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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知网垄断的教师:“我好像成了搞事情的一个人”

澎湃新闻记者 陈媛媛 实习生 陈诗雨
2022-08-03 11: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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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发这么大关注,好像成了搞事情的一个人。”8月1日晚,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对澎湃新闻说。

去年12月,他因为发现中国知网不对个人用户提供查重服务,随即起诉知网,此案被认为是“中国知网反垄断第一案”,引发了众多关注。

郭兵告诉记者,去年10月,因为一次征文活动需要提交论文查重报告,他意识到知网的这一做法。向身边的老师学生调研后,他得知这对学生影响最大,因为不得不使用其他查重服务,他们可能面临高额的费用和论文泄露的风险。

不仅如此,作为一个法学教授,他敏锐地意识到,知网这一行为可能符合《反垄断法》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例中拒绝交易的情形。

直到6月12日凌晨,事件有了回响,知网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由于核心诉求已经实现,7月27日,郭兵提出撤诉申请,这一消息很快登上了热搜。

这并非郭兵第一次站在聚光灯下。2019年,郭兵因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刷脸入园被关注,被告最终被判删除原告办理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

在外界看来,两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但郭兵不这么认为。他说,个体起诉有垄断行为的平台与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组织,都面临着举证的困难,更合理的途径应为公益诉讼。

接受采访的当天,修订后的《反垄断法》正式施行,其中专门增设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条款。

“如果大家都沉默,不把问题揭示出来,我们的法制进步可能会更会慢一些,只有大家都做力所能及的事,制度才能完善。”郭兵说。

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案开庭时,郭兵以原告身份出席。

【以下为澎湃新闻与郭兵的对话:】

知网不提供个人查重服务,学生群体是最大受害者

澎湃新闻:最早你是怎么注意到知网不提供个人用户的查重服务?

郭兵:去年10月份,我参加了一次征文活动,论文初评通过之后,要求所有作者提供查重报告。我当时在知网上找过,叫做“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但知网本身没有个人用户注册的入口。

此前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界面。 本文图片除特殊标注外,均为受访者供图

后来,图书馆负责老师明确说,要查重只能把论文发给专门的老师来负责查重,自己操作不了。我当时有点不放心,毕竟打个电话,就把论文发给他。

我问以前指导的学生,他们反馈给我的是各种途径,包括电商平台和一些查询链接,但也要把论文提供给查重的平台,我觉得外面这种查询机构更不靠谱。

我就发现这种问题可能不是我一个人的,知网的做法其实非常不利。

2021年10月18日,郭兵收到短信通知,投稿论文已通过初评,需要提供查重报告。 

澎湃新闻:在你看来,知网不提供个人用户查重服务,可能造成哪些负面影响?

郭兵: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就是“拒绝交易”,导致学生和老师在查重的时候非常不方便。

第二,导致学生作为弱势一方,花费很多冤枉钱。我跟学生了解到,学校一次查询好像也就十几块钱,很便宜,但正规的途径受限制,采取不那么正规的方式,代价要高很多,可能几百到一两千不等。很多学生的经济条件也不是那么好,其实是不合理的支出了。

第三,存在论文被泄露的潜在风险,被别人拿去洗稿或者拿去提前侵权地发布了。这是最严重的。

澎湃新闻:很多人遇到这类问题会妥协或者解决问题了事,你为什么选择提起诉讼?

郭兵:这个事情对我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影响,但我觉得起诉更大的意义在于,可能很多的学生是受害者。

因为我们老师无论发表论文还是从事研究,基本上真正要自己去查重的场合不多,但是大部分的学生毕业,都会有这样一个经历。我觉得这件事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

另外,知网没有解决的途径,我们连注册都注册不了,它压根就不给你提供这样一个机会,你怎么去找它投诉反馈,你跟它也达不成合同关系。

2021年12月,郭兵提交了起诉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材料。 

澎湃新闻:你判断知网涉嫌市场垄断的依据是什么?

郭兵:《反垄断法》里面,关于垄断行为有三类,第一类是经营者集中,例如巨头合并。第二类是有市场影响的企业,达成一个垄断协议。第三类是后果最为严重的,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中一种比较典型的情形就是拒绝交易——一旦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它可以选择客户,这个时候如果你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就有可能涉嫌垄断。

那么,我觉得知网就是典型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因为它只向机构提供服务,不向我们用户个人提供。

这种情况下,我只是推定它涉嫌垄断,需要证据证明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才能说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寻找平台垄断的证据,我遇到了很多难题

澎湃新闻:立案后,你是如何寻找证据证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过程有什么困难吗?

郭兵:去年10月份遇到这个问题,我第一时间决定起诉,但是起诉证据准备非常繁琐,因为起诉反垄断跟一般民事纠纷不太一样,要界定这个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涉及到的相关市场范围,我遇到了很多难题。

平时搞学术的都知道,知网基本上是大家离不开的工具,它知名度在那里,至少在学术领域,知网是老大。但这只是一个感觉,怎么拿出证据来?

我当时找了一下文献,包括学术领域的研究资料,发现没有关于知网市场占有率的公开统计报告。很多的行业领域会有专门统计,但是知网所在的文献数据服务领域是找不到的。

我后面就想着找年报,因为年报是公开披露的信息,而且是主动依法公开评估的。无意当中发现,知网所属的母公司同方股份,在2020年报里有一些表达,明显地提到了它在这个领域具有持续的竞争优势,等于它间接自认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我想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接下来,只能找权威的报道或者权威的学者观点。

比方说武汉大学的孙晋老师对知网比较关注,他好几次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提出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且一些权威的媒体也明确地提出这一点。

这些证据能够间接地形成一个证据链,当然不是直接证据,本来我今年暑假打算统计所有高校的知网使用情况,没想到后面6月份知网发布公告向个人用户直接提供查重服务,这些取证就没必要了。

澎湃新闻:像文献数据服务这样的领域,市场监管方面会比较疏忽吗?

郭兵:从目前知网的整个事件过程来看,可能真的被疏忽了,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网它没有进入反垄断监管的领域。

几年前,很多高校因为过高的价格停止使用知网,这个问题的严重程度一直存在。我们执法部门对此关注还是有不足,但是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启动对知网的立案调查(注: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称,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我觉得从启动立案调查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很难再说知网不构成市场支配地位。那么有没有构成滥用,要看执法的最终结果。

澎湃新闻:你当时是否有对之前涉及知网的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关于这些案件你有什么想法?

郭兵:当时我想查有没有高校起诉知网,结果没有看到,反而是知网起诉了很多高校,理由无非就是,高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协议,没交钱。

当时我就纳闷,知网年年涨价,给学校提供的服务又明显不合理,很多高校是受害群体,但是自己没有维权,反而被知网维权。

澎湃新闻:此前司法实践有出现过以垄断为由起诉知网的案件吗?

郭兵:没有。所以我当时感叹,这么长的时间,竟然高校里面没有一个老师或者一个学生对这种情况正式地拿起法律武器。大家可能都是受害者,但是好像没有一个人敢说。一些朋友说我是《皇帝的新装》里面那个小孩子,把皇帝没穿衣服说出来了,确实有这样的味道,我也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澎湃新闻:2019年,你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这次起诉知网,被称为“中国知网反垄断第一案”。你曾经提到,这两个案件你本来想走公益诉讼的流程,但最后走了私益诉讼的流程,为什么?

郭兵:因为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能个人信息保护属于新的事物,所以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今年《反垄断法》修改后,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进步。

起诉知网走私益诉讼,和我当时的研究背景也有关系。

2020年底,我受到一个朋友邀请,让我研究一下平台垄断领域的公益诉讼问题。特别是大的平台,都会涉及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比方说最典型的二选一,它是侵害商家、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真正的诉讼在国内其实非常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你个人起诉平台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有垄断行为,举证是一个最大的难题,像我实务经验也比较充分,自己感觉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更加合理的救济方式应该是公益诉讼,专门的公益诉讼部门代表大部分受害群体来起诉。

我了解到的起诉这些大平台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绝大部分法院最终都没有支持。只有少数胜诉,比如阿里因为二选一被巨额处罚,其实就是因为有很多的商家起诉了阿里,如果是用户自己就会很难。

走私益诉讼,因为我还是想自己亲自经历一下,验证自己之前的理论假设,也就是起诉平台垄断更合理的途径应该是公益诉讼。

走私益诉讼起诉野生动物世界的背景相似。

2019年初,我研究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因为我觉得要指望个体来对抗那些违法收集个人信息的组织,基本上很难实现,大家没有诉讼的动力,因为这个权利的影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我维了权又怎么样?花了那么大的代价,我能获得什么?因为平台给的赔偿非常有限,而且赔偿还是一个非常低概率的事件。

如果走公益诉讼的话,可能证据方面会更加充分。特别是检察院为代表的公权力,在取证上相对更专业,相关部门也可能会更加配合。

澎湃新闻:2022年3月,你和知网为什么诉前调解失败?立案方面是否有困难?

郭兵:12月份起诉的时候,法院没有处理过这类案件,如果直接让他们业务处理会有很大难度。所以他们专门打电话给我,问可不可以诉前调解。我说可以调解,就一个核心诉求,只要他们答应向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我就可以撤诉。

3月立案之前,我跟知网没有任何直接沟通,他们也没有联系过我,他们都是跟调解员联系的。调解员跟我反馈,说知网称只针对机构提供查重服务,是主管部门的要求。这个说法我非常不认可,我说主管部门如果对你们有要求,为什么对唯普和万方就没有要求?都是中文的文献数据服务,它们也向个人用户提供查重。这个理由明显不成立。

调解员说知网希望继续给他们调解时间,我觉得他们就没有一个态度,我说我不同意继续再调解,法官也觉得从12月到4月时间太久了,最终的法院处理是立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正是因为有过这个说法,知网6月12日开放向个人用户提供查重,我也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撤诉,因为我觉得它不仅向我撒谎,向法院也撒谎了,主管部门对他们并没有要求。

后来我撤诉,就是因为核心诉求已经实现了,看在法官的工作压力上,我觉得这个案件确实已经没有意义了,所以我接受了法院的建议。

如果大家都沉默,法制进步会慢一些

澎湃新闻:你什么时候知道知网启动了个人查重服务?

郭兵:他们是6月12日凌晨发布的,很多朋友把这个消息转发给我,我才了解到。我还是挺吃惊的,因为知网5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后来没有明确具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情况。

6月12日,中国知网向个人提供查重服务的公告。图源 中国知网官网

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界面。图源 中国知网官网

澎湃新闻:从诉前调解失败到知网主动休整,开始向个人提供查重服务,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转变?

郭兵:有一个前车之鉴是阿里巴巴因为二选一被罚182.28亿。在反垄断处罚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额度是非常高的,是上一年度公司营业额的10%。

我觉得这个案子如果知网不回应的话,如果不改正,很有可能它的垄断行为会面临处罚。

澎湃新闻:从“人脸识别第一案”到“中国知网反垄断第一案”,你是怎么看待两起案件的结果以及你的维权行为的?

郭兵:人脸识别的案子,我一直不认为胜诉了,这个案件是在我们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是特别健全的时候发生的。

但是知网的案子结果远远比人脸识别案要好,让我觉得很意外,它的挑战难度比人脸识别案要大太多了,人脸识别案的证据是非常充分的,严格来说,知网案的证据还有很多不足。

但如果这个案子败诉了,我也不会觉得怎么样,如果能够引起执法部门的关注,它的意义就已经达到了。

我引发了这么大关注,好像成了搞事情的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评价自己。如果大家都沉默,不把问题揭示出来,我们的法制进步可能会更慢一些。只有大家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制度才能完善。

    责任编辑:黄霁洁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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