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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在高校挖走月季牡丹32株被刑拘,校方:价值近3万

冯国栋/新华社
2017-12-0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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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2月6日电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6日通报一起刑事案件,武汉市民陶某等4人近日在武汉一高校内挖走30余株月季和牡丹,高校称失窃花草价值近2.73万元,目前涉事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通报,11月27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马房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高校报警,称学校牡丹园内的7株南阳月季和6株洛阳牡丹被盗。民警立即赶赴学校查看监控录像,并知会高校保卫处加强夜间巡逻。

12月4日凌晨4点,高校保卫处发现一辆私家车内装着刚被采摘的2株南阳月季和17株洛阳牡丹,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车上4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陶某于11月27日凌晨,与男友和两位好友吃完宵夜后,看见路边有野花,准备摘回去养。男友廖某告诉陶某,某大学牡丹园里的花比这些野花好看得多。4人随即开车前往该大学的牡丹园,徒手将7株月季和6株牡丹从泥土中拔出,运到陶某的租住房内。

陶某把所摘取的月季、牡丹移栽到自家花盆后,又于12月3日晚,与男友等4人再次回到牡丹园里偷花。这一次,陶某等人事先准备了铲子、锹、剪刀等工具,仅半小时就采摘了2株月季和17株牡丹。装车完毕正待离开之际,被巡逻队抓了现行。

高校保卫处告诉办案民警,这批月季、牡丹分别是由南阳市政府和洛阳的校友捐赠给学校的,南阳月季每株价值1500元,洛阳牡丹每株价值600元。两次盗走的9株南阳月季和23株洛阳牡丹合计2.73万元。

目前,陶某、廖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其中陶某因有小孩需要照看被执行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原题为《进高校偷花30余株,4名“采花大盗”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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