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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注站经营人不缴纳投注金而直接擅自打印彩票的,何罪?
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国发行的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而特许中国福彩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通过电脑系统发行销售的有纸彩票,以当期投注截止时限前系统中心数据库收到完整数据,并由该系统终端在彩票发行机构同意印制的彩票纸上打印出清晰可辨的相应数据为有效彩票。据此,对于未实际缴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出的彩票,只要其投注的数据进入福彩中心数据库,那么该打印出的彩票就成为取得中奖权利的有价凭证,为有效彩票。
同样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福利彩票资金是由法律授权中国福彩中心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而福利彩票资金的来源是彩票投注金,彩票本身只是持有人取得中奖权力的一种有价凭证。根据我国《刑法》对合同诈骗罪规定,构成该罪要求行为人客观上要有以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主观上对骗取的财物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彩票投注站的经营人不缴纳投注金打印出彩票的行为,客观上实现占有的只是彩票这一有价凭证,不能实现对投注金的占有;主观上行为人只是期望实现非法的中奖利益,而不具有非法占有投注金的目的,因此行为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投注站经营人的行为相当于以消极方式挪用了由福彩中心管理的投注金这一社会公益性财产。又根据投注站经营人与福彩中心下属发行机构签署的协议,该经营人事实上属于受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社会公益资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对行为人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基本案情
2003年12月1日,被告人刘某仲与滨募办签订了代销福利彩票协议。在交纳投注机设备保证金1万元后,刘从原代销员刘某祥手中承接了“0322投注站”的彩票销售权。同月21日下午5时许,刘某仲认为当期销售的彩票还未出现中奖号码,遂利用自身销售彩票的便利,以不交纳投注金的方式,从彩票投注机上一次性打出总金额为55.692万元的15张彩票,以期中得大奖后归还投注金。但中奖号码揭晓后,刘某仲仅中奖8320元。在当晚开奖前,某福利彩票中心即发现“0322投注站”的销售异常,迅速责令滨募办派人调查。同月22日,刘某仲向滨募办打下一张欠彩票款55.7048万元的条据。24日中午,刘某仲因无法支付巨额彩票投注金企图逃匿,在某汽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
本案争议焦点是:1.如何理解中国福利彩票和彩票投注金?未交纳投注金打出的彩票是否有效、有价?2.刘某仲与滨募办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3.刘某仲的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否需要刑罚处罚?
一、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彩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彩票投注金是彩票发行人筹集福利彩票资金的来源,福利彩票资金是归彩票发行人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通过电脑系统发行销售的有纸彩票,无论投注者是否交纳投注金,只要当期投注截止时限前系统中心数据库收到了投注的完整数据,并由该系统终端在彩票发行机构同意印制的彩票纸上打印出清晰可辨的相应数据,即为有效彩票。中国福彩中心技术管理部、深圳思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都证明,被告人刘某仲空打的投注数据已经进入中国福彩中心数据库,刘某仲通过电脑投注机打印出来的彩票纸上,相应数据清晰可辨,故刘某仲持有的15张彩票均有价、有效。
二、滨募办是滨海县民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滨海县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经滨募办批准,被告人刘某仲承接了“0322投注站’,的代销福利彩票工作,负责准时、足额上缴彩票代销款,并因此而享有按代销额6.5%提成的权利,以作为其付出劳动的报酬。因此,刘某仲是受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社会公益资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三、被告人刘某仲受彩票发行机构委托代销彩票、管理福利彩票投注金。其利用这一机会,在没有交纳投注金的情况下,擅自打印并获取了巨额彩票。彩票按面值发售,彩票投注金由彩票发行机构收取。不交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彩票,势必侵犯彩票发行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刘某仲明知这一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仍打印数额巨大的彩票,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应当受刑罚处罚。
四、被告人刘某仲与滨募办签订协议,目的是取得“0322投注站”的代销彩票权。“0322投注站”的彩票投注金账目保存在彩票投注机中,彩票发行机构能随时掌握该站完整的账目,刘某仲不可能通过做假账骗取彩票投注金。刘某仲在签订和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存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几种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情形。刘某仲是在不交纳彩票投注金的情形下打印巨额彩票,客观上不能非法占有这部分彩票投注金。刘某仲供述,其所以不交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巨额彩票,是自信能中大奖,想在中大奖后补缴投注金。从这个供述中,看不出刘某仲要非法占有巨额彩票投注金。由于判断错误,导致刘某仲最终不能归还巨额彩票投注金,但从这一情节无法反证在行为实施时,刘某仲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刘某仲对巨额彩票投注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五、福利彩票是国家特许中国福彩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滨募办是中国福彩中心下属的一个发行机构,彩票投注金是中国福彩中心及其下属机构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被告人刘某仲是受事业单位滨募办委托管理彩票投注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非经中国福彩中心许可,任何人无权动用彩票投注金……刘某仲利用管理彩票投注金这一职务上的便利,不交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出面值55.692万元的彩票。这一行为通过网络反映到中国福彩中心账面后,意味着中国福彩中心收到相应数额的彩票销售款,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国福彩中心将据此对这部分款项进行分配。刘某仲的行为,相当于以消极方式挪用中国福彩中心管理的55.692万元财产。刘某仲挪用数额巨大的社会公益性财产进行营利活动且未退还,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第一款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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