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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虚假事实发布网络,一网络写手获刑9个月
近日,四川宁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杜撰虚假事实发布网络,被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的典型案件。
今年3月1日,山东籍被告人芮某某为赚取阅读量从而获取利益,使用昵称“小安谈社会事件”的“百家号APP”账号,通过手机发布虚假文章《四川凉山: 舅舅与外甥女做夫妻生下孩子,违背人伦》。该文章系被告人芮某某通过篡改《甘肃往事:女子与舅舅做夫妻并生下孩子,违背人伦背后更悲哀》文章进行杜撰虚构。文章发布后阅读量达13.4万次,评论140条,且被一些平台转发,引发网民对文章所涉地区群众和政府工作的质疑。
该文章在网络传播后,宁南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民政局、妇联、残联及县13个镇对帖子中讲述的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核实和比对,调查文章所提及情况的真伪。经过认真摸排,县域内未发现与帖子中描述情况相符的人员,也无类似情况发生。宁南县民政局随后报警,公安部门立即立案开展侦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芮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宁南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芮某某为博取网民眼球从而获取利益,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信息网络上肆意杜撰、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不仅造成网络空间公共秩序的混乱,还引发了不明真相网民对文章所涉地区群众和政府形象的质疑,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其犯罪情节,给予其有期徒刑9个月的处罚。
法官提醒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朋友的精神家园,并非法外空间,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在网络上为了蹭热度、赚流量、泄私愤等目的而造谣生事,捏造、虚构、散布不实信息,甚至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一旦网络言论跨越了法律底线,必将面临牢狱之灾。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网民朋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 言 一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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