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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 | 公众希望《谭谈交通》分歧的解决能体现商业文明
上一周最热闹的事件当属《谭谈交通》的版权之争。
谭sir突然在10日发现自己在B站的视频都被下架了。一问才知道原因是视频节目受到游术公司维权。此事很快就爆出了幕后推手成都电视台。显然这又是一起为了争夺品牌流量发生的利益冲突。
那么在看似简单的利益关系背景下,这番冲突中的双方在舆情中有什么得失呢?
答案显而易见,成都电视台失去了舆论的同情。对该台的举动,网民的主要反应是“做局”、“损人”、“多输”、“养鱼”、“吃相难看”等评价。尽管成都电视台后来辟谣说此举与谭sir无关,其追偿诉求并非针对谭sir,但实际结果却是导致谭sir的B站账号遭到灭顶之灾。因而网民对此不依不饶,也情有可缘。
《谭谈交通》是本世纪初期由成都电视台承办制作的节目。当时与成都电视台合作的成都交警部门并没有与之明确著作权归属和分配。这导致此档节目存在产权模糊的情形。
问题恰恰就出在产权模糊上。依照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现行法律可以溯及《谭谈交通》的著作权问题。而谭乔作为交警部门的派出人员,参与节目制作,也依法享有一定的著作权权益。虽然目前尚不清楚具体应该如何划分这些权益,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成都电视台对这档节目的著作权有一些瑕疵。成都台即便要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也应该在消除瑕疵的基础上再采取行动。但它却偏偏在此情况下片面行事,当然就要招黑了。
依照今天实际的著作权拥有情况,按法条的字面规定,成都电视台的确有权追究使用该节目视频的谭sir。但成都电视台的做法却颇有些令外界诟病之处。
据悉,该台在2016年便注册了相关节目的商标,却迟迟未就短视频的二次创作情况提出权利主张。反而是等这两年老节目再度翻红后才跳出来收割红利。这些因谭乔等人的炒作再度翻红而来的“溢价”显然存在一个合理分配的问题。
网友二次创作作品:
商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获利,需要参与各方都能从中获得好处才能和气生财。作为一种利益合作行为,《谭谈交通》这档节目理应更合理地划分参与各方的著作权权益。这需要协商,而不是片面行动。一刀切地停掉谭sir的账号,显然并不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成都电视台的做法就法条而言,也许在形式上并无不妥,但行为鸡贼,在人情伦理和商业道德方面有亏。就算分歧巨大,为什么不能先礼后兵?
舆论的焦点其实也就在这里。也是因此,舆论普遍同情谭乔。这当然与谭乔在节目中塑造的形象有关,但更是与此番权益分歧处理方式有关。网民凭直觉普遍认定可以采取更理性和包容的方式。这里显示了公众对良好商业风气的希望。
对谭乔来说,此次舆情事件当然是利好。作为新晋自媒体人,他一举提高了自己的热度,为自己的品牌添光加彩,更加具有了网红体质。这对他未来的事业成功无疑会大有助益。
《谭谈交通》这档富有平民情怀和趣味的老节目,在制作的时候因为著作权意识尚不健全,导致了产权模糊情形。这是那个年代难以避免的情形。处理好这一问题更需要当事各方的合作。
假如事情能如网民希望的那样,那么双方都将从中获得收益,而不是一损一利,或两败俱伤。舆论希望看到的是正是这样的商业文明。
本文合作专家
杨震: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文轩智库舆情专家
【专业领域】新闻传播、舆情分析、时事评论
【主要成果】撰写有专著《被误解的改革》 ,翻译有《人、经济与国家》、《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入门》、《觉醒的泥足巨人》。曾在《新快报》《南方周末》等媒体工作,担任过《Vista看天下》杂志智库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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