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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暴力:是性别正义,亦是所有人的公义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持续网络关注,日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唐山市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并将整治内容延展至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唐山警方在夜间对不少经营的烧烤店进行巡逻,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提升巡控力度、反应速度,维护社会治安,以提升人民安全感。
这起打人事件,因着监控视频的流出而舆论发酵,在血淋淋的暴力镜头面前,巨大的恐惧情绪在网络弥散、蔓延开来。这件在事实、法理和道德上毫无争议的事件,却在“是性别事件还是纯粹的治安事件”这个问题上产生了争论。在笔者看来,以这两个视角对这件事情的分析并不矛盾,不应非此即彼。仅仅认为这是一起与性别无关的治安案件,或者仅仅以“男性伤害女性十恶不赦”这样一种单一的性别视角进行解读,都是失之偏颇的。我们接下来将就“性别视角”中尚未被关注的方面进行分析。
一、为什么一起“男人打女人”的暴力事件会引发如此大的舆论关注?
互联网上每天都会有一堆暴力视频,并不是每一起暴力事件都会引发关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视频,呈现的是一场赤裸裸的“暴力”,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施暴手段残忍,多位壮汉对几位女孩的“殴打”,一方毫无情由地施暴,另一方面毫无还击之力,其暴虐程度经由影像呈现,带来极大视觉冲击,击溃了人们的内心。
特别是,事件就发生在一个如此寻常的夜市中——既不是什么酒吧、KTV等被认为是“好女人不宜”的场所,也不是人迹罕至漆黑一片的野外或街角;尽管是夜间,其周围之热闹、灯火之通明,可以说基本上就是光天化日了。其中的女性受害者呈现出几近“完美”的弱势形象,她们穿着普通,言行举止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恰恰是这些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场景,让普通网民,特别是女性不由自主地增加了“代入感”,这样的暴力,瞬间被嫁接到每个普通人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场景中,这才是最恐怖的。
理性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一辈子也不会遭遇这样的暴力经验。我们也可以通过一系列数据和现状来确认“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在日常生活中别说遭遇了,连见都极少见到这样的暴力事件。但正由于环境的普通、受害人的普通,与这场暴力的残暴情境产生了极大的反差。人们难以置信,就在这样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场景和人物身上,发生了如此“出格”的暴力、这样的毫无情由和肆无忌惮,这完全超越了人们对安全空间的一般感知,从而唤起了恐惧——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事实的另一面是,在绝大多数的“夜生活”场合中,男性之间的冲突和暴力事件事实上更加常见,但为什么人们很少对夜间(特别是酒精存在的场所里)男性之间的暴力冲突给予格外的关注呢?简而言之,为什么“男人打女人”更容易激发人们的愤怒和关注?
传统的性别想象认为,相较于女性,男性更有实施暴力的可能。虽然中国历史上对男性文人的推崇以“谦谦君子”为榜样,但步入近现代社会之后,受到诸多文化历史因素的影响,“孔武有力”的阳刚形象逐步成为社会对男性气质提出的主要标准。在生物学、心理学等大量的经典论述中,男性之间的暴力被人们认为是有“雄性”生物学意义的。于是,“暴力”逐步被解读为男性社会交往中的常见现象,具有男性性别的本质主义倾向,“暴力”的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常常被忽视。而女性的性别形象更多被想象为和平的、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她们更多是暴力的受害者,而不会是施加者。人们也认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应该将男性的“暴力倾向”驯化,特别是,欺负弱小不应是文明人的表现。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对弱者肆无忌惮的伤害严重触犯了“不能恃强凌弱”的道德底线。施暴者的男性身份和受害者的女性身份与“男强女弱”的性别印象高度吻合——“看!男性就是‘暴力’的象征,女性就是‘弱小’的化身”。对于触犯社会底线的问题的集体愤怒的表达当然是有价值的,也有助于推动社会改变,笔者在这里并不是反对这样的表达。和一些复杂事件不同(举例而言,两个男人打在一起,或者一个被另一个打,呈现的“谁对谁错”的道德感就远不如这件事情那么清晰明了),和过去新闻需要记者调查事实,甚至在一些问题上需要进行不断的分析,多方意见的呈现、讨论、辩驳不同,如此清晰的“男人暴打女人”的影像,使之成为一件没有任何参与门槛的网络事件。正因为事实简单、直接,符合“男人不能欺负女人”这种最传统的性别正义,几乎每个人,不需要任何专业背景、调查技能,也无须任何思考、怀疑、反思或挑战自我情感,都可以非常轻松地对其发表看法。
是的,社交媒体时代让大家都有了公共表达的机会,也是这种低门槛、易传播,使得社交媒体更多成为人们“自我表达”的平台——人们以“自拍”、“短视频”、转帖、点赞等便利到几乎毫无成本方式来表现“共情”、自我展示,从而获得某种心理满足,包括道德优越感或自我身份认同。仔细看,几乎所有社交媒体的表达都是“自我导向”的,网络和社交媒体成为现代人最快捷便利的“自我道德感满足”牌盒饭。
也正是由于人们认为男人更容易引发暴力行为,因此,男人之间的“殴斗”现象可能呈现更多的事实和道德层面的复杂性,让人们在表达正义和道德感方面没有那么方便、快捷。这也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暴力往往无法被“正义”的网民所关注,成为“正义快餐”的道理。
透过人们对互联网“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关注,更值得我们观察和分析的是,人们以声张正义的方式,在表达怎样的情绪?怎样的正义?怎样的性别观?人们没有看到的、没有表达的又是什么?谁在表达?谁又是“失语”的?
二、女人的恐惧和愤怒是有价值的,那么除了女人呢?
不少文章分析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所激发的恐惧和愤怒,并将这些情绪理解为是“性别化”的。这一事件以直观的方式唤起了女性对于自身安全的强烈担忧,很多母亲甚至不由自主地将这样的担忧延伸到自己的女儿身上,有朋友跟笔者说,“所以我一定要让我的女儿去学习格斗和防身术!”——尽管有人认为,在总体治安状况非常好、安全度很高的中国,这样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但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担忧和恐惧对很多看了视频的人来说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女性),女性有着和被害人共同的性别身份之外,还有着来自于过往的文化习得和经验中对“男强女弱”生命感知。今天,这样的“痛虐”视频让人不由相信,女性在夜间的安全正在遭遇极大的挑战。
女性在这起公共事件中并没有“失语”。女人的愤怒和恐惧都是真实和有价值的,这些情绪提醒我们,良好的社会治安,是要对所有人的安全和安全感负责,特别是“弱者”,弱者的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底线。
但“弱者”绝不仅仅只有妇孺。前文说到,在现实的夜间场所,男性有更多遭遇暴力的可能。我们不能认为男性对男性的施暴就不是“性别问题”,胆小懦弱的男性、不敢动手的男性,不那么具有阳刚气质的男性,他们在夜间场所可能成为暴力的受害者,而且更加无法言说。
在男人与男人的暴力事件中具有更加复杂的情况,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但在男性受到暴力伤害的案件中,也不是没有性别意义的。很多时候,一方如果有还手,往往很容易被定性为“互殴”,从而减轻另一方的责任,被打者由于不具有“受害者”的典型性而更难获得社会同情。甚至在较为普遍的文化认识中,“打输”的男人或者不敢打的男人就是“斗败”的公鸡,他们的男性气质遭到极大的打击,被认为是“没用”的。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殴打,很多时候甚至是“标准男人”对“不标准的男人”的“性别修理”,被用暴力“教你怎么做男人”是很多男孩在成长过程中会遭遇的。和女人不一样,“被打”在男性的经验中,感受到的不仅是来自强者的、自身完全无法抵抗的伤害,更是一种对自身男性气质极大损毁的性别羞辱。因此,和女性不同的是,人们几乎看不到遭遇暴力对待的男性会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求助并公开自己被打的不幸遭遇,因为他们由此感到自我羞愧、难以启齿。
我们发现,唐山的这件事件中,一些网络舆论谴责周围没有见义勇为的男性,认为男人是“靠不住”的;这些被吓呆了没有采取任何对抗措施的“旁观者”被网民认为“不是男人”。也就是说,视频向人们展示了男性真实的“胆小怕事”,这样的展示,与人们期待或以为的男性“勇敢”、“男人保护女人”“男人会用暴力制止暴力”的认识大相径庭。尽管法律专家从制度层面站出来为这些“胆小怕事”讲话——见义勇为是需要制度保障的。但我们还是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大多数男人是怂的,是胆小的,尽管他们“不认”。
男人为什么不认?和女人不同,他们为什么不敢说“我怕”?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当下的“怂”和“胆小”恰恰违背了传统文化对男性气质的规范。
强壮的男性和柔弱的女性,是传统性别文化的一体两面。两性之间不平等的性别权力关系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文化论断”和性别偏见。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被大量声讨的背后,也许有很多男人并不能对女性的恐惧感同身受,但一定也有很多男人对这样的暴力同样感到恐惧,这些恐惧同样也来自他们的生命经验,弱势的男性受欺辱的经验,但他们更不敢像大部分女性一样表达害怕。对于害怕,男女除了有体验上的差异,还有表达上的差异,这样的差异同样和性别文化有关。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中,被欺负的女人站出来了,冲上去了,表达愤怒了,但“怂男人”的“害怕”却加深了,视频中的男人用“退缩”表达“害怕”,更多的男人躲在网络后面,他们的恐惧没有被看见。如果人们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女性的弱势表达,而无法理解男性的懦弱胆小,那事实上也算不得什么“性别正义”。
三、主张良好的社会治安和性别平等不应是互斥的观点
网上舆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分析主要有治安视角和性别视角两种,认为是治安事件而不是“性别事件”的观点认为,事件的根本在于社会治安问题,恃强凌弱的暴力是没有差别的。认为是“性别事件”的主要观点有,“男人不打女人”是基本底线,暴力行径挑战了这一基本共识;事情由男人“性骚扰”女人引起,反映了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性别歧视和挑衅;这一暴力事件是男女两性性别权力差异的极端体现;舆论呈现的恐惧反应出对安全问题的担忧是有“性别差异”的。
前文的分析指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除了让女性感受到真实的恐惧和担忧以外,事实上,很多男性也同样能感受到恐惧,只是他们可能没有表达。我们不能就此认为男性的恐惧就是没有价值的,不真实的,就像我们不能否认女性在这件事情上体会到的恐惧一样。这样的表达恐惧的差异正是基于传统社会性别文化而产生,因此,对男性恐惧的正视也是追求性别平等所应该关注的。社会对治安的整治,对这个社会中的妇孺老幼也好,男性弱者也好,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性别视角和治安视角应该是可以兼容,而不是矛盾的。反对暴力,保障安全的夜间出行,更好社会治安环境,是所有人的共同期待。女人应该擦亮眼睛看到,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才能真正保护女人,而不是男人。
“性别视角”是我们用来认识社会的一双眼睛,追求性别正义,可以用来团结大多数人。今天,在所有的基于性别视角的讨论中,我们如果仅仅看到的是女性因为男性而受伤害以及男性没能保护女性的安全,这又与传统的“男强女弱”的性别刻板印象有多大的本质差异呢?
今天,当我们追求男女平等,希望越来越多的女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被认可被尊重,希望女性可以不囿于传统性别约束,在职场、政界、商场有更大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勇敢“做自己”,那么我们必须得承认,男性同样有胆小、柔弱怕事、不敢打架,无法保护女性的一面,这样的男性不应该被指责为“不是男人”。当我们希望有更多男性参与家庭生活,和女人共同分担家务、照顾孩子;当我们希望在女性受到不公对待时,有更多人站出来说“不”时,就不能对那些不够勇敢、无法保护女人的男性横加指责,认为他们“不够男人”,就不能认为那些畏惧暴力,不敢站出来的男人是“怂货”,不能把他们看成暴力行为的共谋和从犯,我们也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男人就必须主要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恰恰,我们也应该看到,男性同样也是我们反对的那个“恃强凌弱”性别文化的受害者,他们更可以成为追求性别正义和社会团结的同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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