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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高中生骑电动车撞人致人十级伤残 父母赔偿十余万
原创 吉安中院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
问
-未成年人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吗-
未满16周岁的
不可以
就算符合条件也要小心驾驶
否则就可能和下面案例的主人公一样
因为出现交通事故
道歉又赔偿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28日,未满16岁的高中生康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吉安县金钟路由东往西行驶,当行驶至某小区侧门路段时与行走在路边的10岁孩子肖某相撞,致使肖某受伤。
肖某受伤后
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经诊断为
左胫骨骨折、左腓骨骨折
头部面部多处受伤、头皮裂伤
经鉴定伤残为十级
经交警部门认定
康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肖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因双方协商不成,肇事电动车未购买相应保险,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康某及法定代理人赔偿损失11万余元。
法院审理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双方均系未成年人,为减少对未成年人心理影响,遂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做原、被告法定代理人的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康某及法定代理人赔偿肖某医疗费等共计105000元。
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车熟练度较低、应急能力差,而电动车速度快,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有效应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于人于己,损失都无法挽回。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一定要承担起教育、监护职责,不要让孩子过早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以免发生危险。
最后提醒大家
要遵守交通规则
未满12周岁
不能驾驶自行车、三轮车
未满16周岁
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哦!
原标题:《吉安一高中生骑电动车撞人致人十级伤残 父母赔偿十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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