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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5年
宣判结束后,根据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家属的请求,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彭宇华是湖南平江县人,曾是某证券公司分公司的理财经理,今年5月3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批准逮捕。李明哲是台湾居民,他自述居住台北市大安区,今年5月11日,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批准逮捕。
9月11日,岳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庭审中,李明哲供述了他和彭宇华认识的过程:“通过微博认识的,我转发他的帖子,然后他就用微博发信息给我,问我是不是台湾人,然后给了我他的QQ号码,加了我的QQ,把我拉到‘围观中国’。”
岳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创建“两岸牵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发展成员。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并逐渐成为骨干成员。同年11月,彭宇华将“两岸牵手”更名为“围观中国”。在与李明哲等人沟通后,彭宇华制定了近两万字的“梅花计划”,确立了建立政党、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终极目标,提出以网络为载体,建立覆盖全国的五级架构、2017年达到100万成员的阶段目标。
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旭鹏、叶阳聪(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开会,确定成员分工,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2012年12月初,“围观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后担任该群的管理员、群主。2013年以后,李明哲等相继筹建多个QQ群组,成员最多时达2000余人。彭宇华、李明哲通过QQ群等撰写、转发诋毁、攻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书籍、视频等,煽动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
两名被告人利用创建的QQ群,有针对性设定“围观”主题,组织群成员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炒作。李明哲还多次前往内地城市,参与当地群成员等人聚会,散布抨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并通过QQ空间、“脸书”、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并明确表示不排斥“暴力革命”。
2013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彭宇华因与被告人李明哲等人产生矛盾等原因,逐渐淡出“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系列群。2014年2月以后,彭宇华停止了对相关QQ群的维护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推广和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计划、方法、步骤,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均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彭宇华、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彭宇华系首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加者。彭宇华、李明哲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彭宇华中止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彭宇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岳阳中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全程视频播报了庭审宣判实况。
此前的9月13日,针对李明哲案,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人在大陆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利用此案进行政治操作、影响或诋毁大陆依法办案、攻击大陆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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