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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刊文:沆瀣一气的小圈子必然会摊上大事
当今腐败现象的一个特点是,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官员被查处之后,往往会牵扯出一连串贪腐的人和事。如天津“武爷”案,山西塌方式腐败案,等等。正像老百姓形容的,“一个人倒台,一群人害怕”。怕什么?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沆瀣一气的小圈子必然会摊上大事。
殷鉴不远、教训沉重,但为何还是有人不断重蹈小圈子覆辙?除了投机钻营不良动机之外,或许还有认识问题。比如,什么是健康有益的“交友”“亲密”“团结”“情义”,等等,这与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有什么区别,如何妥处人际关系?这些恐怕也是政治生活的ABC,是党性锻炼的重要方面。
“君子周而不比”,是古已有之的从政经验。意谓,官员特别是位高权重的官员,在与人交往中,应秉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可徇私舞弊、相互勾结。“和而不同”“群而不党”等,才是为政之道。这条经验或者说禁忌,至今仍可为镜鉴。
“交友”没有错,但居心不良的势力之交乃是大忌。有的干部人品不错,但因交友不慎被拉下水;有的官员品行不端,把交友当成培植个人势力,带坏了队伍、污染了风气。更有甚者,想“抱大腿”的和想“跑马圈地”的各取所需,狼狈为奸,终致双双被查。
“亲密”没有错,但这不是效忠个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单位有单位的制度,工作有工作的章程。党纪国法为大,制度章程为尊。不论上下都应该遵纪守法,不能只认职务,不认制度;只认亲疏,不认章程。
“团结”没有错,但不能不分是非、不讲原则地“结团”,即把一个地方和单位搞成“谁都不能管”的地盘或一伙人的专属领地。
“情义”也没有错,但不能搞成“这个帮”“那个派”的非组织行为的“桃园结义”。把江湖上那一套搬到党的生活中来:互为帮衬提携,互为掩护错误,互为输送利益,互为攻守同盟。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习近平同志也反复强调,“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更体会到这些话语不同寻常的分量,实在值得深长思之。
欧阳修《朋党论》有云,“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现实经验也告诉我们,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靠得住的,还是坚持立党为公,秉持忠诚老实。因为,只要是工作中不掺杂妄念或者少些私心,完全可以在交往中判断是非真伪,懂得哪些符合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哪些不符合。私心作祟,投机取巧,笃信攀上了大官就能有前途,挤进小圈子就能受保护,着实可笑亦复可悲。这方面大道理无需多讲,我们见得已经很多——在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面前,“帮派”保护、“团伙”包庇,往往顷刻瓦解,不堪一击。举凡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势力之交、利益之交,肯定倒得最快、摔得最惨、垮得最彻底。
搞小圈子,总有一天会出事!
应该警钟长鸣。
(原题为《搞小圈子,总有一天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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