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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主播唱歌侵权被索赔10万,直播间里还能唱歌吗?
文 | 克鲜
唱一句歌,就算侵犯著作权要赔偿10万元?“PDD直播唱歌被起诉”引发了网友关注。
PDD真名叫刘谋,之前是英雄联盟项目电子竞技选手,现在是一位有着771.4万粉丝的主播。PDD称,自己是“在游戏直播中随口即兴演唱了一首歌《向天再借五百年》,遭到版权方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
《向天再借五百年》著作权人、著名作曲家张宏光回应称:这个诉讼索赔的金额不重要,“意义是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对音乐版权的高度重视。”
表演权是著作权十二项具体列举的财产权之一,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向天再借五百年》的原唱韩磊唱这首歌时,要取得作词者、作曲者的同意,并支付费用,这个大家觉得天经地义,但是,一个主播或者就是普通人唱这首歌还被收钱就觉得怪怪的,这里头的区别在哪里呢?
《著作权法》本身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保护创新智力成果,但也为防止过度保护,导致文化无法传播,一张嘴就算侵权,所以《著作权法》还明确了“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比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某作者在《20年的影视金曲点评》的文章中,为介绍《向天再借五百年》这首歌,引用了其中几句歌词,或者截取若干视频片断,只要是“适当引用”,不构成文章、视频主体,就属于“合理使用”。
同理,《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一款九项也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进行了署名+不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未侵害著作权人的权益的,构成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注意,“合理使用”的前提必须是:免费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张三酒酣耳热之际,哼唱《向天再借五百年》,没有向人收费用,也不是以此搞营利表演的,那就是典型的“合理使用”,大家不用担心酒后唱歌被索赔。
但是,PDD的身份是游戏主播,这就复杂了。众所周知,游戏主播特别是顶流主播,本身就是一门生意,PDD打开直播,从性质上说就是在“营业”。但是,游戏主播在直播游戏的时候,插播的歌曲——从视频看,不是随口哼两句,差不多唱完了整首歌的,这种反串的唱歌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这种翻唱还算不算“合理使用”?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10多年前,还是农民工歌手身份的旭日阳刚组合翻唱汪峰的《春天里》,一开始,大家不觉得汪峰需要向他们“维权”,但是,当农民工彻底转型职业歌手,再翻唱有版权的歌曲,权利人就得较真了,之后,他们也是彻底没有唱过汪峰的歌曲,这是一种身份切换后的“合规经营”。
PDD是一个全平台可能超过千万粉丝的主播,在其带有营利性质的直播场合里,翻唱有版权的歌曲,被版权人“维权”,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唱这首歌,虽然没直接收费,但是通过打赏的方式变现。去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明确了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同时通过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条款,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当然,具体法院会支持多少索赔,还不能确定,也未必能达到10万元。
顶流主播要意识到,自己就是一家公司,打开麦就是在“营业”,放背景音乐、使用字体、使用LOGO都可能涉及要侵犯知识产权,很难用“合理使用”为自己开脱。从心态要杜绝“我唱你的歌,是给你面子”的傲慢心态。另一方面,著作权人维权也精准化,自己拿捏好尺度,维权过猛,“水至清则无鱼”,索赔猛了,自己的歌曲可能就难以流传,这是一把双刃剑。普通人唱歌,没打赏,没收费,没篡改经典,一般是不会被维权,请放心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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