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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事例频频曝光,检察日报:家政保姆行业如何规范发展

刘犇/检察日报
2017-12-3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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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当前的家政保姆入职门槛低,很多无业、待岗女性稍加培训便可上岗。然而,真正合格的保姆需要较高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健全的身体和心理,无门槛或者过低的门槛无疑会埋下安全隐患。

◇家政公司的成立过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但成立后又缺乏相对应的部门对其业务进行具体的监管。

◇国家要引导家政保姆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可以考虑开展好专业教育,在大中专学校开设家政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以专业化促进行业的发展。

◇家政保姆从业企业要有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雇主和保姆是这一劳动服务关系中的核心当事人,应当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完备的法律文书、周全的合同约定是预防和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

检察日报12月30日消息,据2017年12月10日《新京报》报道,近日,有一段电梯里打孩子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显示,电梯关闭后,一名女子对着孩子腹部、头部、背部猛打,约一分钟时间内,打了孩子十余次。《新京报》记者求证获悉,事发河南郑州某小区,打孩子的女子为保姆。该小区物业表示,业主已采取维权措施。而2015年的“毒保姆”案件曾经尽人皆知,45岁的保姆何某为提前拿到工资,投毒毒杀了70岁的雇主。案发后,她还主动供述,曾以类似的手段,谋害其余9位老人。每当提及此事,人们心有余悸。另据2016年9月4日央广网报道,合肥丁女士聘请的保姆对15个月大的孩子的哭闹置之不理,有时甚至持小锤子敲打孩子头部,这一切都被监控记录下来。最后,在家政服务中心的协调和致歉下,保姆李某某给予丁女士经济赔偿。

近年来,诸如此类保姆虐待儿童、老人的事件频频曝光,“黑心保姆”“狼外婆”等词屡屡见诸报端,其违法行为,令人不寒而栗。虽然说上述事件都属于极端的个案,但却一次次挑战着社会的底线,深深刺痛公众的神经。那么,当前家政保姆行业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相关法律如何规定?该如何规范保姆行业发展?如何杜绝此类暴虐事件发生呢?相关专家认为,家政保姆行业亟须规范发展。

当前家政保姆行业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使很多人无法兼顾工作和照顾家庭,只好选择请保姆照看老人、孩子。因此,家政保姆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问题。

对此,邯郸学院讲师董一菲认为,市场需求快速扩大,使家政服务市场出现鱼龙混杂、良莠难辨、野蛮生长的现象。大量不正规的小家政公司之所以能够生存,在于其“小”而“灵活”,他们以收取中介费、培训费和管理费的方式营利,但不参与合同签订以便逃避责任。这造成了家庭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脱离了劳动法的保护与约束。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一般也只是达成口头协议,并无书面雇佣合同。这种方式既无法保障保姆的权利,也无法保障雇主的权益。

河北万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淼说:“保姆素质参差不齐,也是保姆行业恶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的家政保姆入职门槛较低,很多无业、待岗女性稍加培训便可上岗。不同学历、生活背景的人都可挤入这个行业。然而,真正合格的保姆并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它需要较高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健全的身体和心理,无门槛或者过低的门槛无疑会埋下安全隐患。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峰表示,家政保姆服务行业目前缺少明确的监督管理部门,存在对保姆从业人员的监管空白,对家政企业的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家政公司的成立过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但成立后又缺乏相对应的部门对其业务进行监管。这种监管缺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从业企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缺失。如:对家政企业的服务能力、质量管理、行业标准都没有作出系统化规定。对保姆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空白,对其人员素质、专业技能、从业资格都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范。另一方面是协调处理纠纷机制缺失。一旦雇主和家政公司、保姆之间存在纠纷时,解决途径只有自行协商和诉讼手段,但这两种手段都非行之有效和便民的手段。这就凸显一个监管部门的重要性,如果有这样一个监管部门,可以居中协调裁定纠纷,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法律层面是如何规定的

面对频频发生的保姆虐待事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董一菲介绍,我国对虐待儿童和老人有着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法律法规包括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如: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和拘留。由此可见,我国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在立法上并不缺位。

但随着近年来保姆虐待儿童的恶性事件的频发,社会上增设“虐童罪”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那么,设置单独的虐待儿童罪是有必要的吗?董一菲表示,在我国增设专门的虐待儿童罪似无必要。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该罪已经包括了未成年人,如果再设置一个虐童罪,与现有的刑法条款似有重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修改现行刑法中关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的相关条文,再辅之以相应的司法解释。比如,目前与侵害儿童入罪有关的“标准”亟待改变。认定儿童生理伤害的标准应该低于成年人。同样的伤害对儿童带来的痛苦程度是高于成人的,如果对儿童的伤害认定标准和成年人一样,对儿童而言是不公平的。司法机关还应该重视儿童被侵害案件中的“心理伤害”。儿童遭受的心理伤害往往比生理伤害更持久、更难愈合。目前司法实践中,相关行为往往得不到合理的法律评价。因此,在认定儿童是否受到虐待时,要充分考虑到对儿童心理的戕害,以区别于成年人。

王峰认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足以打击保姆虐待儿童、老人的违法行为。虐待行为的客观表现为肉体上的摧残与精神上的折磨,如殴打、冻饿、侮辱、咒骂、讽刺等。其主观上表现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司法实践中,该罪的受害者大多数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无法进行正常的表达,所以才给了施虐者可乘之机。所以,要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入罪标准。在该罪的界定标准中,应重违法行为本身,而不能偏重于损害后果。被虐待者多为年幼、年老、重病者,无法及时表现出被虐待的不利后果,若偏重于以损害后果定罪会让很多违法行为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嫌疑人故意实施了虐待行为,对被监护、看护人造成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就应当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处理。

一般情况下聘用保姆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家政公司聘用保姆,二是雇主个人直接聘用保姆。王淼认为,在现实聘用保姆过程中虽然存在不签订协议等诸多不规范的情况,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还是很清晰的。通过家政公司招聘的保姆,实质上形成了雇主与家政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雇主购买家政服务等消费关系,此关系主要受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当家政公司为雇主选任的保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服务合同内容约定的情形时,家政公司应当对保姆给雇主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通过自行招聘保姆的,如果保姆的行为给雇主或家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其应对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等,这样,保姆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虽然相关的刑事法律、民事法律比较健全,但是与家政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还是比较少的。”王峰说,这也是家政行业发展混乱的一个原因,由于家政保姆行业的“中介性”,很多家政公司租个门店,摆几张桌子,做一个工商注册就开始营业了,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远远不够的。除此之外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对家政服务员身份进行核查验证;复检家政服务员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定期回访了解服务情况。同时,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管理教育,为其逐步建立个人职业信息档案也是必须的。上述内容都需要纳入法律、法规中,加以强制性规定,以改变家政行业准入门槛低,甚至无门槛的现状。

如何确保保姆行业规范发展

当前的保姆行业发展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惩前的同时如何毖后,确保保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是摆在社会各方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议题,需要政府、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以及雇主的多方努力。

王峰认为,家政保姆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其直接进入消费者家庭开展工作,并主要服务老、幼、病等特殊人员,所以对其监管标准应区别于一般服务行业,这就要求政府要从多方面入手,完善监管体系。首先,要完善家政行业相关的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为行业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其长期规范、有序的发展确定方向。根据当前家政保姆行业的发展状况,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强制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信用体系,提高行业准入资质,把这些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将对行业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次,要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管理职能,确定一个主要监管部门,以方便对行业的发展进行服务与引导,并明确其他行政部门的具体责任。做到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监管到位,改变当前对家政行业各部门职责都涉及,但权责不清的现状。第三,国家要引导家政保姆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目前我国社会对家政保姆行业的认知,以及行业内的自我认知都比较落后,很多人仍认为保姆行业是低门槛、低技术含量的简单劳动,这制约了家政职业化进程,使得家政行业的专业化程度没有与其发展规模相适应。对此,我们可以向发达国家借鉴相关经验,开展好专业教育,在大中专学校开设家政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以专业化促进行业的发展。

家政保姆从业企业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从业企业要有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对自己有更高的专业要求。”董一菲表示,家政企业对自己要有更高、更专业的要求,要有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理想。此外,家政企业的业务开展会影响千万个家庭,其需要做的不只是把保姆介绍给客户,也要做好审核把关、培训、回访等工作,做到对客户负责、对从业人员负责、对社会负责。

雇主和保姆是这一劳动服务关系中的核心当事人,应当有充分的法律意识。王淼认为,完备的法律文书、周全的合同约定是预防和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作为雇主,应选择正规渠道,通过有实力、品牌信誉过硬的家政公司雇佣保姆,把所需要的服务标准,保姆需具备的技能等要求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在发生民事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一旦在保姆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盗窃、虐待、故意伤害等嫌疑,应当妥善保存证据,及时报警。保姆作为家政从业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要掌握足够的职业技能,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另一方面要有职业的心态和操守,热爱自己的职业,严于律己,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

(原题为《家政保姆行业如何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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