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被强执2317万,阿道夫与经销商起纠纷

2022-07-19 0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文/青眼号外(qingyanhw) 

近日,青眼号外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有限公司(下称“阿道夫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317.45万元。

7月14日,阿道夫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阿道夫公司也是受害者,已针对本案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那么,这起纠纷究竟因何而起?具体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01

被强制执行,阿道夫回应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阿道夫公司成立于2013年,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批发贸易、化工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据了解,阿道夫公司旗下拥有高端香氛洗护品牌阿道夫和高端香氛家清品牌阿道夫•蒂姆森。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2020年,阿道夫连续三年蝉联天猫双十一国货洗护品牌No.1,年零售额均超百亿元;在线下渠道,阿道夫也牢牢占据着各大卖场榜首位置,还是众多CS门店卖得较好的洗护品牌之一。

青眼号外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阿道夫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317. 45万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截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资料及天眼查信息显示,阿道夫公司此次被强制执行的关联案件为阿道夫公司与苏州柒天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详情显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阿道夫公司向苏州柒天贸易公司返还货款1934万余元,并赔偿利润损失376万余元。

▍截自天眼查官网

7月14日,阿道夫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称,“关于阿道夫公司与苏州柒天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阿道夫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图源微博

阿道夫公司还在声明中透露,在与苏州柒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柒天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阿道夫公司同为受害者,而且本案事实错综复杂,存在众多牵连案件,相关诉讼仍在进行中。

针对此事,青眼号外联系阿道夫公司进行求证,对方回应称,目前案件还在进展中,具体的纠纷内容涉及到再审,不方便对外说明。据阿道夫方面透露,“该案牵扯到多起诉讼,有一些案件也是阿道夫公司作为原告发起的诉讼,整个事件还在进展中。”

02

“应属于管理细节上出了纰漏”

青眼号外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苏州柒天贸易有限公司、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和《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苏州柒天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具体来看,阿道夫公司本次涉及的纠纷确实“复杂”。

▍截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首先,体现在涉案多方的合作层面。据判决书显示,相关案件涉及品牌方、电商平台和品牌线上经销商三方,它们分别是阿道夫公司、电商平台云集关联公司浙江集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集远公司”),以及阿道夫品牌在云集平台的三个经销商上海芮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芮凯公司”)、 柒天公司和浙江松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松和公司”)。

据了解,以上三方的合作情况是:阿道夫公司与芮凯公司、柒天公司和松和公司签订了《电子商务授权销售合同》,授权三家公司在云集平台代销阿道夫品牌洗护产品,合作方式为先款后货;云集平台关联企业集远公司则又与芮凯公司、柒天公司、松和公司之间有《年度产品采购合同》,其从这三个经销商处采购阿道夫产品在云集平台进行销售,合作方式为代销入仓。

简言之,即集远公司从阿道夫公司授权的三个经销商处采购产品,并通过云集平台进行售卖。据了解,三个经销商依据订单指令将指定产品送到集远公司指定仓库,并由后者在云集平台完成销售。根据实际销售情况,集远公司再分别与三个分销商进行收益结算。

这当中,阿道夫公司则掌控着订单分配。据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中阿道夫公司与其经销商的交易模式为:阿道夫公司通过芮凯公司账户从云集平台获取订单,再根据订单载明的货款通知柒天公司、松和公司先支付货款,并在收到货款后将货物发送至云集平台仓库,再由集远公司在云集平台进行销售。销售所得,由集远公司向相应的经销商结算。

对于这种多方授权的情况及销售流程,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公开表示,“阿道夫的经销模式没有问题,但由于事件牵扯多方,应该属于管理细节上出了纰漏。”

03

经销商共用电商平台账户?

上述说法不无道理,这起纠纷或许确跟管理存在漏洞有着直接关联。青眼号外通过判决书了解到,在2018年-2019年之间,阿道夫公司在云集平台上的经销商发生过变更。

据悉,2018年10月1日之前,是芮凯公司购买阿道夫公司产品放到云集平台销售;2018年10月1日之后芮凯公司退出,由柒天公司按照此前的模式进行经营;2018年11月1日开始,松和公司加入,和柒天公司同为阿道夫公司在云集平台的经销商。

据判决书披露,虽然阿道夫公司更换了面向云集平台的经销商,但在实际经营中,后加入的两个经销商柒天公司、松和公司一直使用的都是前经销商芮凯公司在云集平台的账户。

对此,芮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朱新春称,“芮凯公司授权柒天公司、松和公司利用芮凯公司在集远公司代销商管理系统账号和密码进行销售,销售的款项由集远公司分别与两家公司结算。”

不过,柒天公司、松和公司对此均表示否认。柒天公司表示其根本不知道芮凯公司在集远公司云集平台上的账号密码,在交易中,柒天公司看不到云集平台的系统,具体订单由阿道夫公司分配;松和公司则表示订单是由阿道夫公司告诉自己并要求支付款项,至于如何下订单、如何销售自身并不清楚,且在该案之前也并不知道自己与柒天公司之间共用一个云集账户。

阿道夫公司方面则表示,当时柒天公司、松和公司以及阿道夫公司均知道芮凯公司在云集平台上的账号密码。

04

分不清的货物权属和结算款

不止如此,还存在新经销商与旧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从而引发在云集平台的销售资质问题。

据判决书披露,阿道夫公司与芮凯公司签订的《电子商务授权销售合同》明确约定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该截止期限与芮凯公司和集远公司签订的《年度产品采购合同》的截止期限一致;而阿道夫公司与柒天公司签订的《电子商务授权销售合同》约定的有效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这当中,2018年10月芮凯公司、集远公司、柒天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不难看出,即阿道夫公司授权柒天公司在云集平台上经销其品牌系列洗护产品的期限,长于柒天公司实际取得在集远公司销售并结算阿道夫产品的期限。

简言之,2019年1月1日之后,柒天公司仍然是阿道夫公司在云集平台的授权经销商,但它与云集平台的采购合同已到期且没有续签,其不再是云集平台的供货商,也不具备在云集平台销售阿道夫产品的资质。

判决书进一步披露,2019年1月1日之后,柒天公司共计汇款1960万元至阿道夫公司账户,采购用于云集平台的阿道夫洗护产品,并要求阿道夫公司将相关产品按时按量送至云集平台指定仓库。

但柒天公司在2018年11月30日以后就不具备在云集平台销售阿道夫品牌产品的资质,也不再是集远公司的供应商,集远公司之后也未直接向柒天公司下订单,因此集远公司没有向柒天公司结算货款。

针对以上情况,法院审理认为,阿道夫公司作为授权方,未审查柒天公司是否已经实际取得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云集平台销售阿道夫产品的资格的情况下,即根据云集平台的订单通知柒天公司支付货款,存在过错;而柒天公司对于其自2018年11月30日以后即不具备在云集平台销售阿道夫品牌产品的资质应属明知,但其仍向阿道夫公司支付巨额货款,本身同样存在过错。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案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显示阿道夫公司作为卖方,在收到了三个经销商合计100717820.63元采购金额后,根据经销商的指示发送了100713312.96元的货物到指定地点,差额积累为4507元,钱货金额相差不多。

但在审计过程中确认,因为柒天公司和松和公司混用云集账户,阿道夫公司的财务系统中三家经销商的账户也存在混同等原因,阿道夫公司和云集平台都无法区分货物权属,云集平台也无法区分销售订单归属。因此,审计人员无法对云集平台应付各经销商的结算款进行明确区分。

法院审理认为,阿道夫公司作为《电子商务授权销售合同》的销售方,应负全部责任,无法认定云集平台给经销商的结算款也是因阿道夫公司的过错导致,阿道夫公司应该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最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阿道夫公司向柒天公司返还货款1934万余元,并赔偿利润损失376万余元。

“流程操作越复杂,越需要谨小慎微。”上述资深人士认为,当一个品牌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一定要注重和追求各个流程环节的不差毫发。否则,引来纠纷终将有损品牌美誉度。即便最终结果有利于品牌本身,但也显然得不偿失。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