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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来电》套路深?图解462份判决书中的电信诈骗
【编者按】
近日,号称国内首部与公安部合作的反电信诈骗电影《巨额来电》登上大银幕。
澎湃新闻(thepaper.cn)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电信诈骗”关键词查询2010-2016年的刑事案件,从中筛选出462例。
其中八成案件发生在2011至2015年,涵盖近十种电信诈骗手段,被骗金额最高达三千万元以上,遍布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更涉及境外11个国家及地区的海外集团。
已判决的案件只是电信诈骗案的很小一部分,有的还在审理,有的则根本没有立案或起诉过。据人民网报道,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63万起,造成经济损失180亿元。
那么,从判决书看,电信诈骗刑事案件究竟呈现出怎样的套路?电信诈骗的治理难点何在?
问题①:骗术、剧本不断“迭代”- 在462个案件中,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并谎称被害人涉嫌洗钱、藏毒等犯罪活动的恐吓方式最为常见,占近1/4。这类案件通常由大团伙作案,甚至涉及境外诈骗集团。被告人通常分为至少三线:
由一线人员冒充本地公检法或邮政工作人员,依据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电话通知被害人银行账户涉嫌洗钱或有藏毒包裹;
再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民警,电话恐吓被害人涉嫌严重犯罪,必须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
再由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联络被害人,表示若想证明清白,需将账号钱款转入其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并提醒被告人案情机密,不得向他人泄密。
- 以各种补贴奖励诱骗被害人的案件共有75件,其中以徐玉玉之类的学生为对象、骗称获得奖助学金的有6件,这些案例通常与教育部门、社保部门的信息泄漏密切相关。
- 与网络诈骗相结合,此类案件虽不多,但危险程度高。被告人通常先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再诱导被害人点击钓鱼网站链接,侵入被害人网银后将钱转走。
《新华每日电讯》撰文指出,电信诈骗影响了人们的信任感。防骗也产生过一些“乌龙”:有真正的公检法工作人员办案时被骂骗子的,有快递小哥被拉黑无法送货反被投诉的,有位父亲换号后给儿子发短信却被回“我还是你爸”。
问题②:骗取钱财成本低且手段多样电信诈骗分子作案时根本不用现身,只需远程操作,按照越来越全面、越来越逼真的“剧本”实施诈骗,可谓犯罪成本极低。
而普通民众该如何应付这层出不穷的新骗局?不管前情发展如何,万变不离其宗的是骗取钱财的最后一步。当有人告诉你转账、提供账户信息、前往ATM机按指示操作、缴纳会费意向金或垫付款、为手机卡或点卡充值时,你就该警惕了。
电信诈骗还常与网络诈骗结合在一起,无论短信或者电话内容有多么逼真,都应避免点进任何链接或者输入密码。
问题③:电信诈骗多团伙“作战”,玩“角色扮演”从462份文书来看,电信诈骗呈现团伙“作战”特点,有过半案件出现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诈骗团伙。多人作案令诈骗团伙得以给被害人布下层层圈套,并在犯案后将赃款迅速转移。
问题④:电信诈骗上下游产业链庞大据新华社报道,每一起通讯信息诈骗中,产业链上下游往往附着至少五个专业团伙:
- 直接诈骗团伙,策划骗术并直接拨打电话;
- 盗卖个人信息团伙;
- 收集办理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卖给诈骗分子的团伙;
- 技术支持团伙,在互联网上搭建诈骗网络平台,并与传统通讯网对接及提供任意改号、群呼服务和线路维护的服务;
- 洗钱团伙,专门负责替若干个诈骗窝点转取赃款。
以假冒公检法的诈骗手段为例,一个典型案件中,犯罪团伙人员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与受害人沟通,并且团伙内部包含管理者、电脑手、话务组等不同的分工。
问题⑤:盗卖个人信息“供养”电信诈骗,却打击不足统计462份判决书的判决(含数罪并罚)情况,也能看出电信诈骗犯罪分工细化、产业链化的特点。
- 诈骗罪(含未遂)仍是定罪最多的类型。然后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两项罪名涉及直接诈骗团伙的下游链条——收集办理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并用来提取赃款。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决也有10例,这涉及直接诈骗团伙的上游链条——盗卖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泄漏导致现在电信诈骗逐渐从“盲骗”走向“量身定制”,危险系数升级。2016年8月的清华大学教授被骗走1760万一案中,这位教授刚卖掉一套房子,回到家立即就接到了诈骗电话,称他漏缴各种税款等等,各种恐吓威逼,骗子甚至正确说出了网签合同编号,导致教授一步步中计,结果1760万全部被骗走。
如果继续向犯罪链条上游搜索,澎湃新闻从2010年至2017年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相关的1239份判决书中,提取到了法官对2055位被告所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决,仅有18人被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未获缓刑。约80%的犯罪者被罚金额小于或等于两万元。换言之,这一罪名的犯罪成本相当低。
这说明,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直接上下游的调查、起诉及定罪还相对合格,但是追究信息泄漏的环节却远远力度不够。2010年起,六年内北京1.6亿多条个人信息遭泄露,这样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正源源不断的供给着诈骗产业。
问题⑥:电信诈骗的量刑:证据搜集困难翻阅462份判例,量刑长度从几个月到12年不等,从表面看并无规律性。从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简称为《解释》)中可以发现,诈骗金额是电信诈骗案件定罪处罚的核心。
实际上,电信诈骗案件的量刑受很多其他因素影响。除犯罪嫌疑人在诈骗团伙中的主从角色外,是否有前科、是否退还赃款都有影响。而且,在办案过程中,常常出现主犯在逃、证据被销毁、被害人搜集不全的情况,也只能依法从轻惩处。
针对类似“徐玉玉案”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解释》则明确规定要“酌情从严惩处”。2017年7月,法院对徐玉玉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题⑦:“诈骗之乡”监管的无奈在这462份判决书中,从案发辖区来看,广东、福建及浙江发生的案件数量分列前三。聚焦到县市级别,茂名电白、娄底双峰、漳州南靖、佛山禅城和珠海香洲等地案发最多,这些县市往往各有“业务”侧重。
光明网介绍,2016年上半年曾有媒体整理了国务院点名批评的7个职业电信诈骗犯罪重点地区,其中包括经常冒充涉黑组织诈骗的河北省丰宁县、重金求子诈骗的江西省余干县、PS图片敲诈的湖南省双峰县、假冒熟人和领导诈骗的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假冒QQ好友诈骗的广西宾阳县、机票退改签诈骗的海南省儋州市、网络购物诈骗的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集中化的诈骗团伙使许多乡县“蒙羞”,使这些地区希望摘掉“诈骗之乡”的帽子,但电信诈骗的治理仍然困难重重。据《经济参考报》2014年10月报道,许多乡县的本地人将窝点转移到外地甚至境外。而且旧的诈骗手段被打击后,又有新的手段冒出来。当地多位工作在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一线的公安民警表示,打击电信诈骗,仅靠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很难奏效。司法打击也逐渐陷入“无震慑”困境。
问题⑧:电信诈骗集团跨境作案有37个案件(占8%)有境外团伙背景,其中勾结台湾人或在台湾作案的有28件。新华网援引公安部数据显示,境外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是台湾人组织实施,占大陆电信诈骗案件总数的20%,损失的50%。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
打击电信诈骗不能仅靠普通民众提高警惕心,更需要多部门的合作。“长安剑”采访一位17年警龄基层民警称,即使被害人迅速报案,正常的冻结手续在笔录、取证、立案后开展,而要说服银行冻结账户又可能面临跨地分行协调等问题。待民警到达开户行进行冻结时,钱可能早就到了境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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