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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物管公开“点名”!居民质疑合法吗?

2022-07-09 10: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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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云龙区月桥花院小区业主张先生致电

“急难愁盼 徐报帮办”热线68886888反映

物业公司将部分未缴纳交物业费的

业主姓名以及门牌号公示在

小区的公共显示大屏上

并且已经公示将近两周时间了

对此,业主们存在一些争议

反映:欠物业费,房号、姓名被公示

据张先生介绍,月桥花院一期是于2016年9月交付上房,大约两周前,物业公司将部分未缴交物业费业主的门牌号和姓名公示在了小区的显示大屏上,并且还有部分业主在自己单元内看到了物业公司张贴的欠费催费函。

“最初刚上房时,物业公司服务的态度确实不错,但是随着时间一长,他们遇到事情,基本很少能给业主解决,有时候只是走个过场,之后就将问题搁置了。”张先生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们这些业主不去交费,而是认为小区物业服务的品质逐年下降,但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令他们很难接受。以他家为例,128平方米的房子,物业费用一年差不多3000多元,加上单独支付的公共能耗费,每平方米物业费近乎2.3元。

张先生表示,业主和物业公司最初都签了合同,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双方应该履行的权利义务,虽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提供相应的服务也是物业公司的义务,如果对方觉得业主没有做到应尽的义务,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为什么要公示业主的个人信息呢?是不是侵犯了业主的个人隐私呢?

现场:一进小区有人卖菜,十分混乱

7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月桥花院小区,刚从东门进入,就看到小区的公共显示屏上循环播放着业主的门牌号与姓名。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业主,针对小区物业服务的问题,大家褒贬不一。

“小区的环境整体还不错,但是比刚上房时差多了,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很少回复业主,令业主十分不解。”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家每年都会准时交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令她很不满意,希望物业公司可以提高服务质量,至少做到及时回复业主提出的问题。

在小区三期的高层前,记者看到了正在此处等孩子的王阿姨,她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曝光房号及姓名的方式催收物业费的方式让她十分反对感。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服务很难令业主满意,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业主不愿意配合交费。“就像小区东门口,一到下班时间,卖菜的、卖小吃的、卖房子的,整个成了一个菜市场,干啥的都有,有时随意乱停的车辆还堵住通道,看上去乱哄哄的。”王阿姨说:“为什么物业公司不能了解一下业主为何不交物业费呢?应该先从自身反思一下,小区管理是否有不到位的地方,而不是直接将业主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

“关于9号楼后公共停车位上的僵尸车问题,居民向物业公司反映了多次,也没人给出解决方案,只说是某位业主的车辆,难道业主车辆就能占据停车位三四年不移动吗?”业主石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平常除了能看到门卫保安之外,很少能看到物业人员工作,偶尔周末的早晨有人整理一下绿化,还扰人清梦,这种服务很难与高额的物业费用挂钩,更难让业主为这种服务质量付费。

物业公司:公示的是

常年未交费业主信息

7月7日,记者联系到月桥花院小区天安鸿基物业公司张经理,对方表示,小区内公共显示屏上确实公示了部分未交物业费用的业主的门牌号和姓名,但是是因为这部分业主长时间欠费,基本都是2年到3年之间的,有一部分业主更是从2018年就没有交过物业费。

“自从公示后,已经有几位业主主动来补交拖欠的物业费了。”张经理告诉记者,除了公共显示屏之外,单元楼内也有张贴的物业欠费催款函,希望这部分业主在看到后也可以尽快将拖欠的物业费用补齐。

至于公示时间问题,张经理告诉记者,因为部分业主欠费时间太久,物业人员打电话沟通时遭到拒绝,如果这部分业主一直不交费的话,这个名单就会继续公示,并且再持续一段时间。

对于小区居民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张经理表示,如果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可以向物业公司直接反映,他们也会相应地作做出整改。

“9号楼后的‘僵尸车’问题,我们也会再和车主进行沟通,之后也会将这个事情再次通报辖区的城管部门,希望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张经理告诉记者,至于业主反映的小区大门处的卖菜行为,之后也会加派人员处理,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营造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

律师:物业公司不能侵害他人隐私权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林旭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的房屋信息、住所信息等是公民的隐私。该案中,物业公司无权以公告的形式载明业主的隐私信息,无权将业主的房屋信息、姓名同时公示,向他人披露业主的隐私信息,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即使业主欠付物业费属实,物业公司也应当以合理合法的方式主张权利,不能以公布姓名和住址的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可以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若业主经书面催交仍不交纳的,物业公司可在小区公告栏予以公告的方式向业主催交物业费,但是公告时需注意避免侵犯业主的隐私权,经过催告仍不交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记者 常慧茹 实习生 马双双

原标题:《被物管公开“点名”!居民质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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