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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感恩费”风波:家长自愿捐,学校就心安理得收?
“感恩费”风波正在发酵中。11月14日,澎湃新闻报道,四川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委会成员利用家长会劝捐“感恩费”1200元,校方称家长自愿把钱捐给雅安市教育基金会的“奖教助学”活动。四川天全县教育局回应称:经初步调查,雅安市教育基金会事前并不知情,教育局已启动问责程序,将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既然教育部门信誓旦旦,教育基金会事前不知情,我们先姑且认为只是家委会一方的单独行为。虽然现在还不清楚他们搞这个所谓“感恩费”的动机,但违规是显然的,既侵犯了家长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该校和当地的教育形象。
家委会之所以有“资助”的想法,按照一些采访对象的解释是,“因学校封闭式管理,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但老师们更辛苦了”。所以,某些家长认为可以参加基金会平台捐资助学的方式,对老师们给予一定的资助。这个想法得到了一些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的确,据报道,天全二中的学生来自全县各乡镇,他们的父母多为农民,或在外务工者,无法尽到监护人应尽的全部责任。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得不将一些监护人的职责加诸在老师们身上”。这让一些家长充满感激,产生了想要“报答”老师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但人情上讲得通,法理上却有瑕疵。首先,家委会“资助”的想法是否征求过所有家长的意见?如果只是部分家长的“一厢情愿”以及校方的“默许”,显然是不能代表所有人的意见的,而从后来发生的有家长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映不难看出,并不是所有家长都同意“资助”。
另一方面,就算家委会要组织捐款,也要按照相关程序走,既然雅安市教育基金会都不知情,可见这个“感恩费”并无合规的依据,不合规、不合流程捐款,当然不会让人理解和服气,只会加深双方的误解乃至矛盾。
反对的家长们是不容忽视的群体。对于他们而言,搞不清或无暇弄清学校规定的具体依据,也不知道这笔钱到底流向何方。这既无形中增加家长们的经济压力——别忘了他们多是收入本就不高的农村家庭,也很容易让家长们的好意与感激被人利用,造成“资助款”流到了他处、用作他途。
退一步讲,即使所有家长表面上都同意“资助”老师,且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也要警惕有家长是因为有所顾虑而被迫“随大流”捐款,比如担心不捐钱孩子在学校会受到不公平待遇。这其中的真心与被迫,很难衡量。
最重要的是,学校安排学生周六、周日上课是否合理?在今年3月,当地教育局有过一次处理,明确表示“对于学校、老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这就清楚地表明,学校此举是违规有偿补课,而所谓的“感恩费”,究竟是家委会的主动行为,还是在学校的暗示下配合收取的“补课费”,这需要有关部门调查。
最近,关于家委会的新闻不少。我在想,类似“感恩费”的事件,会不会在一线城市或教育发达地区的学校里也发生过?或许,在获取信息的成本不断降低、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我们的家委会及成员也该跟上步伐,担负好协助学校教育管理的职责,但也不能被学校牵着鼻子走,成为“空头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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