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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省妇联到浠水法院巴河法庭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6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邓长青一行到浠水法院巴河法庭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梁伟年一行实地察看了巴河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科技审判庭、家事审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翻阅了法庭家事审判工作台账,听取了法庭庭长李登宇关于法庭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17年,巴河法庭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家事审判 “八个一”工作法,并制定完善了家事案件登记制度、离婚证明书制度、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心理干预机制等8个规范性制度,实现了家事审判工作规范化运转。近三年来,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1736件,其中家事案件526件,审结518件,调解和撤诉342件,调撤率为65.1%,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2020年12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法庭办理的一起人身保护令案件成功入选2022年湖北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经典案例。
在法庭家事服务站,梁伟年对家事法庭使用丈夫、妻子、长辈、晚辈的标志牌来替代原告、被告的标志牌,布置圆形审判区域及墙上增设“家和万事兴“、“万事和为贵“等醒目标识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仔细询问了法庭受理的家事案件的数量、占比、案件类型及《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举措等方面工作。
梁伟年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发挥“法院+妇联“工作合力,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反家暴氛围;要从已审理或诉前调解的案件中发现规律、总结经验,做好家事矛盾纠纷的事前预防,从源头上化解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同时,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要把它发扬好、传承好。家庭教育至关重要,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影响极大,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妇联一起,做好《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和宣传,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到千家万户,促进家庭教育向善向好发展,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观念深入人心。
梁伟年强调,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评价司法和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窗口。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坚持人财物等司法资源下沉,加大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建立人员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忠凯,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润涛,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徐九中等调研组成员参与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社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小野,县委书记付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祖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胜华等陪同调研。
监制:胡刚
原标题:《省人大、省妇联到浠水法院巴河法庭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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