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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神药”限售传言致兴齐眼药暴跌,院内制剂网上卖合规吗
A股眼科板块突现巨震。
6月24日,临近午盘,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兴齐眼药,300573)突然暴跌,跌幅一度超19%。截至当天收盘,跌16.76%,报136.02元/股,市值119.8亿元。
眼科板块个股也因此受累,欧普康视(300595)收跌4.94%,昊海生科(688366)收跌2.84%,爱博医疗收跌1.79%,“眼茅”爱尔眼科盘中一度跌近2.5%,最终收涨1.97%。
引发眼科板块异动的是一个市场传言:互联网医院将限制开具院内制剂阿托品。阿托品滴眼液原本是散瞳验光药物,近些年被发现有一定防控近视进展的作用。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曾指出,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滴眼液。
目前,国内尚没有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产品正式获批,仅有部分医疗机构有“院内制剂”。所谓院内制剂,又称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兴齐眼药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拥有互联网医院资质,也拥有院内制剂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购买到该产品。
对于上述市场传言,澎湃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了兴齐眼药证券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公司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想要开阿托品滴眼液等药品,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挂号,经过医生诊疗,为其开具相关处方。对于通过互联网医院渠道销售院内制剂是否存在合规风险,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说这种模式不可以做。
阿托品滴眼液推高兴齐眼药
官网资料显示,兴齐眼药位于辽宁沈阳,是一家专业从事眼科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2016年12月08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目前,公司产品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拥有眼科药物批准文号51个,其中30个产品被列入医保目录,6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21年兴齐眼药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创下新高。年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10.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26%,利润总额2.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51%,归母净利润1.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31%。
2021兴齐眼药年报分业务、分地区等数据
兴齐眼药在年报中并非直接公布兴齐眼科医院的营收以及占比情况。不过,在2021年10月的一份回复函中,兴齐眼药提到,兴齐眼科医院2020全年收入1.38亿元,较2019年的2367.98万元大幅增长4.75倍,以及2021年1-7月实现收入1.6亿元,超过2020年全年收入水平。
回复函还提到,兴齐眼科医院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视光诊疗收入,其构成包括药品收入、验光配镜收入及角膜塑形镜收入。药品收入为视光诊疗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医疗机构制剂产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是药品收入的主要构成。
也就是说,阿托品滴眼液对于兴齐眼药来说意义重大。今年4月底披露的一份投资者关系记录表中,有投资者提问,去年兴齐眼科医院业绩大增,今年还能保持去年的业绩增长态势吗?对此,兴齐眼药仅答复称,2022年将继续努力。
除了业绩上,兴齐眼药的股价也因为阿托品滴眼液走高,阿托品滴眼液作为院内制剂在2019年1月获批,彼时兴齐眼药的股价不到20元,但从2019年4月开始,其股价不断攀升,最高在2020年7月达到225元,成为十倍牛股。
兴齐眼药股价走势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作为院内制剂的阿托品滴眼液,兴齐眼药还在推进在研产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项目,目前正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在上述回复函中,兴齐眼药强调,兴齐眼科医院已获批的院内制剂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研发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适应证不同,二者不是同一种产品。上市公司研发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未来获批上市,并不影响该院内制剂的正常销售。
互联网医院销售院内制剂合规吗?
“上传就诊过的病历就可以开了。”一位上海家长近期通过沈阳兴齐眼科医院的互联网医院买了一盒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一盒价格300元出头,有30支,身边还有不少家长通过这个渠道给孩子配这款药。
实际上,院内制剂的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并非只有兴齐眼科医院可以开。2021年11月18日,山东省眼科医院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院内制剂获批上市使用。爱尔眼科、何氏眼科等民营眼科医院也拥有这类产品。
6月24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以患者身份致电山东省眼科医院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外地患者可以通过医院的公众号,挂一个互联网医院的门诊,经过一定流程,药品可以邮寄。爱尔眼科在2021年7月20日的调研活动信息中也曾披露,爱尔眼科集团互联网医院已正式上线,目前主要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供服务,开展的业务中包含阿托品销售。
疫情大背景下,通过互联网医院复诊开药成为一个重要的便民举措。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互联网医院主要类型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实体医疗机构设置,经审批后可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登记,法律责任主体仍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类是第三方机构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经审批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互联网医院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方机构与实体医疗机构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各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医疗风险和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责权利。
值得讨论的是,像阿托品滴眼液这样的院内制剂,通过互联网医院销售是否像其他成药一样合规。《南方日报》2019年曾在一篇报道中指出,以网络邮寄的方式售卖院内制剂很可能是违法的。2019年4月,北京市药监局也曾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上等医疗机构外售卖。
澎湃新闻记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得知,目前关于院内制剂的管理主要依据是2005年发布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后者明确,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
对于这一质疑,同样是在2021年10月的回复函中,兴齐眼药称,在实际开展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在开展互联网问诊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及开具处方前,通过患者提供的首诊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线上问诊的依据进行复诊,根据诊疗结果,如需处方药品,药师也会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在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后,公司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患者开具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配送。
兴齐眼药强调,在医疗机构制剂的处方及使用过程中严格遵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医疗机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行为。
专家提醒:不要只依赖眼药水来防控近视
作为一种近视防控手段,现实中有家长将阿托品滴眼液为“预防近视的神药”,但是专家提醒,应该谨慎使用该药。
“目前近视眼的治疗,让近视眼逆转现在还没有神器。”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组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主任委员王宁利曾在2021年7月13日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国际上和科学界已经认定的对近视眼防控有效的几个手段,其中低浓度的阿托品,经过两三年的观察,它确实对近视眼的进展有一定保护作用。
王宁利强调,一定要知道,现在的科学研究,目前为止最多是三年,个别地方有超过三年的观察。这个药物目前国家药监局在做评价,现在作为院内制剂在使用,最好医生指导下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儿童使用低浓度阿托品并非不存在副作用。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眼科主任魏文斌在2020年5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曾提及,低浓度的阿托品眼药水也不是神药,有一部分儿童点了低浓度阿托品后会出现怕光、近距离看东西不清,阿托品过敏反应等情况。还有一部分孩子点了0.01%的阿托品眼药水,也不能够有效控制近视的进展。
魏文斌表示,不要只依赖眼药水来防控近视,减少近距离用眼,注意用眼姿势、增加户外运动才是防控近视最重要的方法。同时应该提早到医院做健康检查,监测近视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及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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