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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25周年系列之七|香港国际创科中心建设新思路
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香港科技发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香港“创新科技产业迅速兴起”“香港科技工作者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提出“两个希望”:一是“希望香港发挥自身优势,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珠联璧合,强化产学研创新协同,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二是“希望大家继续弘扬爱国爱港传统,坚定创新自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香港国际创科中心建设任重道远,使命光荣。
香港在基础研究、国际资本、法律制度、营商环境、国际创新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2021年10月提出规划建设北部都会区后,香港国际创科中心建设的空间载体更加广阔。当前,香港正处在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未来5年是香港开创新局面、实现新飞跃的关键期。特区政府应团结各界,在五个方面创新思路和举措,推动国际创科中心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文|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 谢来风、刘雪菲、文雅靖
一、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2020年9月,习近平在北京召开的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要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需要有战略思维、全局思维和规划思维。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坚持“四个面向”,特别是要“面向”和“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要。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的战略研究和长远研究。建议更好统筹香港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载体,结合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卡脖子”技术清单,梳理中长期科学研究项目,组织战略科技力量开展系统研究,为国家作出贡献。
二是加强对创新科技顶层规划和战略设计。国家的科技创新五年规划、美国的《无尽前沿法案》、《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德国《研究和创新框架计划》、《国家生物经济战略》、《人工智能战略》,新加坡五年一次的《国家科学技术计划》等,都体现了对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视和战略统筹。香港应根据自身情况,加强创新科技发展的顶层规划和战略设计,可以考虑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者蓝图。
三是设立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机构。建议香港成立高层级的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机构,类似美国的科技政策办公室,统筹各部门科技资源和政策。
二、以“创新集群”加强区域产学研协同
“创新集群”(innovation cluster)是全球科技创新发展的趋势,也是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独特优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2021》,“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日本的“东京-横滨”创新集群。“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唯一由3个城市组成的创新集群,也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由城市之间形成的创新集群,这表明大湾区的创新合作非常活跃。
图1 全球前100创新集群分布图
图片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创新指数2021》。其中,绿色表示创新集群,蓝色表示创新活跃地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香港科学园时指出,希望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珠联璧合,强化产学研创新协同。做强做优“创新集群”,关键是强化区域产学研创新协同,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要推动香港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载体与深圳、广州等城市的实验室、大科学设置等开放共享,共建科技设施网络。
二要共同发起科技计划和项目,特别是国际大科学计划,发挥香港国际资源优势,助力我国科技发展与国际衔接。
三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深港创新圈”等基础上,在前海合作区、河套深港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特定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大力引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CRO)等组织,改革创新科技成果分配和激励机制。
三、推动大湾区科创园区和平台联动发展
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需要依托平台载体,以更好发挥创新集群效应。香港科学园是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重大平台和最大的科技研发及企业孵化基地,多年来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高校进驻设立实验室。在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背景下,香港科学园、新田科技城等园区和平台,需要与深圳口岸经济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强化协同联动发展,形成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依托香港北部都会区与深圳口岸经济带打造“深港连片科技带”。以联合载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共同吸引全球科技成果来深港转化。
二是借鉴新加坡科学园模式,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与新田科技城打造成为“大湾区国际科学园”,探索理事会制度对园区进行管理,强化深港两地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高校的互动合作。
三是加强香港科学园与前海合作区、深圳光明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联动,实施离岸创新等模式,共建“科技园区联合体”。推动大湾区人才、技术、产业等创新资源集聚与共享,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
四、发挥国际化优势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香港自由港制度和国际化环境对国际创新科技资源保持较大吸引力,这是我国科技创新与全球保持紧密连接的独特战略通道资源,也是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独特优势所在。优质国际科研机构落户香港,既为香港创新发展注入动力,也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发展提供支撑。未来,香港需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全球创新要素集聚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层面大力支持,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快北部都会区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对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和发展,打造国际一流创新科技生态圈。
二是积极与广东省和深圳市对接,推动政策、资金、企业、机构、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北部都会区集聚,同时打通香港与内地科技市场,逐步实现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
三是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以项目为抓手,健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打造产业协同、平台支撑的科技创新生态。
五、深化与内地科创规则衔接
规则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谁掌握了制定规则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谁就拥有了对行业的控制权、对利益的分配权和对市场的支配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发生,科技创新领域规则主导权的争夺战正激烈打响。香港的核心优势,是与国际规则一直处在“无缝对接”状态。新形势下,香港需要充分发挥对接国际规则的制度优势,同时也要主动深化与内地规则衔接,做好内地与国际的“转接口”,为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贡献力量,带动大湾区在全球科技创新竞争态势中突围而出。
一是做好国际规则的“转译者”,针对粤港澳三地在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法律规则、范式标准等方面差异性,主动承担科创体制机制和规则标准的衔接和协同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规则一体化发展。
二是做好大湾区科技创新国际标准的“制定者”,组织力量牵头部署,制定5G、人工智能等行业的示范标准,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三是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导者”,更加积极主动对接河套、前海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基础研发资源深入大湾区,加快引入科技创新发展必不可少的创新人才、融资基金、研发信息等要素,使“一国两制”独特优势更好服务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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