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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WTO提交申请,反对中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据英国《金融时报》当地时间11月30日报道,美国政府日前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了长达40页的法律申请书,反对中国在WTO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曾指出,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与全面、彻底履行世贸组织国际条约义务,不能混为一谈。
据报道,这份申请于上周提交,而作为中国针对欧盟提起的一宗法律诉讼的一部分于11月30日公布。《华尔街日报》将其称为“美国首次公开亮明立场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所谓“市场经济地位”是和WTO成员国发起反倾销时是否使用“替代国”做法相挂钩的。即如果被相关国家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那么该国在进口中国商品时有权用其他“替代国”价格参考中国是否存在反倾销行为。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WTO的条件,无论如何,上述规定将在中国加入WTO15年后即2016年12月终止。即遇到其他成员国发起对华反倾销调查时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不再被使用“替代国”做法。
2016年12月,中国曾就美国、欧盟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美国在11月30日公布的法律申请中否认中国应被视作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称,不管之前的条件如何,中国仍要遵守与其他成员国一样的WTO规则。
对此,美国官员表示,他们的解读得到了欧盟以及加拿大、日本和墨西哥等其他国家的认同。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10月12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曾对此问题作出回应。他强调,“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有此国内法的成员寥寥无几。这与全面、彻底履行世贸组织国际条约义务,不能混为一谈。作为《世贸组织协定》这一国际条约的组成部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中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的做法必须终止。这一点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应该重信守诺,严格遵守国际法的准则,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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