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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萌宠”保护记——看东宁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2-07-21 16: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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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救助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7月19日上午,东宁市公安局绥阳边境派出所民警在绥阳镇二段林场边境一线执勤巡逻过程中,在公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经查看,该猫头鹰身长约50厘米,浑身被雨水淋湿,左侧翅膀骨折,仅能原地挪动,急需救治。民警将其带回执勤卡点,喂服肉食和水,并联系东宁市林草局工作人员进行救助。

猫头鹰学名“雕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是我国最大的夜行猛禽,目前,受伤猫头鹰经救助后痊愈,已被放生。

暖心救助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7月12日,东宁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求助,称其在小区院内花坛中发现一只棕红色小鸟,且因翅膀有伤,无法正常飞翔。因种类不明,随即带来派出所请求援助。接到求助后,民警及时联系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经现场确认,该鸟类名叫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已将红隼送至野生动物救护站治疗,待伤愈后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市民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或者非法售卖,请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或拨打110报警,让其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与保护。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原标题:《【能力作风建设】“萌宠”保护记——看东宁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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