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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学校查出六千床黑心棉被,生产商辩称:不是给人盖的
南国早报12月14日报道,去年8月,南宁市卫生学校通过政府招标程序采购6000床棉胎,货物送达后发现竟是“下脚料”制成的“黑心棉”。此事经南国早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公安部门追根溯源,将涉案货物销售和生产人员抓捕归案。昨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生产货物的作坊老板马某全出庭受审,被控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6000床“黑心棉”被送到学校兴宁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6年8月,供应商人员王某华到南宁市兴宁区交易场三楼陈某兵所经营的摊位,经商议后向后者订购两公斤重的盖被胎和1.75公斤重的垫被胎各3000床(一床盖被胎和一床垫被胎合为一套)。
陈某兵找到以小作坊生产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棉胎的被告人马某全,向他订购所需的棉胎并在交易场支付定金。马某全使用“下脚料”(布匹纤维裁剪剩下的边角料经简单加工的混合材料)生产棉胎后,由运货司机将上述物品分别送至南宁市卫生学校石柱岭校区和黎塘校区交给王某华。
据了解,接收到该批次货物后,南宁市卫生学校工作人员发现送货尺寸、质量与样品不符。学校一方面决定停止发放货物,另一方面报告给质监部门。质监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后,根据棉被的色泽、质地等情况,初步判断这批棉胎可能是“黑心棉”。
2016年8月23日,该批次货物被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封。后经检验,上述棉胎不符合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国家标准,属于伪劣商品。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今年6月,43岁的马某全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
在小作坊用下脚料制作棉胎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的陈某兵与马某全的供述,还原了这批伪劣产品的生产与送货过程。
陈某兵称,他于2015年与马某全相识,当时马某全称他有不合格但便宜的棉胎出售。2016年8月,王某华找到他提出购买最便宜的棉胎。两人谈好价格,购买一套45.5元(竞标报价为一套65元)。于是,他找到马某全,告知对方订购棉胎的规格,马某全赶制好后由货车运至王某华指定的地点。
马某全的供述是,得知陈某兵的报价后,他告诉对方,以现有报价不可能用合格棉品来做,只能用下脚料来做,陈某兵同意且给了他两万元定金。他从广东一男子处以每吨4500元购进制作棉胎所需的下脚料,回到自己位于横县马山乡的加工厂进行生产。货物做成后,他按照陈某兵给的地址发货,陈某兵分两次转来剩余的8.05万元货款。
他还供述,合格的三级棉,市场售价为每吨1.7万元左右。
辩称是保温被不是给人盖的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某全称,好的棉品制作的棉胎用来给人盖,低价做的棉胎只能用作盖荔枝及大棚的保温被。陈某兵要求他做不合格棉胎,但这批下脚料做的棉胎究竟给谁用,对方并未讲明。其辩护人表示,马某全虽生产了不合格的棉絮用品,但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官就马某全的辩解提出两个问题:“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讲到有垫被和盖被,如果你生产的是保温被,有必要区分垫被和盖被吗?”“如此环境下,以下脚料生产的棉胎,你会给你孩子盖吗?”
就第一个问题,他没有作答;对第二个问题,他称:“那种是人盖的?肯定不能。”
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悉,涉案的陈某兵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情回放
2016年8月23日,是南宁市卫生学校开学的日子。按计划,新生报到时可免费领取包括两床棉胎在内的一套生活用品。然而在发放前,棉被的尺寸、质量被发现与样品不同。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初步判断这批棉胎疑似“黑心棉”。当天,6000床棉胎被现场查封。
据南宁市卫生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棉胎是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采购的,即校方的需求通过南宁市财政、卫计委等部门,提交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在中标前,校方并未与供货商有任何接触。
该校提供的合同显示,根据2016年7月27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该校与名为深圳×××服饰有限公司的供货商于8月8日签订了合同,此次招投标属于货物竞争性谈判。其中竞标报价表中显示,盖被胎35元/床、垫被胎30元/床、被套55元/床、床单30元/床。所有货物的分标报价为69.6万元。不过,在最终签订的合同中,显示的成交金额为47.89万元。根据合同,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校方才一次性交付合同款。
(原题《南宁一学校查出6000床“黑心棉被”!生产商也说:这不是人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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