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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修订市容环卫条例,共享单车影响市容企业最高受罚十万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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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等互联网租赁车辆随意投放、故障车辆未及时回收等备受社会关注。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修订草案,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有序投放车辆或者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影响市容环卫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南京对违停乱放或无牌无照的共享单车,自2017年开始实施清拖,由于城管部门与共享单车企业在罚款等问题上未达成一致,被清拖的共享单车长期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当地出现了不少共享单车“坟场”。据一线执法人员透露,在日常执法中上级城管部门规定要对涉事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罚款,但现实中处罚又无法可依。
该修订草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回应,明确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遵守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允许的投放范围、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有序投放车辆,加强对车辆的跟踪管理和日常养护,规范承租人停放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承租人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后有序停放。同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停车场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该修订草案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有序投放车辆或者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影响市容环卫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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