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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又是一件小案子

2022-07-27 21: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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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早晨,天气极晴朗,延烧的高温仍在继续。面对天天40℃+的气温,四面山法庭审判庭里的那台旧空调又犯起了老毛病,遇开庭的时候吭哧吭哧地直喘粗气,制冷效果基本是没有的,反倒时不时给你来上那么一丝丝温热。这样的天气里,对于承办法官来说,开庭遇上一件“撇脱”的案子,那心情不亚于盛夏天气里吃着一瓣冰西瓜。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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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哥,今天只有一件小案子,应该能调成。”——车上的时候,书记员就说了。

翻看卷宗,厚不过十多页,确实是一件小案子: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子,无共同财产、债权及债务,已分居生活三、四年,小孩现随男方生活。

男方诉请与女方离婚,小孩随自己生活,女方承担每月1000元抚养费并作部分补偿。在庭前调解阶段,乙女同意离婚,也同意小孩随甲男生活,只是对于抚养费标准及甲男的补偿请求有意见。另外,男方还请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但愿能调解吧,这鬼天气!”

周瑞洪法官生性沉稳,说话少见带情绪。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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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征询一下双方的意见,是否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

“可以调解。”

“可以调解。”

“那双方都说一下你们的调解意见。原告,你先说一下吧。”……

开庭不多的时候,一天的工作常常以上面这样的方式开启。下来的这幕人间剧场,在法院工作过的人都见得多了。所谓调解,常常就是当事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这当然是句实话。处在这种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你进我退,要一尺给一寸,给八两讨一斤的博弈中间,做调解工作有时候确实像是在针尖上起舞。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哪一样都少不得;话说重点、话说轻点、话说与不说,哪一句都需要掂量好了再出口…..一整个过程里,周法官的脑子一刻没有休息。不过,好在时间尚早,气温未高,双方的争议也在减少。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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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原、被告,你们双方交的证据里面怎么没有小孩的身份信息呢?”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在被告那里。”

“被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带来没有,现在小孩上户籍没有?”

“出生医学证明我带了的,小孩出生没多久就被原告带起走了,现在还没有上户籍。”

“被告,你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怎么没有小孩父亲的信息呢?”

“当时我怀孕一直到生这个孩子,被告看都没来看过我一眼。我一生气,在小孩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时候,就没有写原告的信息。”…..

“真是案子不大,状况不小。现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小孩与原、被告的亲子关系都成问题了。”周瑞洪法官心里苦笑。

“原告,你主张这个小孩是你和被告所生育的依据是什么啊?”

“周法官,我有依据,我去做了亲子鉴定,这个小孩就是我的。这是鉴定意见书。”

“这份鉴定意见书上没有孩子母亲的信息啊,仅凭这份鉴定意见书也不能从法律上确定这个小孩就是你和被告生育的。”

“那怎么办?”

“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先把孩子的户籍问题给解决了再说。再怎么着,也不能让小孩成为黑户啊,我们一起先去派出所问一下能不能把小孩的户籍给上了。被告,别的先不说,这个事情你得要配合。无论如何,你作为孩子的母亲,还是要为孩子的将来考虑。”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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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上午十点,走出法庭,太阳晒在身上已是白花花的一片。好在派出所的同志热心,听完情况介绍后,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加急把小孩的户籍给上了。

这种日子里,室外真是没法待,日上三竿,一通着急忙慌过后,一行人个个都是汗流浃背,跟从水里捞出来鱼的一样。不过好在,原、被告之间那点火气和争执在高温炙烤下,最终烟消云散。原告同意只要被告配合其办理好小孩迁户口的事情,小孩的抚养费和经济补偿问题,原告方不再主张了。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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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看一下法庭归纳的下列意见:

一、原、被告自愿离婚;

二、子随原告生活,原告自行承担抚养费;

三、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30元,原告自愿承担。

上述意见是否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还有无其他补充?”

“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补充。”

“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补充。”

“既然双方都没有意见,那我们就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了。法院将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意见另行制作调解书。双方核对笔录无误,签字确认。”

“周法官,我希望被告将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交给我,我好回凉山那边给他办迁户籍的事情。”

“出生医学证明我只交给法庭,等我拿到调解书后我交给法庭。”

“好,好,好!法庭通知你领调解书的时候,你把出生医学证明带过来。我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哦,到时候你不交过来,我不给你发调解书哈。”

一切议定之后,剩下的就是签字、捺印。送别当事人,也不忘再叮嘱两句,“到时候,原告迁户籍有什么需要你配合的,你还是要尽量配合,全都是为了孩子。”是不是法官都是这么絮叨。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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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时间,法庭茶话会。

“洪哥,这个案子调得比开庭还麻烦。我还以为两下就能搞好。”

“好在问题解决了。”

“这样子办案子累是累点,不过成就感还是有的吧,虽然也不多。”

“有没有成就感,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反正你们这样办案子,一年下来能办几件案子哦......”

“我只当是在修行。”

……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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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偶尔在凌晨四点欢呼,而人只在丢失睡眠的夜晚陷入沉思。

凌晨四点,书记员没来由地失眠了,思绪良多,再难入睡。平凡如我辈,常常说不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样漂亮的句子。脑中闪出周法官身着法袍站在当事人当中,苦口婆心、絮絮叨叨画面,没来由地想到了《大话西游》里那个啰里吧嗦的唐三藏,接着就是那句“你看,那个人好奇怪啊。我也看到了,他好像一条狗啊”的经典台词。所谓“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许是人到中年,再想起这一句让年青时让自己热泪盈眶的台词,没了那些凄凄惨惨戚戚,反倒是多了几分坦然。人在年少时很少识得,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活的修罗场里,似乎也正是这些看起来“很狗”的人才取回了“真经”。

“我只当是在修行”,怕不也是一条人生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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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又是一件小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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