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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近七成不赞同“在家妻子应顺从丈夫”
浙江省妇联7月6日公布的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浙江省主要数据显示,近十年该省女性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年轻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已超过男性。女性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增强,58.9%的受访者不赞同“男性应该以社会为主,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85.7%的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近七成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
据介绍,第四期浙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由省妇联与省统计局组织实施,是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组成部分。抽取样本分布于该省11个设区市、44个县(市、区)中的3300户家庭。
调查显示,就业方面,浙江18~64岁在业者中,女性占41.9%。全省三分之二的女性处于在业状态,女性在业率的城乡均衡化程度较高。互联网是浙江女性创新创业的重要途径,创业女性中借助互联网创业/经营的比例为37%,高于全国10.9个百分点。工作同时,女性也承担了更多家庭照料——在工作日,在业女性平均总劳动时间为629分钟,其中有酬劳动时间为508分钟;照料家庭成员和做饭/清洁/日常采购等家务劳动时间为120分钟。
教育方面,浙江18~64岁的女性平均受学校教育年限为8.95年,其中城镇女性9.49年、农村女性7.56年,城乡差距从2010年的3.9缩小到1.9。年轻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提升,18~24岁的为12.43年,25~29岁为13.25年。接受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女性比例为19.2%,比男性高2.2个百分点,其中25~29岁女性为50.7%。
法治意识和性别观念方面,八成左右被访者知晓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认为“要求女职工工作几年内不能生孩子”“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72.4%和79.8%。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晋升”“男女同工不同酬”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66.5%和58.3%。94.3%的被访者认同“女性能力不比男性差”,96.4%的认同“有一份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很重要”。58.9%的受访女性不赞同“男性应该以社会为主,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为86.1%。85.7%的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为94.7%。近七成被访者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达88.5%。此外,95%的受访者认为“男性应该兼顾家庭和工作”。
家庭关系中,夫妻地位更趋于平等。根据调查,近十年来夫妻共同承担家务比例提升,家务劳动由妻子承担更多的家庭占56.4%,夫妻差不多占35.9%,分别比2010年下降12.3%和上升11.6%。超七成女性对婚姻生活表示满意,夫妻关系基本呈现为和睦、平等态势。此外,女性家庭财产地位也有进一步提升,已婚女性自有房产比例为20.5%,拥有夫妻联名房产的比例为48.8%,未婚女性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的占14.6%,比2010年提高6.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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