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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细节︱不破楼兰终不还——写于司考放榜日
司法放榜日,有人欢喜有人忧。
名叫“过儿”的朋友,我们祝贺你。
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这只是你法治征途的第一步。纸上得来终觉浅,理论与实践,往往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只有足够的智慧才能带你飞跃鸿沟。
每一个具体的个案,都比你考试所面临的案件要复杂千倍,错综复杂的司法环境,让每一次对法治初心的坚守都成为挑战。
愿你有神雕大侠的韧性,不要轻言放弃,愿你对法治的爱慕如同“过儿”对于“小龙女”的爱,至死不休。
甚愿你有法律人的温度,对民众的疾苦感同身受,或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或为侠之小者,为友为邻。无论如何都要谨记,法律人永远不能背弃朴素的道德良知。
圣雄甘地说,有七样东西能够毁灭人类,一种是没有道德原则的政治,一种是没有是非观念的知识。1942年1月20日,柏林郊区,万湖别墅,漫天飞雪,第三帝国的最高级别官员召开了一场会议,史称万湖会议。在这场会议中,纳粹出台了针对犹太人的“最终解决方法”,与会者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各国屠杀犹太人的分配清单,德国人以其特有的理性和严谨在这座风景秀美的别墅中勾圈划点,精心策划,分配指标,杀人居然精确到个数。与会的15人中,有8人拥有博士学位,而且大部分是法学博士。会议持续了九十分钟,最终导致六百万犹太人的生命终结。
作为法律人,我们接受了太多技术主义训练,拥有很多的法律知识。但是,如果没有良知的约束,法律技术主义比法盲更可怕,这种技术主义惟权力马首是瞻,为权力的需要提供各种学说,各种精致的论证,充分奉行领导的看法就是“根本大法”。马克思•韦伯早就预见了这一切,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结尾,他发出了先知般的预言:“纵欲者没有心肝,专家没有灵魂”,这不幸成为了事实。如果你立志以法律为业,愿你知道应当将灵魂安放何处。
在法治的征途中,有时你会备感绝望。当你如“过儿”一般,站在悬崖之巅,万念俱灰,飞身一跃,但不料“小龙女”就在山下。
绝望之后是希望!
暂时落榜的朋友,我们体会你的心情,与你感同身受。
但是,人生本是希望与失望的综合体,失望是有限的,希望却是无限的。春夏秋冬,四季变迁,春有春的妩媚,夏有夏的热情,秋有秋的丰硕,冬有冬的肃穆,每人都有各自的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各有各的精彩,不要与他人比较,因为季节不同。“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剧本,演好自己的剧本,不自怜、不自夸,方能不负此生。
愿你悲伤之后,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
在法治的征途中,我们更会遇到无数的挫折,但挫折反而给我们前行的动力,让我们期待收获的欢愉。不要忘记聂树斌案,长达二十一年拉锯,无数法律人在挫折中坚守最终沉冤得雪;不要忘记陈满案,二十三年一路曲折,数代法律人的正义接力,冤屈最终得洗……
暂时的失利是让你预尝法治之路的不易,也是预备你去承担更大的使命,艰难困苦,玉汝如成,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黑暗之后是光明!
你我都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抛进了法治的熔炉,要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血液,让这个国家在法治中走向真正的复兴。
当前,我们最要警惕的是传统的法家之术披着法治外衣借尸还魂。
法治与法家,一字之差,却缪之千里。正如八角是烹饪的常用调味品,莽草貌似八角,却有剧毒。
法治永远的命题是对权力的高度警惕,而法家的本质则是对权力的极端崇拜。法家好重刑,严刑峻法,残酷寡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法律”只是权力的工具,权力永远在法律之上。但法治却拒绝一蹴即就的高歌猛进,它本着对权力深深地不信任,认为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约束,为了公义宁可牺牲效率。
无论你是今岁的“过儿”,来年的“过儿”,愿你都能慎思明辨,清楚法治与法家的区别,做法治之勇士,而非法家的奴婢。
愿法治成为你尘世中使命,在使命中获得真正存在的意义。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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