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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集团原副总徐勇获刑五年半,曾被评广告经营领军人物
曾经的湖南报刊广告界大腕、曾被评为“中国报刊广告经营十大领军人物”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勇,已被法院认定犯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勇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徐勇在一审获判5年6个月后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2017年9月20日,长沙中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长沙中院裁定书显示,现年49岁的徐勇原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兼湖南日报广告发行经营中心(湖南日报专刊部)主任、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报业经营分公司负责人。
因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2016年4月12日,徐勇被刑事拘留,2016年4月26日被逮捕。2017年7月4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徐勇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徐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二、对被告人徐勇的违法所得133.7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徐勇不服,提出上诉。长沙中院于2017年8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徐勇申请撤回上诉。长沙中院裁定“准许上诉人徐勇撤回上诉”。
公开履历显示,徐勇于1991年5月至1998年,在中国老区报社做了7年记者,此后在湖南日报社工作近20年。
据湖南大学新闻网“校友会”发表的一篇《“勇”往直前攀高峰——记湖南省十大文化人物、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徐勇》介绍,2009年初,徐勇上任湖南日报广告发行经营中心主任,后又任集团副总经理,面对近年来媒体市场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理念,使湖南日报广告利润实现了连续四年高位增长,其增长幅度在全国省级党报中名列前茅。其本人也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创四争”先进个人,三次记二等功;2009年被评为“全国报刊广告十大年度人物”;2010年,荣获“中国报刊广告经营突出贡献奖”;2011年先后获得“湖南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中国报刊广告经营十大领军人物”;2012年获评“湖南省广告行业十大创新人物”。
2015年3月26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副厅级)兼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薛伯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薛伯清落马之后,湖南日报社原社长覃晓光,原总经理皮林,原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刘树林等原班子成员先后落马。
相关报道称,湖南日报还有6名处级干部因违纪被查处。徐勇即是其中之一。长沙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6月2日公布,2016年4月11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行贿、受贿罪对徐勇(正处级)立案侦查。2016年4月2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勇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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