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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案”被告张国被判一年半,其妻称不服判决将上诉
6月22日,“前阿里女员工被猥亵案”有了新进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当日上午,当事人周女士通过微信回复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表示,刚从新闻上看到判决结果,“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感受,这封判决书,我等了太久太久……很委屈,很难过,但没有人与我共情”。
张国妻子纪女士通过电话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不服该判决,将上诉。
此前张国妻子曾对媒体表示,她认为张国无罪。张国代理律师冯延强介绍,今天张国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庭,“法官宣读完判决后,询问张国是否上诉,张国说要上诉。”
宣判:
构成强制猥亵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2年6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国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国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张国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国无认罪、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
女士报警称被“灌醉、强制猥亵”,另一当事人被拘15日
2021年8月7日,前阿里女员工周某发布公开信和在公司食堂发传单的方式,控诉在济南出差宴请客户用餐时,遭到上级王某文与客户代表张国灌酒、猥亵,在公开信中,周某称已报案,等待法律制裁。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张国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槐荫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021年8月25日,张国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9月6日,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槐荫区警方对王某文终止侦查,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决定。
2021年11月25日,阿里方面以周女士违反了《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管理制度》中的1、5、3项规定,解除了与当事人周女士的劳务合同。周某曾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表示,不接受这个结果,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2022年6月6日至6月7日,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一案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之一的张国在被拘押302天后出庭受审,证人周女士、王某文并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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