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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林业局:“桉树有毒”等说法主要是对桉树缺乏全面了解
福建省漳州市林业局近日答复该市人大代表陈宗鑫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漳州桉树种植过度改造的建议”时称,社会上关于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绿色沙漠”“桉树有毒”等说法,主要是对桉树缺乏全面客观了解。
答复介绍,桉树是桉属全部种类的统称,约有800多种、130多个亚种或变种。桉树原产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及附近岛屿,具有适应性强、生长快、轮伐期短、木材用途广、病虫害少等特点,是全球生长最快的阔叶树种之一,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在全世界范围内大力发展,也是国家战略储备材之一。目前,桉树引种栽培范围已遍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面积达2亿多亩。我国引种桉树有100多年历史,全国桉树总面积6000多万亩,居世界第三位。漳州是福建省最早引种桉树的地区之一,因光照、温度、水分等气候条件适宜,是漳州市主要造林树种之一。
“客观来讲,桉树发展有利有弊,但利大于弊,应综合客观看待桉树。”在答复中,漳州市林业局指出了桉树对漳州的主要贡献,包括“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的发展,使大量多次造林不成功的荒山、疏林地在短时间内得以绿化”“至2020年,全市桉树面积292多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的22.8%,桉树蓄积量2138万立方米,占全市活立木蓄积42.3%,推动漳州跃居全省林业大市”等。
值得一提的是,漳州市林业局在答复中分析指出,社会上关于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绿色沙漠”“桉树有毒”等说法,主要是对桉树缺乏全面客观了解。大量的科学研究结果表明,桉树对生态的影响并非传言的那样。
1.桉树对水资源的影响。由福建省漳州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福建省长泰岩溪国有林场、漳州市速生丰产林基地管理中心、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闽南山地桉树人工林可持续经营关键技术研究》,2002年由福建省林业厅立项(闽林〔2002〕科10号文),2007年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项目研究期间,课题组针对社会上传言的“桉树林流出的水有毒”的问题,于2006年5月,委托福建省林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收集水样,送有关部门化验。样品采集点的选定原则为:两坡夹一沟(即同一集水区)都种同一树种的山地,于山沟最低点流出的地表水取样。化验结论为:“以上送检水样所检项目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质量标准。由“监测报告”提供的结论可见:社会上传言的“桉树林流出的水有毒”没有科学依据。
2.桉树对土壤肥力的影响。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所长、首席专家徐大平指出,综合我国10多年对桉树人工林土壤肥力的监测,发现桉树具有很强的土壤养分利用能力,可消耗较少的养分而生产较大的生物量。一些地方桉树种植导致地力衰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施肥少和不能平衡施肥。联合国粮农组织1985年出版的《桉树的生态影响》一书认为:桉树人工林对贫瘠土地有恢复作用,对轮伐林地没有不可转变的地力衰退现象。福建农林大学郑郁善教授,漳州市林业局姚庆端、洪长福教授等省市林业桉树专家,经过对桉树林分的多年观察,先后得出“沿海丘陵巨尾桉人工林土壤培肥能力优于荒山”“15年生巨尾桉土壤物理化学性质比9年生好或持平”“桉树造林18年后,土壤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碱解氮、交换性镁、交换性钙仍明显增加”等科学论断,客观反映了桉树对土壤肥力的影响。
3.桉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广西植物所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桉树人工林土壤及山下围堰积水中未检测出化感物质,就林下杂草和小灌木种类和数量而言,一般抚育三年林龄的桉树人工林与同区域二十年松树林没有明显区别,表明桉树没有光谱性的化感效应。徐大平博士等人的研究认为,我国南方地区雨量丰富,桉树能够同绝大多数林下植物共生,桉树林冠叶面积指数小,具有较好的透光性,与松树和相思树相比,更适宜林下植物生长。2016年《广西日报》发布“国家林业局:客观认识我国桉树发展问题”,2018年10月《中国绿色时报》刊发“桉树,只是一种树?”已经全面而深刻地回应了相关问题。
4.桉树有无毒性问题。经过国内外许多专家的科学论证,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证明桉树对土地、其它作物和人类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广西也没有发现因饮用桉树林中流出的水而中毒的案例,桉树“有毒”说法缺乏科学依据。2016-2018年,市速丰办组织实施省林业科技项目《尾巨桉木材边角料栽培木耳技术研究》,对尾巨桉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边角料,经粉碎用于栽培毛木耳,能达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目的,且毛木耳产量与品质不弱于其他阔叶树。漳州市龙文区多年前已经利用桉树木屑种植毛木耳,产品远销日本,年消耗桉树木屑6000吨以上(1千万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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