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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基层风采 品牌建设】“红石榴”花开映金岭 法治为民促和谐
“红石榴”花开映金岭
法治为民促和谐
金岭回族镇是淄博市唯一的少数民族镇,面积18.7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万人,回族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36.2%,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无邪教示范镇、省级文明镇、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
临淄区司法局金岭司法所坐落于金岭回族镇便民服务中心,近年来,司法所以“红石榴”品牌建设为统领,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法治建设“桥头堡”、服务群众“主阵地”,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2021年《让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平安和谐主元素》入选“齐鲁法治文化典型案例”,金岭回族镇获评山东省首批“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发展“枫桥经验”,当好群众“粘合剂”
金岭司法所在长期开展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走出“枫桥经验”的金岭之路。
一是打造“五老”志愿者品牌调解工作室。在全镇各个村居挑选了16名政治立场坚定、有威望、社会正义感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村民代表、老退休工人,组成金岭回族镇“五老”志愿者品牌调解工作室,协调解决处理村居、邻里、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五老”志愿者既了解本民族风土人情,又了解本村居人际关系,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走出了一条成本低、效率高、制度全的“民间调解”新路子。
二是打造村居邻里之家。按照工作片管理,在全镇探索建起了4处“邻里之家”,辐射覆盖了全镇所有村居,内设“五老”议事、百姓谈心、法律咨询、非诉工作站等功能,每处邻里之家均有2至3名“五老”志愿者和法律顾问常驻“家”里,其他志愿者有事随叫随到,为群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便利,同时让村居“两委”成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问题。
三是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七位一体”法律服务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镇信访办、人社所等7个部门,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建设“E+巡回智慧法庭”,搭建起“五老志愿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人民法庭”纠纷调解和信息共享网络。
创新普法形式,当好法治“领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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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培育“红石榴”品牌,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米”。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持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到村居为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二是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全力营造“法治金岭”。在交通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安装10处电子屏和14处“法治小喇叭”,全方位、全天候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墙遍布大街小巷,全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7处,形成了金齐民法典广场、清真寺法治宣传一条街、王家山子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让法治文化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打好法律需求“导向牌”
撑起群众“保护伞”
结合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针对群众关心的宅基地确权、劳动保障、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每年邀请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专职律师开展法治宣传,将枯燥的法律条例融入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认真做好弱势群体及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工作。
“两个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多维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法治公开课和涉企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宣传材料发放,为企业做好法治宣传服务工作。
二是聚焦“企业公共法律联盟”,服务企业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构筑“一中心+N 联盟”法律服务产业链条,现有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盟会员10名,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法治体检工作、劳动关系三方调解等工作。
金岭司法所在临淄区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在金岭回族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平安金岭”“法治金岭”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下一步,金岭司法所将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融入镇中心大局,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工作理念,继续奋勇前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标题:《【法治建设·基层风采 品牌建设】“红石榴”花开映金岭 法治为民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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