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德国多地官员日前说,广告商和网红发布的图像如果使用了美颜滤镜,应加以注明,以免误导消费者。
据美联社2日报道,德国16个州的多数官员希望联邦政府推动立法,要求网红或商业广告发布的图片或视频注明是否使用了美颜滤镜。
有批评人士说,使用美颜滤镜功能会明显美化人物的皮肤、头发和面容,是在推广一种“不切实际的”美貌标准。
汉堡市官员卡塔琳娜·费格班克说,数码工具不应成为判断美丑的标准。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