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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传闻”戳到了兴齐眼药的“敏感点”
“好药”走不出“院内销售”。
文/每日财报 吕明侠
密切关注近视药品的朋友相信都有所了解,现阶段虽然国内尚无阿托品滴眼液正式获批上市,但包括多家公司在内,已经通过“院内制剂+互联网医院”的模式提前抢占阿托品滴眼液市场。
6月24日,兴齐眼药(SZ.300573)股价闪崩打了投资者们一个措手不及。有意思的是,兴齐眼药的大跌还连带另一只眼药个股欧普康视下挫,盘中一度跌超9%,当日收跌4.94%。
由于两家公司均布局“近视神药”阿托品滴眼液,并通过旗下具有互联网医院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销售,而至于股价异动,则是外界因关于“阿托品滴眼液将被互联网禁售”的猜测而引发。
当日,两家公司均否认了这一传言。兴齐眼药称尚未收到限制阿托品滴眼液销售的通知,而欧普康视则称公司的阿托品滴眼液尚未开展实质销售,但未来会按计划推进。《每日财报》本篇将以兴齐眼药为聚焦点,带大家走近阿托品滴眼液市场。
经营模式待考量
此次传言的主角——阿托品滴眼液,是防控近视的一款“神药”。据悉,阿托品属于抗胆碱药物,其主要作用于M受体,可以解除平滑肌痉挛,此外还能导致患者瞳孔散大,起到散瞳的作用,还可以抑制腺体分泌。低浓度阿托品延缓近视临床认可度高,使用便利,适用人群广泛。
兴齐眼药是一家主要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公司产品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
阿托品是兴齐眼药的拳头产品,该产品仍处于临床阶段,尚未获批上市。但《每日财报》发现,兴齐眼药通过旗下的兴齐眼科医院以院内制剂资质销售该药品,并凭借互联网医院资质实现远程销售阿托品滴眼液,已创造大量业绩利润。
(来源:东方财富)
从2019年起,得益于阿托品滴眼液,兴齐眼药业绩开始大增。2019年至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62.79%、145.11%和121.31%。增速最快的医疗服务板块收入均来源于兴齐眼科医院,而后者的收入有八成就来自阿托品滴眼液。
正因如此,此次舆论流传的“互联网医院将限制开具阿托品眼药相关产品”若为真,那么对于兴齐眼药的业绩肯定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其股价下跌也是情理之中。
对于传言,兴齐眼药回应表示,目前公司互联网销售模式没有收到明确的违规通知,同时公司的阿托品滴眼液是院内制剂,目前没有收到进入医保的通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但也要注意,按照兴齐眼药的经营模式,是否符合此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管对象,还有待明确。
因为患者通过线上开具该药物后,如果没有接受药物指导,很容易过量使用造成不良反应。国家在线上渠道进行相应限制,从短期来看对眼科医疗企业是利空,但是从长期来看则会进一步避免企业容易产生的管理漏洞。
逃不掉“院内销售”
国盛证券研究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眼科用药市场规模为150亿美元,而我国眼科用药市场仅为28亿美元(约人民币193亿元),相较美国存在较大的差距。
可实际我国眼病患者数量远超美国,因此我国眼科用药市场仍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2015年至2019年,我国眼科用药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8%,此复合增长率在2019年至2030年间有望达到17.8%。
而行业发展迅速且整体规模保持增长趋势的同时,也使得业内竞争日趋激烈,这更考验着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据悉,阿托品滴眼液用于控制近视的严格临床试验仍在筹备或开展阶段,全球尚无正式获批的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上市。这也可以体现,各监管机构对阿托品滴眼液的慎重。
其实,兴齐眼药自己的申报之路也不顺利。
2018年8月,兴齐眼药首次向国家药监局递交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仿制药申请,用于治疗散瞳及睫状肌麻痹,但一年之后被国家药监局驳回,原因与安全性有关——国家药监局认为原研厂家生产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安全有效性不充分,不能列为参比制剂。
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也指出,在研产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项目正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该项目包括三个临床试验。
于行业层面更应该看到,在兴齐眼药身后,还有多家眼药公司也布局了阿托品滴眼液。像欧康维视、兆科药同样处于临床Ⅲ期,进度基本一致。而恒瑞医药及爱尔眼科等大公司,自然也开展了阿托品滴眼液或其他用于防控儿童近视的药物研究。
所以很显然,兴齐眼药在阿托品滴眼液方面的优势,其实只有“院内制剂”的提前布局。
客观而言,医疗机构制剂这一颇具年代感的药物形式,本是在20世纪国内医药工业较为落后的年代里,对无法满足的院内用药需求的补充。相较于正式的药物研发,院内制剂申报的难度略低,因此对使用范围也有严格的限制。不过目前绝大多数批准的院内制剂都是皮肤科产品,相对安全性风险较小。而阿托品作为眼科产品,则存在更多特殊之处。
根据《院内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配制和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注意观察制剂不良反应,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但医院如何监管通过互联网流向全国的阿托品滴眼液,着实是一个难题,这也是舆论争辩的症结所在。
总而言之,若获批上市的药品肯定是会为公司层面带来重大利好,但因阿托品滴眼液的独特属性,无法严格追溯,怕对于兴齐眼药业绩而言更多的是长期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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