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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促进科技向善发展

2022-06-18 15: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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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社科网编辑部 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者按:科学技术是人类迈向美好生活的第一推动力。随着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由科技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愈发凸显,科技伦理治理也日益成为时代关注的焦点。2022年3月,国家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治理制度、制度保障、审查监管、教育宣传等方面对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部署,标志着中国科技伦理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关于“怎么认识科技伦理治理?”“科技伦理治理和社会科学的关系?”“法治在科技伦理治理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于科技伦理治理,我们需要做什么?”等问题,我们整理以下四篇文章供参考借鉴。

怎么认识科技伦理治理?

姚新中:科技伦理治理三论

http://news.cssn.cn/zx/bwyc/202206/t20220614_5412378.shtml

科技伦理治理必然要涉及诸多的关系、观念与活动,只有在伦理与科技良性互动中才能理解科技伦理的实质,也只有通过妥善处理科技发展所提出的道德问题和挑战,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伦理治理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

科技伦理治理的传统与现代

简单地从张力的视角来理解科技与伦理的关系,把科技伦理治理说成是传统道德对现代科技发展、科研活动的限制和约束,是所谓“现代化理论”的陷阱,既偏颇也有害。科技求新,在发明创造中实现自己,而真正的伦理既有传统性,也与时俱进。因此,提倡科技伦理治理不仅是对科技进步的要求,也是对伦理道德创新性发展的期望,两者都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价值支撑。

科技伦理治理的中心与边缘

在提倡科技伦理治理时,我们必须考虑科技伦理治理的核心价值与边缘应用的关系。

科技伦理所秉持的基本原则是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这既是当今科技伦理治理的核心,也是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更是科技工作者必须内化为良心的根本价值。在这些核心价值中,保障人类安全是基础。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

科技伦理治理也包括鼓励和指导科技工作者对未知领域、不确定对象的探索,拓展人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边缘,更新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伦理态度。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推动着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生活水平。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上非价值的活动得以价值化,而过去的道德规范也会经过重新诠释而得以新生,把越来越多边缘性的技术活动纳入伦理思考的中心。

科技伦理治理就是要强化科技与伦理之间的内在契合性,使越来越多的科技活动负载着向善的价值,汇集在以马克思主义“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的伦理体系之中。

科技伦理治理的滞后与前瞻

有些人以伦理学理论来诠释科技伦理治理,认为科技伦理的属性是滞后而非前瞻。

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反思科技活动的道德风险,以前瞻性的远见避免重犯类似的错误,以伦理来保障和引导新的科技活动,是新时代科技伦理治理的必要前提和基本内容。

科技伦理治理和社会科学的关系?

王飞:社会科学不能缺席科技伦理治理

http://www.cssn.cn/zx/202205/t20220517_5408496.shtml

对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社会科学同样不能缺席。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大潮下,特别是大数据和计算科学发展的大潮下,社会科学早已不能“独善其身”。大数据和计算科学已被大范围应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社会科学中的某些学科的研究工作,同样涉及人的隐私、数据安全、敏感问题等需要伦理规约的事项。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安全法》也为社会科学研究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是伴随着数字技术、大数据、视觉数据的发展,以及社交媒体中的照片、视频、数据轨迹等的广泛存在,社会科学研究的数据被二次分析、交叉分析或深度挖掘后,可能引发的对研究对象个体或群体的潜在伤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国际范围内开放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开放数据的发展,无疑会加速数据的二次分析、交叉分析和深度挖掘的研究趋势。加强对社会科学的研究,特别是加强伦理治理的研究,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治在科技伦理治理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李石勇 卜传丞:科技伦理治理中法治不能缺位

http://news.cssn.cn/zx/bwyc/202206/t20220614_5412379.shtml

科技伦理作为科技活动必须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蕴含着人类对科技的伦理反思与价值追求,即科技应当“本善”或“向善”。如何规范科技活动,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法治是如何推动科技伦理治理的?科技治理法治化又从何做起呢?

法治从外在制度和内在价值两个层面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支撑,是有效推动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资源和有力保障。因此,只有凝聚法治力量、吸收法治智慧,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科技伦理治理,才能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提升我国科技伦理治理能力。

科技伦理治理,要依靠多元主体协力合作,实现科技伦理治理的多元共治。科技伦理治理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主体共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伦理治理,需要树立权责清晰的法治意识,构建统筹协调的治理机制。科技伦理治理涉及政府、学术团体、企业、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若各主体的权责范围没有清晰的边界,则科技伦理治理极易陷入“各自为政”“九龙治水”的不利境地。而法律可以起到定分止争、明晰权责的作用,它通过划清各行为主体的权利(权力)边界,为人们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提供可预期的指引。

关于科技伦理治理,我们需要做什么?

张清俐:发展中国特色科技伦理学

http://www.cssn.cn/zx/bwyc/202204/t20220415_5403621.shtml

增强科技伦理的通识性教育,对科技伦理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李建会介绍,目前我国科技伦理学人才培养,主要来源于高校哲学学科的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和伦理学专业中对科技伦理感兴趣的学者,就硕士、博士人才培养来看,全国科技伦理学的学科点还比较少。就科技伦理学学科而言,其跨学科特质也确实容易“劝退”人文学科背景的学者。

据段伟文观察,缺乏科学基础和技术背景,很难真正理解前沿科技中的伦理社会法律问题。现有研究的主题多为某些西方科技伦理学家、哲学家的思想,或者某一具体领域、某一具体问题,如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事实上,这一研究现状并未达到真正的学科交叉与融合。要真正把握科技前沿与动态,对科技伦理学而言仍是一项挑战。为此,需要学者打破以论文发表为目的的“纸面”束缚,打破学科边界,重视与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对话、交流,增强对科技发展现实、现场的了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当前,伦理学的教育通常以研读古代和近现代思想家的文本为主,很少关注新兴科技发展领域。我国科技伦理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系统化和规模化的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体系,是科技伦理学发展的最大瓶颈与制约。成素梅分析,从学科设置来看,我国的伦理学主要还是传统伦理学。而科技伦理学需要跨学科背景,这主要取决于学科设置的调整。成素梅建议,将科学技术哲学从哲学的二级学科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跨学科领域,加大建设力度,使科技伦理学成为科技哲学学科门类中的二级学科,而不再作为传统伦理学的二级学科来建设,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科技发展,伦理先行,科技伦理为科技的第一生产力功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科技伦理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论域,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研究应当观照的重大基本问题,迫切需要科技伦理研究提供学理智慧支撑,积极建构与发展中国特色科技伦理学。

原标题:《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促进科技向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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