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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焄︱吴兴华:误读中的隐秘
吴兴华
夏志清在《追念钱锺书先生——兼谈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之新趋向》(载《人的文学》,台北纯文学出版社1977年)中引述了宋淇的一封来信,感叹“陈寅恪、钱锺书、吴兴华代表三代兼通中西的大儒,先后逝世,从此后继无人”,大有黄钟毁弃、广陵散绝的怅惘。对大部分人而言,吴兴华显然是个陌生的名字,尤其是和声名显赫的陈、钱相提并论,更让人觉得有些突兀。作为和吴相识多年的挚友,宋淇对他如此推扬难免受到私人交谊的影响,可在夏志清面前,想来总不会河汉无极以致贻笑大方吧。新近出版的五卷本《吴兴华全集》(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尽管在辑佚、校订、编次等方面尚有可议,却已经充分展现了这位英年早逝的学者在诸多领域所取得的不俗成绩。尤为引人瞩目的是第三卷《风吹在水上:致宋淇书信集》,收录了此前从未披露过的六十余封信札,颇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议论,可以和他多彩斑斓的创作、研究及翻译活动互相印证。
《吴兴华全集》(第三卷)在1951年10月11日的信中,吴兴华得意地说起最近“又写成了一篇考证文字,是关于清初一个文人陈维崧的,费了我约一年搜集材料,自己想起来,也甚好笑,以后这种傻事不打算干了”。在《全集》中并未见到这篇文章,不知具体内容如何,不过在他身后发表的《读〈国朝常州骈体文录〉》(原载《文学遗产》1998年第四期,收入《吴兴华全集》第二卷《沙的建筑者:文集》)或许与此不无关联。《国朝常州骈体文录》是晚清学者屠寄为表彰乡贤而编纂的一部骈文总集,共选录四十三家而以陈维崧居首。吴兴华的读后感就是从讨论陈氏《与芝麓先生书》的用典开始的,其后还有一大段特意提到:“在陈维崧的《湖海楼俪体文集》里,纪念明末爱国志士和坚贞不屈的遗民的文字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些材料甚至是其他书中很难找到,或者经常受人忽视的。”随即从中钩沉索隐,补正了不少在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王融《青浦诗传》、陈田《明诗纪事》、姜兆翀《国朝松江诗钞》等诸多文献中语焉不详的内容,恰能和信中所说的“考证文字”相对应。时隔不到一个月,他在11月3日再次去信谈及现状:“近来偶尔还作些笔耕的工作,代人捉刀翻译。汪中《吊马守真文》所谓‘如黄祖之腹中,在本初之弦上’似代我今日发言。费掉许多精力,千秋万岁,谁能知道?”抑郁不平之气跃然纸上。而《吊马守真文》中的那两句,同样是《读〈国朝常州骈体文录〉》着重研讨的对象。这或许也能作为旁证,说明这篇读后感和他先前提及的“考证文字”关系极为密切。当然,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是洋洋洒洒数万言的鸿篇巨制,逐一阐发声律、对仗、典故、辞藻等骈文的体制特点,远远超出“考证”的范围,想必又经过不少润饰增补。
《吴兴华全集》(第二卷)汪中使事精切而善于驱遣,近人对此多有评骘,李详的《汪容甫先生赞》(《学制斋骈文》卷一,载《李审言文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就称其“旨高喻深,貌闲心戚。状难写之情,含不尽之意”。然而要逐一爬梳其所用典故的渊源所自,即便是术业有专攻的专家学者也很难措手。李详因为“笃好其文”而发愿笺注其集,“然每篇仅得十之五六耳”(《汪容甫文笺》,载《李审言文集》),积多年之功,最终只完成了四篇。古直所撰《汪容甫文笺》(中华书局1924年)承续其事,也仅选录十五篇予以校注。所幸《吊马守真文》正在其列,可以和吴兴华在《读〈国朝常州骈体文录〉》中所作的分析参照比较。而耐人寻味的是,汪中虽以骈文著称,却并非常州籍作家,和《国朝常州骈体文录》也没有丝毫关联。吴氏援引其文只是为了证明典故运用得恰当,可以“供给能掌握的读者以额外的快感,使他们能更深刻地透入一层”。在行文之际如此旁逸斜出,不经意间恰恰透露出平日兴趣所在,不妨藉此窥探他鲜活复杂的内心世界。
古直:《汪容甫文笺》针对“如黄祖之腹中”句,古直引《后汉书·祢衡传》:“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虽然准确无误,可难免让不熟悉此事原委的读者莫名究竟。吴兴华尽管也引录了《祢衡传》,却兼及此事本末:“衡为(黄祖)作书记,轻重疏密各得体宜,祖持其手曰:‘处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所欲言也!’”相形之下,无疑更能引导读者联想起汪中的游幕生涯,加深对文意的领会。针对“在本初之弦上”句,古直引《文选》李善注:“《魏志》:曹公曰:‘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琳曰:‘矢在弦上,不可不发。’”依然没能彻底消除读者的疑惑。古氏另有按语称:“今《魏志·陈琳传》及《世说·文学篇》所引《魏略》,均无此语。章怀太子《后汉书》注云:流俗本有之。”对李善注是否可靠看来还略有质疑。吴兴华则转录《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七所引《魏书》:“太祖平邺,谓陈琳曰:‘卿昔为本初(袁绍)作檄书,但罪孤而已,何乃上及父祖乎?’琳谢曰:‘矢在弦上,不得不发。’太祖爱其才,不咎。”使原文中的“本初”得以落实,对读者疏通文词大有裨益。《太平御览》虽成书于北宋,但其部类和内容大多因袭北齐的《修文殿御览》和唐代的《艺文类聚》《文思博要》,这些类书的编纂都在李善注《文选》之前,以此为据也未尝不可。古直的笺注本久负盛名,但就翔实地诠解这两句中的典故而言,吴兴华显然不遑多让,甚至堪称后来居上。
不过,典故溯源无论如何精确,终究难免“释事忘义”之讥,《汪容甫文笺》就每每令读者于心未惬。而吴兴华在疏释典故之余,还做了一番淋漓尽致的剖析:“寥寥几个字表达了极复杂的感情。若是我们不怕煞风景,把原来是浑然一气的文字加以分解,可以看出这里面至少含有以下几个成分:对自己文笔能够‘如人意所欲言’的骄傲;对自己得不到赏音,不能从事更有价值的著作的愤慨;对那些不学无术、暴戾成性的官僚们的厌恶;对由于代人立言而蒙受嫌嫉的悲叹。所有这些都蕴蓄在极其详雅有节制的词句里,因此更能震荡读者的心灵。”所揭橥的文章意蕴大多言之有据,颇能体察作者百味杂陈、欲说还休的心态。这固然是因为吴氏善于涵泳文意,可如此不厌其烦,恐怕更有几分借他人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的意思隐匿其中。
在他写给宋淇的书信中,不难发现可资参证的内容。比如他曾自诩“我可以不带骄傲的说我是新诗人中极少真能窥旧诗之奥的人”,并屡屡批评林庚的新诗“句拼字凑,神孤离而气不完”,“处理题目的手法还在原始阶段中。只写眼前所见,心中浮薄之感”(1943年2月20日);“只是在自己面前竖起一个非常arbitrary,artificial与旧诗无内在联系的形式,然后往里装一点他自己轻飘飘,学魏晋六朝也没到家的情感,所以他的诗永远是很清楚的两半,要合合不起来,分开哪一个也不入眼,和我的诗完全谈不到一块。此外我从古、律中提炼出来的诗也是戛戛独造的,绝不依傍任何人”(1944年4月12日)。要知道林庚此前已经出版过《夜》(开明书店1933年)《春野与窗》(开明书店1934年)《北平情歌》(风雨诗社1936年)《冬眠曲及其他》(风雨诗社1936年)等多部诗集,连眼界极高的废名也情不自禁地赞叹:“在新诗当中,林庚的分量或者比任何人要重些,因为他完全与西洋文学不相干,而在新诗里很自然的,同时也是突然的,来一份晚唐的美丽了。”(《林庚同朱英诞的新诗》,载废名《谈新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吴兴华只在报刊上零星发表过若干诗作,终其一生也没有正式结集。不过仅凭这些就足够惊才绝艳了,以致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也忍不住宕开一笔,“提一提诗人吴兴华”,强调“他尝试创造一种有中国古诗词特点而又融会西方诗重要成就的韵律和语法,效果很理想。如果在1949年后他能有机会继续在这方面努力下去的话,他可能已成为一个大诗人”。可知吴氏如此尖酸刻薄,绝非狂妄自大,不知深浅,而是凭借个人的创作体验,设置了更高的标准来加以衡量。
即使时移世易,今非昔比,吴兴华也依然故我,锋芒毕露。在给宋淇的信中他还说起,“若你有机会翻翻现有的翻译,即最有名的,其中谬误可笑之处亦难免。我想我们大概看看,动手就译,不见得不如卞之琳等人”(1951年6月13日);“看到一本众口交赞的朱生豪译的莎翁戏曲,朱氏为一年青学生,有此毅力,自可佩服,后来死了没有译完。序中旁人把他捧得‘一佛出世’,甚为可笑。我想若给我们工夫,译得比他一定要好,至少文字要通得多”(1951年8月4日),恣意臧否而毫无掩饰,充满舍我其谁的豪气。他后来参与校订朱生豪所译《莎士比亚戏剧集》,但又另起炉灶独自翻译《亨利四世》,强调“诗和散文的配合与交替是伊利沙白戏剧的突出特色。译文在形式方面尽量遵照原文。诗用相当于原来格律的五步无韵诗体,散文用现代口语”(《亨利四世·关于版本、译文和注释的说明》,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又见《吴兴华全集》第五卷),一改朱译本通篇使用散文的弊病。他的努力尝试也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解放以来最优秀的莎剧译本之一”(方平主编《莎士比亚全集·后记》,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足见他不仅严于律人,更能严于律己,并没有厚此薄彼之分。正因如此,他对汪中的骄傲、愤慨乃至悲叹也就感同身受,阐发文意时自然更能切中肯綮。
吴兴华译《亨利四世》然而仔细推敲吴兴华的那番分析,认为其中还包含着“对那些不学无术、暴戾成性的官僚们的厌恶”,恐怕就有点过度阐释了。在《吊马守真文》之前,汪中另撰有《吊黄祖文》(载《述学补遗》),述及后人往往同情祢衡因触怒黄祖而被杀,但黄祖能赏识其文章,实为祢衡之知音,“虽枉天年,竟获知己。嗟乎祢生,可以不恨”。他甚至还替黄祖鸣冤叫屈,认为“千载之下,独受恶名,斯事之不平者也”。尽管是为了写翻案文章而故作惊人之语,但其中也寄寓了汪中的切身体验。凌廷堪在《汪容甫墓志铭》(载《校礼堂文集》卷三十五)中提到他“为文以吊黄祖”,“盖君以衡自况,而伤举世之莫我知”,就强调其意在感慨知音难觅。江藩在《汪中传》(载《国朝汉学师承记》卷七)中同样指出他“叹世人之不知,悼赋命之不偶,著《吊黄祖文》、《狐父之盗颂》以写怀自伤,而俗子以为讥刺当世矣”,对流俗之见并不以为然。凌、江两位和汪中交谊深厚,知言之论不容轻忽。
据其哲嗣汪喜孙所撰《容甫先生年谱》,汪中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秋曾有很短一段时间“就总督某公、巡抚某公”,随后数年则频繁往来于江宁、淮安、扬州、芜湖等地,直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才被湖广总督毕沅招致幕中。《吊马守真文》撰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恰值他四处漫游、衣食无着之际。文中抒写凭吊晚明名妓马守真时的低徊怅然,既赞叹其色艺风情,以为“天生此才,在于女子”,又痛惜其红颜薄命,“奈何钟美如斯,而摧辱之至于斯极”,由此同病相怜,“静言身世,与斯人其何异”。“如黄祖之腹中,在本初之弦上”正是感慨自己转徙各家幕府,代人操翰命笔,却无人赏识提携的遭遇,所要表达的内容与《吊黄祖文》并无二致。毕沅本为饱学之士,兼能爱才礼贤,听闻汪氏如此窘迫,曾致书两淮盐政,嘱其多予照拂。汪中在《与巡抚毕侍郎书》(载《述学别录》)中对此感激涕零:“窃以为阁下之德量,古人未之有也。何者?古之人虽好士,必见其人而后好之,而阁下乃施之于其所不相识之人。推是心也,天下之士,其有一人不被公之泽者哉?”汪喜孙在《年谱》中还提到,《吊马守真文》“写定于临终之年”,可见初稿完成后又不断进行修订。汪中在毕沅幕中虽因心高气傲而与另一位幕友章学诚“议论不合,几至挥刃”(洪亮吉《卷施阁诗集》卷十五《岁暮怀人诗》),但宾主之间还是极为融洽的。即便后来离开毕府,也得到毕沅等人的大力举荐,赴杭州检校文宗阁《四库全书》。他确实替不少幕主尤其是毕沅代笔撰作文章,但这原本就是幕宾应尽的职责,有时甚至还出于感恩回报之心,根本谈不上是“对那些不学无术、暴戾成性的官僚们的厌恶”。吴兴华曾对宋淇夸耀说:“我最近中国书大都念的是明清时代的史籍、诗文集。特别是明末清初的人物和文学,钻研得相当透彻,环顾四周,也可以说‘不如我者多,似我者少’了。”(1951年9月18日)对上述情况自然不会陌生,而之所以仍有这番误读,恐怕是有意藉此宣泄心中的愤懑,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汪中所述“似代我今日发言”。
宋淇心高气傲的吴兴华对时代风气的骤变很难适应,在书信中常有流露,特别是提到“现在大趋势是走向实用科目,抛弃文法及理论东西”(1949年3月23日),更是牢骚满腹。精通英、法、德、意、希腊、拉丁等多种文字的他原本立志研究欧洲文学,可现实处境却是“各大学都在走翻译等路线,对文学大家讳莫如深。解放到现在,没有人敢对欧洲文学作一篇——一篇——系统的估价介绍。前些日子开会遇到卞之琳,每讨论译一本书就要问马克思是否提到过它,有保障没有?令人哭笑不得。听周煦良说他给北大外语系研究生出题:其一为以马列观点,回溯英国诗歌的历史。考生皆为之搁笔。不知他自己对这题怎么样答法?”(1951年9月18日)而在讲课时更是举步维艰,“现在校中文学课大部分已处于静止状态,因学生方面要求新材料、新教授法,而教师们都很无把握。自己念的书也全不知道‘有用’没有?目前大家全往‘语言’、‘作文’、‘翻译’里逃遁。朱光潜等人也非例外”(1951年12月18日),对荒唐刻板的现状显然忿忿不平。然而生活的困顿又迫使他不得不克制隐忍,比如聊到平时“偶尔也写些小考据发表,旧诗骈文更是摇笔即来(我的四六,此地已略有小名),你知道这一切我不过是拿来销磨志气的,所以对你说不怕你笑”(1951年2月20日),在调侃自嘲中分明夹杂着些许无奈。有时更要委屈自己大材小用,“近来因稻粱之谋,为萧乾一篇小说作翻译,在《人民中国》上登载。一共约有五万字,分七期登完”(1951年6月13日);“近来我们也许要看些译本(官方的名目是‘审查’),文字通顺的十无三四,更不用谈忠实准确了”(1951年7月6日);“萧乾的小说已译完了,现在正在考虑译萧三的。这些对我说都是机械无味的工作,但为了生活,也只有认命,疲精神于无用之地”(1951年8月4日);“替人家译了一小本书,《毛主席的青少年时代》,收入并不多,但暂可解决冬煤问题”(1951年10月11日),言辞中更是充满了辛酸。这些并不属于自己分内而“代人捉刀”的琐事,有不少必定是组织上交代下来的任务,根本无法推脱。他甚至误信传言,以为“钱锺书现在全部时间几乎沉浸在《毛主席选集》里,所以很难见到他,但听说此事他是主动者之一,甚可喜庆也”(1951年5月13日),对自己向来钦佩仰慕的钱锺书也颇为鄙夷不屑,对类似的事情产生强烈抵触自然更是情有可原。
不断努力去适应周遭环境的吴兴华在1952年7月19日又提起笔,对数年来的思想做了一番深刻检讨:“像许多人一样,我已经放弃并且批判了自己过去许多的错误思想,包括对共产党的幼稚而错误的认识,以为他们没有文化,不给人自由等等。”反省的态度无疑是真挚而诚恳的。不过据此再仔细玩味他对《吊马守真文》的误读,其中隐秘也就不难推想了。这是吴兴华写给宋淇的最后一封信,自此两人天各一方,音书断绝。五年后,他因为妄议苏联专家而被划为右派分子,失去了授课和写作的权利。又过了九年,他在烈日下劳动改造,因体力不支而被强灌污水,并横遭一众暴徒的拳脚棍棒,最终倒地不起,尸骨无存。这一年,他四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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