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证券专业人员水平测试九要点:通过测试科目有效期延长至三年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的各项细则正式落地。
7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表示,为落实贯彻新《证券法》等,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下称“《测试细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细则》(下称“《培训细则》”)、《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大纲》(下称“《培训大纲》”)。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类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后,除了考试名称变更,考试组织模式、报名条件、成绩管理等方面,同步做出了哪些调整,澎湃新闻记者梳理了九方面要点。
要点一:测试分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两类
中证协表示,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类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相应的考试名称,变更为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其中,明确测试分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两类。
其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包括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
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要点二:明确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已开具录用通知的行业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测试细则》显示,针对行业和社会人员提出的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能否参加考试,给予明确反馈。
《测试细则》第七条显示,报名条件中,明确了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已开具录用通知的行业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此外,增加了“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相关内容解释,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和证券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报考条件。
要点三:测试科目试卷正确率达到60%以上即为该科目达到基本要求
中证协表示,新《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因此,相应的《测试细则》将测试目的调整为以考核从业人员的相关基础知识为主,转向综合考察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行业和对应岗位要求,规定了测试成绩是证明其具备从事相应证券业务的专业能力参考。
同时,规定了测试科目试卷正确率达到60%以上即为该科目达到基本要求。
要点四:通过测试的科目有效期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
中证协表示,针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测试科目成绩实效的内容,协会在参考其他行业考试有效期的基础上,结合证券行业从业的要求和特点,对测试科目有效期进行调整。
其中,通过测试的科目有效期,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
在此基础上,对维持成绩有效性,进行注销登记或从证券行业机构离职连续时间从12个月延长为36个月。
同时,删除了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项基础科目达到基本要求的时间为12个月的要求。
要点五:包括常规和预约两种测试形式,衔接适用中测试科目有效期进一步放宽
中证协指出,为保证考试的正常组织实施,方便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换岗需要,在原社会统考的基础上,针对行业从业人员推出专场测试和更加灵活的预约测试。
同时,中证协表示,针对《测试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衔接适用条款规定较严的反馈,协会对《测试细则》发布前通过相关科目的有效期在征求意见稿60个月的基础上进行放宽,标准与原制度规定时间要求一致。
要点六: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将给予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禁考60个月
中证协指出,根据近年来发现的考试违规情形及新特点,分类细化违规责任,力求处理更加准确、合理。
其中,明确测试违规情形从原来的17种增加至20种,并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将处理类别调整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
对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给予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禁考60个月。
要点七: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中证协指出,为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管理,给与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具体而言,原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6个月。
要点八:明确协会和证券公司的培训职责
机构方面,《培训细则》明确协会和证券公司的培训职责。其中,协会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督促证券公司履行相关管理责任。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其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确保其掌握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规范,持续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
要点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建议不少于15学时
《培训细则》明确,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实行差异化管理。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其从业人员在每个培训周期内完成一定时间的业务培训,建议不少于15学时。
同时,根据相关人员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处罚处分措施情况、诚信情况、其他执业声誉情况及为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贡献情况等实行差异化管理。
此外,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其从业人员在党建引领、行业文化、职业道德方面的学时比重不低于其应完成培训学时的30%。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