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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法院受理“艾滋病等死男”状告省市疾控,诉讼费缓交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邱萧芜
2017-12-12 18: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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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啸伟的血样在2008年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四川省疾控中心确证其HIV抗体为阳性,以为感染艾滋病的钟等死7年,后复查却发现未感染。来源:澎湃新闻(03:54)
在过去等死的日子,钟啸伟习惯每天拉上窗帘。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为四川成都“艾滋病等死男”钟啸伟提供法律援助的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九12月12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武侯区人民法院当日已正式立案受理钟啸伟起诉省市疾控中心一案,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法官口头通知律师,钟啸伟一案诉讼费暂时缓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原本打算2009年“五一”结婚的钟啸伟,婚前检查时,血样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四川省疾控中心确证其血样HIV抗体为阳性。

有过吸毒史的钟啸伟对检查结果深信不疑,他挥霍尽家财等死。但等了七年,他不但没死掉,还没有任何艾滋病症状。2015年12月25日,感觉奇怪的他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抽血检查,结果显示其HIV抗原体复合检测为阴性。

接到情况反馈的金牛区疾控中心2016年1月22将钟啸伟血样送检,得到的结果依然是HIV抗体阴性。

拿到阴性的检查结果后,过了七年“人不人、鬼不鬼”生活的钟啸伟2016年1月起向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讨说法。

钟啸伟说,快两年时间了,省市疾控部门没有任何说法,他只能通过诉讼维权。

12月5日,在法律援助律师欧阳九、佘勇的陪同下,钟啸伟到武侯区法院起诉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

其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被告于2008年12月5日作出的针对原告的《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错误;被告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网络中更改原告艾滋病的错误登记信息;两被告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向原告书面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确认原告没有患艾滋病;赔偿给原告从2008年至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律师供图

欧阳九12月12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武侯区法院已于当日正式受理此案。他提供给澎湃新闻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律师供图

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显示,钟啸伟需交纳案件受理费5168元。欧阳九说,法官已口头告知他们,诉讼费可缓交,缓交期限45天。谈到缓交的原因,欧阳九称,钟啸伟因为过去七年等死,无经济收入,靠低保和母亲救济生活。起诉时,申请了诉讼费减缓免。

对于之前法院出具的《先行调解告知书》中“将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的说法,欧阳九说,法院立案时并未提及此事,可能不诉讼前调解,或者是诉讼中调解。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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