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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乳业4家附属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令状,原告是恒生银行

澎湃新闻记者 王歆悦
2017-12-27 19: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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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辉山乳业,06863.HK)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四家附属公司收到恒生银行作为原告人,入禀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传票令状,辉山乳业股票将继续暂停买卖。

公告显示,此次收到法院传票的四家辉山乳业附属公司分别为中国辉山乳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辉山乳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辉山乳业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和升皇控股有限公司。原告恒生银行就贷款协议对四家附属公司的公司担保作出申索以寻求判定债务。

早在12月19日,恒生银行就已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诉状,寻求辉山乳业支付2960万美元尚未偿还的本金和24.31万美元的拖欠利息。

截至发稿前,恒生银行未对此作出回应。

深陷债务危机泥潭的辉山乳业近期愈发有分崩离析之感。

在恒生银行提起诉讼的同一天,12月19日,辉山乳业在港交所公告,朱健宏和张毅林因个人原因辞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的职务,并已于12月15日起生效。

两人的辞职意味着,辉山乳业仅剩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不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人数要求。一般情况下,如果独董位置空缺很久,可能会要求公司停牌,但辉山乳业已经停牌7个多月。

除了高管陆续离职,辉山乳业董事长也被贴上了“老赖”的标签。

此前,澎湃新闻报道,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于12月7日公布,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定性为“老赖”。

而就在杨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前一天,12月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将对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重整案件,采用竞争方式,择优指定一家社会中介机构(联合竞争的视为一家)作为这六家企业的管理人。

案件中所涉6家企业分别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富裕牧业有限公司、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隆迪粮食制品有限公司和辽宁牧合家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及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已于12月4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正式启动破产重整程序。

澎湃新闻此前获悉,在已经公布了其向辉山乳业或其相关公司的融资敞口的金融机构中,工商银行有20亿元,平安银行有21.42亿港元(18.99亿元),九台农商行有13.5亿元,浦发银行6.8亿元,招商银行有4040万美元(2.78亿元),农业银行有1.1亿元和1.5亿港元(合计2.43亿元),深圳P2P公司红岭创投有5000万元。

早在2016年12月16日,沽空机构浑水发出第一份做空报告,指辉山乳业为一家骗子公司,公司价值为零,称辉山乳业至少从2014年开始发布虚假财务报表、夸大其资产价值,并且负债累累。

只是彼时并未引起过多关注,辉山乳业的股价反而因为辉山乳业董事长杨凯的增持而上涨。

但当浑水祭出第二份做空报告后,2017年3月24日,辉山乳业股价闪崩,盘中一度暴跌90%,一小时内市值蒸发320亿港元,创港股史上最大跌幅。

2017年5月8日,港交所应香港证监会指令停止辉山乳业的股份交易。截至12月12日,深陷债务危机的辉山乳业已经停牌超过7个月。

股价雪崩后,辉山乳业的债务危机一并曝光,涉及金融债权上百亿元,涉及70多家债权人,包括23家银行,十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部分P2P、私募机构。

经过一系列管理层动荡,辉山乳业的债权重组方案于2017年8月初曝光,其核心内容为,辉山乳业以体系内外资产全部抵债,由债权人组成新公司,但要让渡一部分新公司股权给现管理层。按这一方案,境内外债权人的清偿率为14%-20%。但该方案曾一度遭遇部分债权人的反对。

2017年11月1日,辉山乳业披露,一半以上中国境内的辉山乳业债权人和杨凯、其他公司的债权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原则上支持债务重组建议。

11月16日,辉山乳业对外发布公告称,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综合净负债可能达105亿元人民币,鉴于此,公司进入临时清盘,将尽可能考虑所有可供选择的方案,以保全集团资产。

作为沈阳老牌乳企的辉山乳业,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市值约为400亿港元。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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