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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上海浦东新区这两部管理措施实施,事关引领区建设
2022年7月15日,《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两部管理措施将同时实施。
7月14日,上海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常务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开银在两部管理措施实施通气会上详解 “引领区”建设“利器”诞生的全过程。
赵开银介绍,2021年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引领区意见》)赋予了浦东新的重大历史使命,其定位之高、支持政策之实、创新空间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中最核心、分量最重、影响最深远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求“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并明确赋予浦东两大全新的法治保障利器:一是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二是支持浦东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先行制定管理措施。这两大利器可以说是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浦东新区法规的最大优势在于“变通”,就是“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而管理措施则更强调“探索”,浦东在先行先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还可以适时上升为“法规规章”等形式。这是中央在法治保障方面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车之双轨”“鸟之两翼”。
自中央授权以来,浦东新区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一根本目标,充分运用立法授权,积极推动形成了“一套衔接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批创新突破的法治成果”,包括市、区两级人大和政府的3个决定和相关的工作规程,以及目前已经出台的9部浦东新区法规和3部管理措施。
2022年6月30日,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两部管理措施,将于明天,也就是7月15日正式施行。这两部管理措施是浦东新区聚焦企业高度关注领域,着眼立法授权一周年这个时间节点,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立法导向,在积极运用管理措施赋能引领区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其中,《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支持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法律性文件。《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则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促进商事调解创新发展的法律性文件。两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先行示范意义。
附:已经出台的9部浦东新区法规
《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促进条例》《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
已经出台的3部管理措施
《关于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的决定》《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
已经出台的3个法治保障决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的决定》
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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