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点赞!山东在这场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6月22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视频推进会,山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马灵喜参加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多措并举 注重实效
全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做好法治护航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作出“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扎实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将活动纳入全面依法治省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通知,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二十条”意见措施,开展律师事务所与村党支部“100+100”结对和“公证进乡村”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集中开展“五个一行动”。各市司法局主动与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对接,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纳入乡村振兴“大盘子”,细化措施,丰富载体,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搭建平台,完善服务体系。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开展好工作的基础。省司法厅着力构建三个工作体系,对全省乡村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1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86万个,有1.35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6.3万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7万人次,“山东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构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站(点)等建设,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为补充,以工作站、联络点等为触角,线上线下、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6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与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的通知》,努力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中的优势。
三是围绕中心大局,提升工作效能。始终把“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放在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着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取得更大成效。围绕振兴乡村经济,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法律意见,为乡村招商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成立山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服务联盟。去年以来,全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85万次,帮助审查重要经济合同1.2万余份。围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普法工作,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解决矛盾问题,去年以来,举办法治讲座2.9万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8.7万件次,为村(居)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3.7万件次,村(居)法律顾问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约13万余件次。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优先承办范围,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农村高龄失能老人、留守儿童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1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7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万余件,为4.7万农民工讨薪约5亿元。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宣传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去年以来,全省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3.5万件,开展法治宣传5.5万场次,受益群众200余万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