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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被罚后,雅百特董事长等12名董监高成员集体辞职
因涉嫌财务造假遭证监会处罚的雅百特,“董监高”集体辞职。
12月19日晚间,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百特,002323)公告,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2人辞职,自此雅百特的董监高团队“全军覆没”。
这12人中,陆永原来是雅百特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褚衍玲、顾彤莉、李冬明、陈建辉、刘元玲均为雅百特董事。其中,顾彤莉还是财务总监,李冬明和陈建辉是副总经理。赵阿平、单少芳为雅百特独立董事。施妙芳是监事会主席,张庭和王国红是监事会监事,张明是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上述12人辞去上述职务后,雅百特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团队也宣告全军覆没。
不过,上述公告称,辞职后,陆永、顾彤莉、李冬明、陈建辉、施妙芳、张庭、王国红、张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而且,“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推进。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正积极进行整改。”
按雅百特在公告中的说法,在公司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进行全员学习和深刻检讨,公司全体管理层及员工提高了对组织及岗位的认知,公司计划对管理系统重整,通过转变管理模式提升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完善对关键岗位职业操守的约束,成为一个符合监管目标,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治理结构规范的公司。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再次诚恳致歉。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雅百特这次辞职的12名“董监高”,在今年12月15日,都领取了证监会的“警告”并被处以3万至5万元的罚金。
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曾宣布,查处了雅百特公司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根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中国证监会对雅百特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5月,澎湃新闻报道了雅百特涉嫌虚构海外项目、虚增业绩等相关问题。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公告称参与了巴基斯坦木尔坦市的地铁公交线路的建设,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并声称从该项目中获益3250万美元(约合2.244亿元人民币),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上述虚假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公布,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雅百特这一造假行为与借壳上市时的大额业绩承诺相关。2015年7月份,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借壳中联电气上市,证券简称随后更名为雅百特,交易对方承诺雅百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2.55亿元、3.61亿元、4.76亿元。
今年9月,代理中小股东集体起诉雅百特的代理律师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提出索赔要求的股东数量已经达到2000人左右,委托材料齐全、可随时提起诉讼的不到600人,索赔金额已经达到2000万。
雅百特在12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警示风险: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下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百特”)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具体如下:
一、董事的辞职情况
陆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褚衍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褚衍玲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顾彤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时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李冬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内审部门负责人职务。
陈建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刘元玲女士因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元玲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赵阿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赵阿平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单少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单少芳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陆永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352,400股,单少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2,5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董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董事会将于本周召开会议,尽快完成选举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工作。
二、监事的辞职情况
施妙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张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王国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王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监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将于本周召开监事会会议,尽快完成选举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情况
张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补选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李冬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四、特别说明
辞职后,陆永先生、顾彤莉女士、李冬明先生、陈建辉先生、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王国红女士、张明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褚衍玲女士、刘元玲女士、赵阿平先生、单少芳女士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推进。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正积极进行整改。在公司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进行全员学习和深刻检讨,公司全体管理层及员工提高了对组织及岗位的认知,公司计划对管理系统重整,通过转变管理模式提升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完善对关键岗位职业操守的约束,成为一个符合监管目标,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治理结构规范的公司。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再次诚恳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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