的诸种事物,并未因为巫觋之风的叙写而成为“地方志”一类风俗书写。相反,因为人之爱恋的浸透,这一切都汇成生生不息的万物滋长而又相互交融的土地,恰如论者所论述,刘第红“怀着一颗爱心和善心去面对自然万物,与植物交谈,与昆虫对话,与各种不起眼的自然之物展开心灵的沟通”,其中“奔涌着作者关爱万物、慈悲生命的情感溪流。自然万物都是大地的儿女,都浸润在自然母亲慈爱的恩泽中”。可以说,这是一种阔大的包容万物的写作境界。在刘第红,接近这种境界主要是通过“物具人格”的方法实现。刘第红童话(也包括散文)存在两种“物具人格”,“一类是自身具有生命特征的物的人格化”,“另一类则是本身不具有生命特征的物的人格化”,“前者让读者认识到人类并非世界的主宰,众生平等,自然界的其他生物同样也拥有缤纷多彩的世界,后者更是让想象蔓延,使生命的痕迹无处不在,以万物的灵性为平凡的世界增添诗意”。这两种“物具人格”共享着的正是温暖、可爱、对这世界始终爱得纯净、小心的儿童心理。明人袁宏道论“童心”曰:“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袁中郎全集》卷一《叙陈正甫会心集》)刘第红的故乡记述,多挟有儿童的“自然”的观看与感受,“有趣”而多灵性,呈现着大地的丰饶、美好与诗意。
实际上,现实中的湖南省新化县并非只有诗意,中国乡土社会的复杂与暗面,新化未必少有。而且,刘第红由乡村而都市,经见、阅历都颇深广,用他自己的话说,即是“(我)独自走在寂寞的人生旅程上,我意识到,我丢失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并且它们都一去不复返了”。也就是说,作为现实的个体,刘第红自有“洞见”的能力,但只要写到故乡与土地,刘第红就放下了那个被都市社会“历练”着的自己,而变得轻柔、温暖。此“轻柔”不仅指童幼时的天真好奇,更指文学家刘第红在文字世界中始终明了自己“从哪里来”,始终坚持着自己对于生命的宽广的爱意,哪怕是对于遥远的逝去之人:
从墓穴的大小来判断,主人生前应该是一位少年,年纪可能与我相仿。他生活在什么朝代?是清朝、明朝,抑或更早的朝代?他为何夭折?生前过得快乐不快乐?这一切都无从得知。我竭力想象他的面容,可脑海里仍是一片模糊。他的形体、他的音容笑貌、他的故事,全部消逝在风中。
刘第红
二、伤痕、记忆与主体
对清朝抑或明朝的早夭少年,刘第红都存有如此温暖的爱意,对于自己的同龄人和同乡人,其眷恋之情就更在不言之中了。沈从文在散文《一九三四年一月十八日》中曾经如此说及他与故乡人、物的关系:“我心中似乎毫无渣滓(无滞碍)透明烛照,对万汇百物对拉船人与小船只,一切都那么爱着,十分温暖的爱着”,与沈从文一样深受苗瑶文化遗风熏染的刘第红多少有此精神底色。不过,刘第红并非一个自然论者,或一个抽身事外的乡村美学的提倡者,就像美国社会学家F.戴维斯批评的某种“简单的怀旧”:“它隐匿和包含了未被检验过的信念,即认为过去的事情比现在更好、更美、更健康、更令人愉悦、更文明也更振奋人心。简言之,它泰然自若地宣称‘美好的过去和毫无吸引力的现在’。”这样的回顾性的“简单的怀旧”在现当代文学史上不乏其例,但刘第红没有泥陷其中。道理不言而喻:他既然“温暖的爱着”自己的故乡与那些童年的玩伴,他的笔墨就必然伴随着这些玩伴走出故乡,到更广阔的地域与社会去迎接命运与未来的挑战。相比于回顾性的乡土记忆,刘第红的写作兼有前瞻的特征。他出生于1972年,1990年代,正是他这一代同龄乡村子弟南下广东、漂泊异地、搏求新的生存与机会的时期。长篇小说《漂泊》,则是这一转型时代人生与命运的忠实记录。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刘第红说:
时代的巨轮滚滚向前,将一些人卷入车轮底下。
然而这些被“卷入车轮底下”的人,是刘第红的“大地上的亲人”,也是刘第红的许多个另外的“自我”。所以,当刘第红有机会拿起笔来记述这一代人的青春与生存时,他注定是充满悲悯与爱的。他以温暖的目光,随着这些“被侮辱、被损害的人”辗转于出租屋、工地、城中村等等异乡之所,记录下了他们生命的刻痕,也记录下了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新伤痕故事”。
刘第红的散文、童话对故乡进行了诗化处理,相形这下,《漂泊》对于江海鹏、曾先益、吴三妹这一批乡村子弟漂泊人生的记录更近于原生态。按照一些社会学研究者的看法,农民进城需历经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的三种适应:“(他们)首先必须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和住所,才能在城市中生存下去,经济层面的适应是立足城市基础的;在完成了初步的生存适应之后,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是进城农民工城市生活的进一步要求,它反映了进城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广度;心理层面上的适应是属于精神上的,它反映出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化生活方式等的认同程度”,“心理适应实质是被城市文化同化,完全地融入城市社会”。对这三个层面的适应,《漂泊》都涉及了。从经济层面看,这批漂泊者以其惊人的勤劳与忍耐,逐渐适应了城市的生存,如江海鹏初到北岭村,跟同学杨宝丰一起挤在出租屋里,先进渔具厂打工,不久又跟着伍师傅在工地上干活,后来工头跑了,他又到医院做陪护、看守太平间。杨宝丰、曾先益的经历也大致相仿。他们虽如乱世飘蓬,但却以不可思议的韧性生存下来。其间种种记述相当真实,在很多细节上都显示出可贵的扎实与质感,如小说写到工地上的敲砖,“要削掉粘在上面的水泥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它们粘得很死,用砖头敲一下,都震得虎口发麻。有的‘死疙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敲,最后‘疙瘩’完好无损,反而把砖给震碎了,落得个前功尽弃”。就社会层面看,刘第红也实录了乡村子弟进城后所遭受的种种身份歧视(尤以经常被半夜突袭查身份证为典型),也写到了他们的身份自卑,如江海鹏面对护士李婷,“(他)自惭形秽,恨自己不争气,恨自己无能,在社会的最底层乞食”。当然,也叙写了他们对于城市的向往。但与一些社会学研究者的认定不同,刘第红始终未将城市视为乡村子弟最终的灵魂皈依对象。他笔下的人物,对城市生活方式的认同颇为复杂。一方面,他们认为城市代表了现代,从习说粤语到穿着打扮,他们都在模仿城里人,但另一方面,城市也在不断地向他们显示自身的虚伪、堕落甚至罪恶,如长相丑陋、色眯眯的村长张麻子,如性压抑而渐趋变态的老妇人谢阿姨,又如玩弄处女的富商,不一而足。在如此混乱的伦理环境中,有些乡村子弟坚守住了自己,有些则随波逐流甚至堕落。如曾先益在食堂采购中“揩油水”、王清香被诱骗失身,如吴三妹不能忍受打工辛苦,选择被张麻子包养。其中,最触目惊心的,是常年不回家、无法解决生理问题的伍师傅,终于决定用给女儿准备的学杂费去嫖娼,孰料有着“浑圆的屁股”的、“自顾自宽衣解带,动作麻利,很快就只剩下枣红色胸罩”的妓女,竟然是自己的外甥女、被人抛弃终至“失足”的吴三妹!
如此种种“伤痕”,注定了刘第红对乡村子弟进城以后“社会适应”的理解,就不大可能走向对城市生活方式的高度认同。恰恰相反,在人生的危急时刻,往往还是来自乡村的道德信念维持了他们作为“人”的存在。对刘第红内心的这种信守,已有评论家发现并称赞:“(《漂泊》)敢于直面底层的苦难,但并不满足于对这种表层苦难的渲染,而是重在表现社会变革对农民淳朴人性和传统道德的强烈冲击,以及由此造成的内心的困惑和迷茫等。而且作家始终坚信一点,在这场冲击中,很多所谓的上层人的人性和道德遭到了土崩瓦解,唯独这群最卑微的人用最自然的方式坚守了人性的底线。”比如,伍师傅在发廊遇见自己的外甥女后,尤其在拒绝了外甥女破罐破摔的性邀请后,彻底阳痿了。但不久后的春节,他仍然如同在老家一样,去看望了这个“失足”的外甥女:
他把拎着的一袋水果塞给她,塞给她的,还有一个红包,红包里装的是李工头支给他过年的钱。他原本打算将那张百元大钞换开,只装50块,后来没有去找钱,囫囵装了进去。吴三妹收到红包,像个小孩子似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花。毕竟,她还是孩子。
乡土社会的伦理秩序在这异乡的都市仍维系了自己的力量。又如江海鹏在医院食堂打饭时,负责打饭的曾先益少收了两块钱,“占了两块钱的便宜,一开始,他还感到很得意,可很快就觉得不是滋味。区区两块钱,就使自己的身上染了一个污点。他是一个对个人道德近乎苛求的人”,最后江海鹏选择补钱并不再到曾先益负责的窗口去打饭。显然,在刘第红看来,不是“城市生活方式”让江海鹏、伍师傅、吴三妹这样的人仍不失其为“人”,而是身在城市的他们,始终没有忘记乡村和土地给予自己的对于意义和尊严的理解。正是因了乡土伦理与意义系统的支撑,他们才得以在这破碎、缺乏人性根基的城市安顿身心。源出于大地的人伦记忆、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包容与支持,构成了《漂泊》的情感基调。杨玉珍被烧伤后,“大伙尽量不在她面前提及那次事故,并且打碎了出租屋的所有镜子”。而在杨玉珍登上返乡火车时,送行的大伙没有立即返回,而是在她的窗口外站成一排,执意要等到列车启动。对此,小说写道:“是的,他们在举行告别仪式,告别一位朝夕相处的同胞,告别一位惨遭不幸的姐妹。”这几乎是一种有关生命与尊严的宣言。这种态度,被叙述者推延至全篇。在叙述者看来,“失足”了的吴三妹也“还是孩子”,她后来还卖肾给母亲治病,在食堂采购中“揩油水”的曾先益也仍然是一个见义勇为、“多么细心,多么体贴”的小伙子。可以说,这样温暖的爱与尊重,沐浴着每一位奔波在异乡的卑微然而又有着自身高贵与丰富性的生命。
显然,源自故乡与大地的温暖记忆,使刘第红对所有漂泊于异乡的灵魂深怀悲悯,也使他的这一类型写作与21世纪初以来盛行的“底层写作”有所差异。这表现在,《漂泊》虽然也涉及城市体制的暗面,但总的来说,并未将城市列为揭露、批判的对象。真正成为刘第红写作目标的,是这一代乡村子弟与时代一同向前的成长。当然,这不是以被城市文化完全同化的方式成长,而是带着乡土深处的情感与记忆,以自己的自尊、自爱、自强而不断在城市的“磨砺”中蜕变、成长,最终凸显为可以自我决定、把握时代的新型主体。在小说中,最终放弃打工、考上江城大学的江海鹏,正是这样地从市场的阵痛中形成的历史主体,恰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这些被卷入历史车轮底下的人并非就此消失,“他们终将爬起来,忘却伤痛,继续前行”。这种寄望,也见证着刘第红辩证而通透的历史观。
三、隐者的悲悯
新化乡村子弟刘第红的具体经历不甚清晰,但很显然,如同江海鹏一样,他也在“时代的巨轮”的“碾压”下奋力前行,最终成了“新广州人”。自然地,“忘却伤痛”也会是他的经历的一部分,这造就了他的文学世界的丰富,也形成了他观察都市世界的个人视角。后者突出地表现在,对于自己所置身的职场和都市,刘第红不愿继续保持他之于大地与乡村子弟那种温暖的爱意。冷眼观世,洞察人性,就成为他的最新长篇小说《单位人》的突出标识。不过,以讽世而夺人眼球,又非刘第红之所乐为。还在少年时候,刘第红即在一家全国性大报上用笔名发表了处女作,但他终究把这个“爆炸性新闻”隐瞒了下来:
对于当时小小年纪的我而言,要守住这么大的一个秘密,可算得上一件残酷的事。但它也使我获益匪浅,我从此养成了不爱慕虚荣的品性——不计名利,不谄谀,不媚俗,永远为自己的心灵而写作。
所谓“宁静以致远”,刘第红在少年时代即能养成能与现实保持距离的宁静品性,对他后来的写作至关重要:因为“宁静”,遂能广大,亦能把控距离与节奏。前者见之于他对大地与乡村子弟的记述,后者则体现在他在《单位人》中对身边都市社会的刻画,其间阅事观人的深刻与超脱人事的距离感互为参照,别成一格。
《单位人》阅事观人的深刻给人难忘的印象。按照《单位人》的内封介绍,该小说“描写了中国大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一群单位人的命运”,具体而言,小说中的单位是一家体制内刊物。这当然与刘第红身为广州一家体制内刊物主编的身份有关,但他的用意显然不在于披露业界“内幕”,而在于借这一群“单位人”的进退沉浮,深度观照单位制度所造就的特定生存空间与生存状态。所谓“单位”,是新中国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以后所形成的社会体制,它造就了一种特殊的国家、单位与个人的关系状态,“国家全面占有和控制各种社会资源,处于一种绝对的优势地位,进而形成对单位的绝对领导和支配;单位全面占有和控制单位成员发展的机会以及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中所必需的资源,处于一种绝对的优势地位,进而形成对单位成员的绝对领导和支配。在当时,所谓企业单位办社会,单位功能多元化的一个直接和突出的社会后果,就是在极大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成员对其单位的全面依赖性。”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以后,这种单位体制出现了局部的市场化调整,但仍然广泛存在于中国的都市社会之中,其间人与单位仍然存在密切的关系,个人仍然深刻依赖单位,不但从单位获取生存的条件,更从单位获取自己的社会身份乃至生存意义。所以,若要选取一个恰切角度来切入当代中国都市生活的话,那么单位无疑是一个绝佳入口。在当代文学史上,刘震云即以擅长写“单位”而著称,其小说《单位》《一地鸡毛》等皆可谓“笔透纸背”之作。刘第红将自己这部都市小说命名为《单位人》,大约也有避免与《单位》重复的考虑。不过两者其实还是有所差异,《单位》写的是官场,《单位人》所叙则是拟官场(杂志社为事业单位)。而且,出于距离控制的考虑,刘第红采用了多视角叙述(洪思慧、赵小琪称之为“轮言叙述”):“全书不同的叙述人分别发出了12种不同的声音”,“每个角色似乎都在争先恐后地讲述自己的不幸,嘈杂的话语声形成一种多声部、高分贝的怨愤之音,倾诉着对生活、对自我、对他人、对人生的不满。另外,小说交换使用不同人物对同一事件的讲述,多角度多侧面地交代和显现人物与事件,增加了叙述的灵活性和客观性”。如此一来,就更立体、更多层次地揭示了单位制度下人的生存状态。在小说中,围绕着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乃至主编等职位,各“单位人”展开了激烈的竞逐。其中,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欲望逻辑中,也形成了自己的生存法则。编务小秦科班出身,但文字水平未入傅总法眼,编辑做不成,只能做编务,她利用在厅机关工作的老公背后投诉傅总,致使傅总流年不利。傅总为此更为生气:“小秦同我斗,会有好结果吗?我当初只是想考验考验她,说不定哪天高兴了,就回心转意让她当编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要让她永世不得翻身。”方姐原本为人老实、低调,但她也学会了“天天回单位跟郑总闹,跟傅总闹,不依不饶,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达目的不罢休”。糜姐善于利用女性资源:“女人只要舍得。要有啥就有啥。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杂志社一把手郑总则深信“人生就是交易”,“女人和钱,一样都不少”,他以替傅总争取正处级待遇换得对方支持,终于将甘于“奉献”的糜姐调到办公室做了主任。对此事,傅总也“想通”了:“按我以往的立场,我是坚决反对这样的人事调整的。思前想后,我这回默许了。犯不着跟利益过不去,自己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做一个‘犬儒主义者’,组织给根骨头就欢快地摇摇尾巴。妥协是做人的艺术。”如此种种,构成了单位制度下堪称“灰色”的原生态的生存景观,用叙述者的说法是:“在一个野蛮的社会里,人与人才勾心斗角、剑拔弩张,心灵与心灵逐渐疏远,生活充满对立与冷漠”,刘第红对此可谓冷眼观世。
不过,刘第红的“冷”并未走向国民性批判,仍然保持了他对于人性的宽广的理解力。在《单位人》中,叙述者虽然对单位制度下“相互整来整去,没完没了”的生态充满厌倦,虽然对种种身在彀中的人物说不上有好感,但也还是尽力从“人”的角度对每一个人予以理解。譬如,满脑子装着钱和女人的郑总,以前也曾是廉洁、优秀之人:“我刚进单位的时候,有位作者中秋节送了一盒月饼给我,我都觉得过意不去,想方设法退了回去。渐渐地,我发觉我的朋友越来越少,越来越孤独,周围的人都莫名其妙地防备着我,我似乎成了‘异类’”,到后来才“身不由己”“随行就市”。其他人,活法各异,但也大都有各自不得不如此的缘由。用小说中死掉了的老黄的想法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别人,指责别人,是容易的。倘能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替他人想一想,人世间就会多一份理解,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这大约也是刘第红面对都市“单位人”的想法,这种想法与张爱玲其实颇有共情之处。张爱玲说:“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原谅,有时候还有喜爱,就因为他们存在,他们是真的。”
由此,《单位人》就呈现出既明显疏离却又不失“宽广的同情”的距离感。一方面,与面对乡村子弟的“温暖的爱着”不同,刘第红对这些“整来整去”的都市众生多取讽刺姿态,叙述上明显存有距离,另一方面,这种讽刺又是节制的、自省的,并未形成话语的遮蔽而使人物完全陷入匿名的“他者”状态,相反,叙述者深入每一人物内面,体察其内心曲折,时而也流露出一些设身处地的理解。因此,《单位人》就呈现出有节制的讽刺与有距离的理解,二者达成微妙平衡。在此平衡的背后,则有一种隐者的眼光,一种超越众生与利益格局的宽阔视野,一种庄子所谓忘却形骸、以无所待“而游无穷”(《逍遥游》)的生命境界。此种境界,在《单位人》中直接表现为对亡者叙述的征用。《单位人》中两位亡者(得病去世的编辑部原主任老黄、跳楼身亡的总编办主任贞姐)给读者展示的则是生命的彻悟,以及对于未悟者的怜悯。小说一开场,老黄即已去世。立身彼岸世界,他洞察所有此岸人心,也叹息所有人生。比如,他旁观染上“性瘾”的郑总:“他以前做副处的时候,方向明确,朝着正处的宝座一路狂奔。现在却一下子失去了方向感,不知自己要往哪里去”,“颓废的心理像一根野藤在他内心悄悄蔓延。物质与精神的不平衡,最终将他异化了”。他也叹息贞姐的不能“放下”,“‘放下’名利,你一定会活得舒畅,活得轻松,活得有滋有味,定会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如果执迷不悟,你就钻进了一条死胡同”。而这一切“看”,皆源于老黄超脱尘世而有的内在超越的心态:
我们所有的人,都在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地赶赴死亡的约会,只是约会的时间不同而已。人世间有许多不平等,惟有死亡是平等的。在生的途路上,我们到底要做什么呢?为了名誉、地位、金钱,人们几乎耗去了全部生命。而这些外在的东西,无非过眼云烟。每个人总是赤条条地来,又赤条条地走。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最值得做的,应该抛开一切外在的东西,理解、关注、享受生命本身。
这又何尝不是刘第红的切肤之叹呢?所谓“放舍身心,令其自在”(《五灯会元》卷三),正是此意。若置诸中国传统隐逸文化的视野,这无疑属于“逸”的范围:“‘隐’是初级境界,属于技术操作的境界,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所执有所待,所以它基本上就是‘身隐’;‘逸’是高级境界,属于艺术审美的境界,它在相当程度上已无所执无所待,实现了‘天人合一’,所以它基本上就是‘道隐’”,“‘逸’体现出一种超凡脱俗、不拘法度常规、自由自然的审美状态”。不过,刘第红在小说中臻于“逸”境,与其说是因于庄禅的启迪,不如说是生活历练、岁月淘洗的结果。就像小说中活着的众生都在体制泥沼中自愿地挣扎,唯一近于此种“逸”的超越之境的,是最终没有当上总编的傅总:“(他)很是超脱,将大部分权力移交给了段总。他说,从名缰利索之中解脱出来,浑身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喜悦。”甚至,他与倪姐之间还意外收获了“纯洁、高尚的爱”,“它与情欲无关,它与利益无涉。它令肌肤之爱相形见绌,它令肉体之爱黯然失色,它令物质之爱无地自容”。
这是逾出“生活”轨道而收获到的审美化的生命境界,也大约是刘第红针对都市丛林化生存给出的一份“答案”。的确,与面对“大地上的事物”不同,刘第红对于深陷在“名缰利索”中的“单位人”并不喜欢,但他终究是以悲悯之情包容了卑琐的他们、苍白的他们。推其缘由,则在于这些“单位人”虽多乏可爱,但他们也是众生之一、万物之一啊,甚至就是我们另外的“自己”。而“感谢万物苍生,感谢生活”,原本就是刘第红写作的由来与根底,所以,在生命的层次上,他终究会接纳这种种灰色的人生与事物,并使之与“大地上的事物”的书写形成呼应。由此,从对故乡、土地的回忆性书写,到对乡村子弟“新伤痕”故事的记述,再到对身边体制生存的近距离观察,刘第红的文学世界看似腾挪于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与生活空间,但其实具有内在的完整性与连续性。如果说,所有生命都始于光明而逐渐没入漫长的幽暗之中,那么刘第红则更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持灯者”:他从童年时代的大地借来了生命的灯炬,以此照亮了自己长长的路途,也照亮了凡世中无数陷入生存泥沼中的众生。
(责任编辑:朴婕。本文刊载于《写作》2022年第3期。本期目录链接:)
作者简介
张均,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标题:《《写作》新刊︱张均:感念万物的写作——论刘第红的文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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