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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五旬女子为圆男友“父亲梦”,偷拐亲戚家女婴被判两年刑
何某秀已经50岁了,她知道自己很难生育,为了圆男友凤某海一个有孩子的梦,她撒谎说自己怀孕5个月了,要回湖南永州双牌县老家生产。5个月后,何某秀将“女儿”的照片发给凤某海,荣升“父亲”的凤某海催促何某秀带着“女儿”回广西贺州。
直到派出所民警将“女儿”带走,凤某海才知道自己盼了许久的孩子是女友偷偷从老家侄女那抱来的。12月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姑奶奶拐走孩子案”,在湖南双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何某秀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为留住男友谎称自己怀孕
2015年,何某秀在贺州打工时认识了当地一名单身男子凤某海,两个人认识一段时间后互生好感成为男女朋友,并同居在一起,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
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何某秀萌生了与凤某海结婚的想法,但是凤某海提出要先看到何某秀的离婚证之后才能结婚,凤某海还希望何某秀能给他生一个孩子。
为了留住男友,2016年4月,何某秀一边对分居了近20年的丈夫提出离婚,一边对凤某海谎称自己怀有5个月身孕,要回家乡生孩子,方便家人来照顾她。得知女友怀孕了,凤某海并没有怀疑,一个人留在贺州等待。
何某秀为了圆谎费尽心思,她算准时间,在“怀孕”10个月后给凤某海发了一张刚出生的女婴的照片,告诉凤某海这就是他们的女儿。看到“女儿”照片,凤某海很高兴,多次催促何某秀赶紧把孩子带回贺州给他看看,两人一同照顾抚养女儿。
趁侄女不注意抱走孩子
男友迫切要见“女儿”,何某秀只能找各种理由来拖延,她意识到这样下去谎言迟早会被戳破。为了留住男友,何某秀头脑中冒出一个疯狂的想法:拐骗一个女婴骗凤某海。
自此,何某秀开始打探周边的女婴,她打听到同村的梁某萍有个出生不久的女儿时,而自己和梁某萍还是亲戚关系。
今年6月,在表嫂的介绍下,梁某萍才和姑姑何某秀第一次见面。两人认亲后,何某秀几乎天天会来梁某萍家中串门,帮忙照顾其女儿月月(化名)。看着姑姑对女儿不加掩饰的疼爱,梁某萍很感动,尤其是在她忙碌的时候,姑姑常常帮忙照顾女儿,梁某萍与姑姑何某秀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7月11日下午,梁某萍正在家里带孩子,她的女儿月月刚满9个月。这一天,何某秀再次来到梁某萍家串门,帮忙带孩子。梁某萍说,看到姑姑来了,她请姑姑帮忙看会儿月月,自己抽空洗了个头,洗完头出来,她特意跑去阳台看了一眼,看到姑姑正抱着月月在楼下玩,放下心来的梁某萍便转身回去打扫房间。
梁某萍没有想到,就在她转身之后,何某秀抱着月月悄然离开。
被拐7天的婴儿回到父母身边
何某秀抱着月月,租车来到贺州市,凤某海高兴地将“母女俩”接回了出租屋,准备接下来一起生活。
然而双牌县这边,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梁某萍见抱走女儿的姑姑一直没有回来,开始疯狂地给姑姑打电话,可姑姑却如同人间蒸发一般。何某秀只给梁某萍发了一条短信,称“现在带小孩在冷水滩玩,明天带小孩回去”,此外再没有任何音讯。
梁某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天便向双牌县公安局报了警。
7月17日,贺州市公安局信都派出所民警在一民房内抓获了何某秀,被拐了7天的月月也在当天下午成功回到了父母身边。
被告采用了欺骗手段
经双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秀采用欺骗手段,使九个月大的被害人脱离自己的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何某秀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何某秀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介绍,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收养。(原标题:抱走亲戚女儿圆男友“父亲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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