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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两年,当庭表示不上诉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2017-11-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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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江天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江天勇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江天勇当庭表示不上诉。 ​​​​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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