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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警”防溺水,柴旦派出所切实筑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线
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等事故的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期,柴旦派出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聚焦辖区水域开展防溺水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暑期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
活动中,民警以辖区人工湖、河流、临水景区为重点区域,组织安排警力对辖区安全隐患区域进行全方位深入摸排;对未成年易戏水、游泳时间段开展重点危险水域沿岸巡查;对青少年及家长现场操作和普及溺水后的补救措施、心肺复苏正确操作规范,向辖区群众讲解近年来因游泳、玩耍而造成溺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得擅自下河游泳、戏水等,并告诫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监督责任,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今后,柴旦派出所将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在入户走访时面对面向未成年人及家长讲解安全防范知识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警方提醒】防溺水!防溺水!防溺水!@所有人,必须牢记!
夏日炎炎
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
每一起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
都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
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每年夏季的溺水事件实在太多
大家都该警惕了!
在此,柴旦公安提醒大家
严防溺水!严防溺水!严防溺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防溺水警钟一定要敲起来!敲起来!!敲起来!!!
下面这份“防溺水”知识请大家收好!
一、溺水的高发地方
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这些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
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在水中就很安全!
二、孩子做到“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三、家长对孩子做到“四个知道”
四、牢记“六个不准”
五、如何预防溺水
家长或看护人,绝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边。家长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疏忽。
以下8个要点,家长们要牢记——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家长要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六、如何辨别溺水
真实的溺水是无声、快速的,而不是像影视剧中表演的“使劲扑腾、大声呼救”那样。当发现孩子在水中保持目光呆滞看向前方,头上扬嘴微张的姿势时,家长就要警惕孩子可能溺水了。
七、他人溺水时救护方法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绳索等物品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到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熟悉水性的大人可以入水直接救护,在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者仰泳拖运法,因为溺水者逃生潜意识会挣扎,会死死勒紧救护者,救护者做好充分准备,避免自己发生意外。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者利用救生器材和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品进行营救,避免直接下水营救。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
看到他人落水,非常害怕,不知如何是好,站在岸边哭泣;觉得自己会游泳或胆子大,直接跳入水中救人;本能地伸手或几个小伙伴手拉手下水救人均是错误及危险的。
这首防溺水口诀一定要记牢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打电话;
遇到危险莫惊慌,迅速求救想办法;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莫忘了。
八、溺水者救上岸后急救方法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根据《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青海省公安厅:0971—8292110
海西州公安局:0977—8206231
大柴旦公安局:0977—8281482
原标题:《【百日行动】“警”防溺水,柴旦派出所切实筑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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