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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听法 | 野花可别随便采,当心违法!
今日听法
漫山遍野的杜鹃
一团团、一簇簇地绽放
错落有致的电机
在山脊、在云端挺拔旋转
凭借独特的自热人文景观
铜鼓太阳岭风景区圈粉无数
但秀美的风景中
总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画面
有一些人故意“辣手摧花”
让美景很是“受伤”
开启图文新模式——变看为听
近日,铜鼓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汤某某因盗窃杜鹃花被判刑,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8日11时许,被告人汤某某开车从宜丰县来到铜鼓县永宁镇太阳岭风景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锯子、锄头等工具将景区内18株杜鹃花树的树枝锯掉并将树根挖出,并装到车上后离开。
这18株树中,有13株属于万载锦源林场,5株属于铜鼓城郊林场。经鉴定,该18株树均为杜鹃花科杜鹃花属的杜鹃,树龄在26~47年之间;案发日市场价格为人民币6337.32元。
裁判结果
铜鼓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汤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杜鹃花又名映山红,其生长缓慢,目前已有多种野生杜鹃花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一般来说,树干直径3—5厘米的杜鹃花,在野外高海拔地区至少要生长30到50年。
盗挖滥采行为,不仅破坏自然景观,还会造成植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加剧自然灾害,最终导致生态系统恶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而铜鼓县成片的野生杜鹃花实属罕见,更应该被珍惜和保护。
还有哪些植物不能挖?
2021年9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公布,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其中54种和4类受到一级保护、401种和36类受到二级保护。如我们大家所熟知的野生银杏、水杉、红豆杉、石斛等都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而且连看起来像路边野草的野大豆也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其中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指的就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
法官提醒
一花一木均有主
野生植物种类繁多
它们丰富着世界的“颜色”
亦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
请务必树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
一起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原标题:《今日听法 | 野花可别随便采,当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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