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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南京银行虚假信息,西部证券原分析师傅鸣非被责令改正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2022-07-11 20: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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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002673)分析师傅鸣非因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601009)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7月11日,陕西证监局公告表示,傅鸣非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其中显示了“傅鸣非@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你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陕西证监局称。

之前的7月3日,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网民傅某某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傅鸣非的劳动合同已被解除。

彼时,西部证券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针对通信首席傅鸣非对南京银行的不当言论,西部证券已对傅鸣非进行合规问责,并已解除公司与其在2022年2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截至7月11日收盘,西部证券收报6.37元/股,跌0.31%。

因发布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被责令改正,此前已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陕西证监局表示,傅鸣非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其中显示你“傅鸣非@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陕西证监局指出。

7月3日,南京警方发布的通报指出,7月1日20时许,南京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网民散播有关南京银行的谣言。

警方通报称,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6月30日18时许,网民傅某某(男,39岁),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通报进一步指出,事发后,傅某某主动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今年2月入职西部证券,已被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资料显示,傅鸣非,男,硕士研究生。2020年8月14日,执业机构登记在民生证券,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2021年11月30日,进行了离职注销。

今年2月22日,傅鸣非执业机构等级为西部证券,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不过,在7月2日,进行了离职注销。

彼时,西部证券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针对通信首席傅鸣非对南京银行的不当言论,西部证券已对傅鸣非进行合规问责,并已解除公司与其在2022年2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7月3日,西部证券官网也发布公告声明称,7月1日,西部证券关注到包含我司员工傅某某涉及南京银行的微信群聊天记录在网上传播。我司立即启动合规调查,发现该员工于非工作时间在某团购微信群发表了不实言论。

“上述个人行为违反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司已对该员工进行了严肃问责,采取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西部证券公告进一步指出。

分析师言论已引多起风波

近两年,包括研报在内的分析师言论,已引发过几起不小的关注。其中,更是有多家券商因研报内容出现“硬伤”,被监管层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例如,6月6日,方正证券研究所电子团队分析师谭珺在朋友圈发文表示“我应该是全网第一个喊4000点的人吧,相信相信的力量”,并配上了上证指数走势图。随后,该言论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30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国盛证券刘富兵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三方面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600918)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是其制作和发布研报过程中,未能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

2020年12月17日晚,北京证监局公告表示,中信建投武超则、金戈署名的某研究报告,存在研究依据不充分、研究方法不够专业谨慎等问题,作为报告内容直接责任人,“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1月12日晚,爱康国宾(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实名举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团队分析师谢长雁以及朱寒青。

举报理由是上述两位分析师未能遵循证券分析师的基本执业行为准则,发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市公司研究报告。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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