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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刊文评危险玩具:监管不能总在媒体曝光之后才有所动作

付彪/法制晚报
2017-12-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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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口袋弹弓射穿的易拉罐。  北京青年报 图

《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一种名为口袋弹弓的“玩具”在初高中学生间流传,这种“玩具”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口袋弹弓最早来自美国,常被国外弹弓爱好者用来打鸟。国内购物平台所销售的口袋弹弓多为仿品,可在3米外射穿易拉罐。民警提示,这种弹弓不算是违禁品,但因为具有伤害性,一旦使用它造成人或物的伤害或损坏,使用者将会对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口袋弹弓”作为玩具在学生中流行,跟此前媒体曝光的“牙签弩”“钢珠弩”性质相同,都是武器弓弩的模型,只是危害程度及可能发生几率的大小。据悉,这种“口袋弹弓”威力相当于30磅的弓,加装升级配件后可用来射鱼,甚至可在夜间打猎,可见其还是有一定危险性。因为口袋较软没有固定点,人拉动的时候需要用力,很难控制箭的方向,很容易误伤到他人。

市场上各种各样的玩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恶搞”玩具更是不断翻新、花样百出,其中不少属于“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类似“口袋弹弓”这些没有安全保证的危险性玩具,是如何从生产、销售等一路绿灯到了孩子们的手中,值得追问和反思。

显然,有关职能部门无论在监管手段还是监管方式上,也须与时俱进,不断升级。近些年来,尽管针对网上商品的质检机制在健全完善,但以网售儿童玩具为例,各地历次抽检大多是以大门类的主流玩具为对象,而对“口袋弹弓”等不算违禁品的小众商品甚少顾及。久而久之,这便成了安全隐患。危险玩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监管不能总在媒体曝光或产生严重后果之后才有所动作。

此外,学校和家庭也应有所作为。孩子缺少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尤其是对危险玩具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和监管的责任。教育孩子增强安全意识,如何不拿危险当游戏、如何远离危险玩具,当是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应有之举。

(原题为《危险玩具频现 提醒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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