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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第2号公告:经研究,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开始第二批垫付,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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