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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新一轮党政机关用车用房改革瞄准老问题新表现

桂从路/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
2017-12-14 07:54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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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全国层面统一办公用房的规范、完善了公务用车制度。这两个办法的出台,为作风建设划出“硬杠杠”,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这些年来,关于用房用车的制度篱笆步步扎紧,推动作风建设向实处使劲、往细处用力、从严处较真。五年来,29个省份上报车改方案,170.26万辆公车中77.58万辆被取消;新建楼堂馆所全面停止,2227.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调整清理……剑指“车轮上的腐败”、遏止“办公室的歪风”,让党政机关清风扑面。

成绩值得点赞,但老问题的新表现也要警惕。以车改为例,2014年公布的公车改革方案,瞄准社会化、市场化,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但在各地多轮车改实践中,“车轮上的腐败”换了马甲,一些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将一些企业用车变成领导专车;一些公务人员“私车公养”,用公家钱报销私车保险费,或用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应当看到,这既有“四风”顽固性、隐蔽性等共性原因,也有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无疑要用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规范来扎紧“制度篱笆”。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当前的背景下,新一轮的党政机关用车用房改革,就是要瞄准老问题的新表现,在优化提升中确保制度管用、实用、有用。相比较之前改革规定中的一些原则要求,新一轮改革更加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比如针对现实存在的一些“企业公车”,要求“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针对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规定严格审批才能“由兼职单位再安排一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这些新规涵盖用房用车标准、使用、处置、经费等方方面面,从而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实现违规违纪问题问责无死角、全覆盖。

如果说划出作风建设的红线,是在“堵”上下功夫,那么在“导”上做文章,就是要以新要求引导作风建设新风尚。这也是规范用车、用房中着力的方向。比如办公用房腾退清理之后,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闲置的问题,此次改革强调多渠道创新办公用房闲置资产“出口”,并提出6种处置利用方式。再比如,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这对于推进厉行节约、绿色环保意义重大。

在解决一个个诸如用车用房的问题中,才能堵住作风建设的漏洞、推动新风尚的形成,实现作风建设的标本兼治。然而,任何一项改革方案的推出,都必须在“一抓到底”中开花结果,在“破立并举”中获得最大红利。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作为,围绕作风建设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调整制度,就能巩固清风劲吹之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锻造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

(原题为《公车公房:破解老问题的新表现 | 锐评》)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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