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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县级领导“一对一”挂联房地产项目,化解房企难题
据官方微信公众号“遂宁住建”7月19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遂宁市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近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指导各辖区开展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挂联工作。
通过梳理摸排,遂宁全市共有83个在建和待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挂联范围。每一个项目均由一名县(市、区)、市直园区县级领导进行“一对一”挂联,同时还明确了一名辖区部门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县级领导对全市在建和待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分片挂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片挂联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各辖区挂联领导开展挂联工作,每季度调度辖区项目挂联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推进情况。各辖区挂联领导要全面掌握已购开发建设用地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一对一”对接、沟通和服务工作,化解房地产企业发展难题,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步回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通知要求,各辖区要明确挂联领导工作任务目标,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挂联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项目县级挂联领导要不定期组织研究解决辖区内挂联房地产企业、项目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挂联方案的方式落实挂联任务。各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沟通、协商作用,定期开展座谈、走访、调研,督促未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投资、动工,指导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范运营,按期完工。
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5月20日,遂宁市还发布《遂宁市主城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明确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开发项目手续办理、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合理住房消费等。
其中提到,加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满足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各银行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资金进行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平稳有序投放。
同时,新供应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为拍卖土地起始价的20%,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50%且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在成交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遂宁市还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一是,将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由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下调至1.0倍。接受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项目,除留存资金外的重点监管资金可突破形象进度和比例进行拨付,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10%。
第二是,主城区范围内开发项目总用地面积超过80亩且同时接受预售资金监管项目超过2个(含2个)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重点监管资金余额按100元/平方米留存。
此外,遂宁市还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同时,对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家庭业给予购房补贴。凡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含)平方米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补贴100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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